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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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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整治工作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要對轄區施工道路加強監管,嚴格要求,確保道路揚塵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1】

爲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促進本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按照《湖北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工作實施方案》(鄂建辦〔2016〕119號)和《市改善空氣質量小組關於印發武漢市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2016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武大氣〔2016〕1號)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爲指導,以優化城市環境,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爲目的,緊密圍繞省、市有關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強化管理措施,各方綜合治理,切實做好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以着力控制施工揚塵污染爲目標,確保主城區(含開發區、風景區和化工區)在建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全部設立連續固定的合格圍擋(圍牆),市政工程全部設立固定或活動的合格圍擋、警示標誌,圍擋(圍牆)定期清洗維護;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全部硬化;按照規定設置車輛沖洗設備設施,確保100%使用;非作業區裸土覆蓋、固化或綠化處置合格率達90%以上;拆除工程加壓噴淋降塵或其他降塵設備配備率95%以上。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年均濃度同比下降總體目標的實現作出貢獻。

  三、組織領導

市城建委成立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彭浩主任任組長,夏平副主任,建管辦楊凡主任任副組長,建管辦、質安處、安全站、稽查站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站,具體負責相關工作。

各區建設局應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組織做好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相關工作,以及日常信息數據的收集、報送。

  四、工作重點

(一)嚴格落實裸露土方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應形成分區規劃,對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堆放區、生活區、辦公區的地面按照規定進行硬化處理。

2、施工現場非作業區的裸露泥土,應採取覆蓋、固化、綠化等措施進行覆蓋。

3、處於樁基、基礎施工階段的工程應設置堆土晾曬區和泥漿池。

(二)嚴格建築施工現場的封閉管理

1、施工現場應設立連續圍擋(圍牆)實施全封閉管理,安排人員定期沖洗,保持圍擋(圍牆)整潔、美觀。

2、對於破損、缺失的圍擋(圍牆)應當及時修復或更換。

3、實行城建重點工程施工佔道打圍專項方案論證制度,控制施工打圍範圍,嚴格按方案倒邊打圍,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強化施工過程的防塵降塵管理

1、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按規定設置沖洗設施,配備專職保潔人員負責對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等進出道口的車輛進行沖洗保潔,嚴禁帶泥上路。

2、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構件、料具應當按總平面佈局分類、整齊堆放。

3、施工現場的散裝水泥筒倉,在進料和使用過程中要落實揚塵控制措施,防止爆倉和粉塵外溢。

4、施工現場進行土方作業、爆破施工等易產生粉塵的作業時,應採取溼法作業和噴淋等方式進行降塵,安裝噴淋系統的應保證正常使用。

(四)落實建築廢料的處理控制措施

1、工程施工至2層以上(含2層)時,應採用防護網進行封閉,防護網保持乾淨、整齊、無破損。

2、施工垃圾清運應採用密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

3、施工、生活垃圾應及時清運出場,嚴禁現場焚燒各類廢棄物。

(五)嚴格拆除工程揚塵防治管理

1、房屋拆除施工單位應編制拆除施工揚塵防治專項施工方案,並向房屋徵收機構報備。

2、拆除作業應設置全封閉圍擋,設置警示標誌,採取持續加壓噴淋壓塵或其他壓塵措施抑制揚塵產生,禁止在拆除現場挖掘、收集拆除物中的鋼筋等殘值材料。遇有風力達5級以上或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拆除作業。

3、推廣江漢區拆除工程揚塵防治管理經驗,推行屋面蓄水、安裝水帶、拆遷溼水、拆除中灑水等拆除施工技術措施;制定拆除施工定額,對拆除施工產生的費用計入土地徵收成本,保障揚塵控制措施費用的投入。

  五、工作步驟

市、區建管部門、參建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集中開展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專項行動。

(一)動員部署:2016年8月31日之前。各區應結合轄區實際,認真分析管理現狀,查找問題,細化對策,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啓動部署相關工作。

(二)落實措施:2016年8月底至10月初。全市在建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市、區建管部門應指導、督促所轄在建工程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定期統計檢查情況,每月25日前上報工地檢查考覈打分情況。

(三)檢查督導:2016年10月初至11月初。市、區建管部門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檢查督導,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落實施工揚塵防治的相關要求,依法依規對施工揚塵防治不利的企業、項目進行處罰。在此期間,要做好迎接上級部門督查工作。

(四)考覈驗收:2016年11月底之前,市、區建管部門應對所轄在建工程施工揚塵防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覈,並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各區書面工作總結報告應於2016年12月15日前報送至市城建委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建委將結合年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目標考覈對各區進行考覈。

  六、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1、建設單位(含拆除工程發包單位)應當牽頭做好建築施工揚塵防治管理工作,協調和督促各參建單位落實施工揚塵防治的各項措施,及時撥付文明施工措施費及其他相關保障經費。

2、施工單位(含拆除施工單位)全面負責建築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的落實,制定揚塵治理專項方案,保證所需費用的投入;每週對承接工程項目的揚塵控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自評打分,留檔備查。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工作負總責,並加強對分包單位揚塵防治工作的管理。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建築施工揚塵防治管理的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隱患問題的整改,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進行上報。

(二)嚴格新開工程揚塵控制措施的報備管理

新開工的建設工程,必須提供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編制,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覈簽字的揚塵防治管控措施。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安全監督手續時,應將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作爲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的一項重要內容,報項目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備案。

(三)嚴格監督執法,實行“五個一律”

市、區建管部門應當對所轄項目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項目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每月對受檢項目進行考覈打分,嚴格監督執法。

1、對新開工工程文明施工方案不達標的,一律不得開工;

2、對施工現場未嚴格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一律責令限期、停工整改;

3、造成嚴重污染的,一律依法從嚴處置,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在網絡和媒體上予以公佈曝光;

4、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律實施不良行爲記錄與公佈;

5、對上述的企業、項目和人員,一律取消各級文明工地和優質工程參評資格,撤銷已取得的榮譽稱號

(四)建立第三方考覈通報制度

從2016年9月開始,市城建委採取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形式,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巡查抽查,對被巡查工地進行量化打分評價,每週進行調查項目及其屬地文明施工狀況考評,每月在各區考覈打分的基礎上,對各區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的結果作爲市空氣質量辦對各區的打分依據,同時還將組織進行通報,通報結果抄送各區人民政府。

(五)做好“智慧工地”和噴淋降塵設施安裝的推廣工作

結合全市“互聯網+”和“2016年政府十件實事”等工作部署,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紮實做好“智慧工地”和噴淋降塵設施等設施設備的安裝推進工作,全面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六)調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

結合“智慧工地”和施工現場噴淋降塵設施安裝等工作要求,組織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進行測算和調整,保障文明施工管理經費的投入

  【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

爲有效控制城市揚塵污染,改善城市空氣環境質量,讓人民羣衆呼吸到清新的空氣,鞏固我市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加快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爲載體,按照“屬地管理、部門監管、整體聯動、綜合治理”的原則,綜合運用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採取巡查、暗訪、曝光、問責和考評等方法,使揚塵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實落實,揚塵污染對城市空氣環境質量影響得到有效降低。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城市區及周邊房屋建築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建築物拆除工地、環衛保潔、散流體運輸等揚塵實施集中治理的專項戰役,有效控制揚塵污染,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進一步構建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管理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