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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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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校園暴力成爲社會公衆關注的焦點,在驚訝之餘更多的是痛心和擔心。痛心於受到傷害的孩子們和不學無術的施暴者,擔心於我國青少年的未來和整體教育環境。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關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關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關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1】

爲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全市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市中小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市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爲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5月—7月。

1.迅速組織部署。各校(園)接到本通知後,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實施,並加強檢查和指導。

2.開展專題教育。各校(園)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規章制度。各校(園)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工作。各校(園)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通過設立校園欺凌舉報信箱、匿名問卷調查、學生訪談、同伴舉報、調看監控錄像、教師與家長報告等方式瞭解掌握校園欺凌的真實情況,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5.及時有效處理。各校(園)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二)第二階段:9月—12月。

各校要對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並逐級上報。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中小學校責任督學要積極協助學校做好自查工作,於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級教育督導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2.井岡山市普查。井岡山市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2016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部門、市教育局及本級政府。

3.接受市級複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市、區)、直屬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複查抽取縣級單位比例不低於1/3,每縣抽取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複查結束後,於10月20日前將複查報告,連同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併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廳及本級政府。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4.接受省級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於11月上旬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各校要做好迎檢工作準備。

各校(園)於6月10日前將本校(園)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安穩辦。

  【關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2】

  一、指導思想

圍繞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切實維護學校及校園周邊的安全穩定,爲師生的學習生活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三、安排及要求:

(一)開展教育。各級部、班級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學校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讓學生明白“違法必究,衝動必受懲罰,違紀就要付出代價”。

(二)加強預防。學校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學校救助電話:5213599、5334206,責任人:政教主任。

1.安全隱患排查。各班級學生之間相互監督、舉報。重點排查管制刀具、電動車、手機(發現後及時聯繫家長來校領走並說明原因),個別男女過於親密的同學、敲詐勒索同學、抽菸現象、經常在一起不離羣同學、休學後和上一級經常聯繫的同學、單身家庭或家庭不和諧的子女、留守子女、心理偏激學生等。各班級將排查結果書面上交級部,以級部爲單位報安全辦存檔(5月20號前完成)。

2.道路交通防溺水等安全。篩查危險源:如體育場轉盤、審計局門口、卻坡水庫、洪凝河等處,在醒目位置張貼警示標誌,在流動攤點懸掛懸掛“拒絕垃圾食品,爭做文明學生”橫幅。學校安排專人進行拍照督查。

3.出入大門登記制度。保衛人員按要求及時開關學校大門,持警械於室外值班,加大白天、晚上(不少於3次)巡視次數,遇有不安全的情況要及時報告並登記。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上課時間關門,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走出校門,離校必須由班主任寫出門證,履行正常手續後家長接出。門衛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繫工作。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並與學校被訪人員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進校。

4.上課。堅持晨午檢制度,入校後班主任第一時間進行晨午檢,形成書面報告上交級部彙總後交衛生室存檔,如有學生缺勤,第一時間聯繫家長,並逐級彙報。上課期間,任課教師是第一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聯繫班主任。教師上課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厲禁止剝奪學生的聽課權。

5.課間管理。班級安全委員分工安排檢查課間秩序,上下兩節課任課教師是責任人。班主任檢查兩操人數,學校安排專人對廁所、小花園、1號教學樓東區域等處進行巡查。

6.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語言及網絡、肢體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他人者,一經查實,學校將依據《五蓮二中懲戒條例》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三)齊抓共管。根據各自職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構築社會、家庭、部門聯動格局,實現統一行動、聯合整治。及時處理。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等不安全事件,嚴肅處理相關學生。

  四、落實責任。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