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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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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校園欺凌的極端行爲和極端事件作出懲戒非常必要,這一方面在於懲戒和教育施暴者,另一方面也是爲其他學生提供一個安全的校園環境,保障他們的受教育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預防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預防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1】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爲切實防範此類事件發生,做好此類事件的處理工作,根據《湖北省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精神,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進一步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市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制分爲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16年5月--7月

1.開展專題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題教育,切實使學生認識到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性和不良影響。學校要組織教職工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進行集中學習。要召開一次家長會,加強家校聯繫,重視發揮家庭教育的作用,共同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每月要召開一次主題班會,進一步抓好品德、心理健康、安全和法制教育。

2.完善制度措施。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園日常巡查機制。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加強預防工作。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全面完善校內防控體系。要建立常態化學生心理疏導機制,充分利用學校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適時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4.及時排查處理。各校要開展全面排查,採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查找可能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隱患。按照一崗雙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5.注重監督指導。公安部門、教育部門要定期開展校園安全、校園欺凌治理工作的檢查與指導,蹲點包片人員和責任督學要對轄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向所屬主管部門報告。

(二)第二階段:2016年9月--12月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結合開學工作檢查於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報市教育局督導辦。

2.市級檢查。市教育局組織責任督學於10月中旬開展交叉檢查,並將檢查報告於2016年10月20日報省教育廳督導辦。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是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促進教育事業又快又好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克服工作中的僥倖心理、麻痹心理,採取切實措施,抓好專項治理。

2.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保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徹底或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結合履職盡責相關要求實行問責、追責。

3.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各地要堅持“屬地管理,全面覆蓋、不留空擋”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強化防範措施,把各項工作任務具體化、明細化,真正落到實處,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預防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2】

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和《市教委關於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津教委辦〔2016〕64號)精神,依據《寧河區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爲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爲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 2016年5月-7月。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於6月15日前制定《江窪口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啓動儀式。學校德育處負責在6月20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啓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德育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我們拒絕校園欺凌傷害——校園欺凌治理倡議書》和張寶增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和《市教委關於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津教委辦〔2016〕64號)精神,依據《寧河區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文件,瞭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時時警醒師生。

2.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6月20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爲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爲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學校將由張寶增小組協調(時間另定),邀請寧河鎮派出所、寧河鎮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在3-5年級開展法制教育。

4.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少先隊將組織所有少先隊員於6月27日進行“我拒絕校園欺凌傷害”簽名承諾活動。

5.學校德育處協調心理健康主管教師孫鵬麗,根據《心理工作計劃》,協同班主任,適時適當地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心理團體輔導,並針對個別學生進行疏導教育(檔案存檔)。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德育處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學校由校安辦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彙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校園欺凌傷害又發生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並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 2016年9月-12月。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此項工作於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

2.區縣普查。我校將按照寧河區教育局的工作安排,配合搞好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2016年10月20日前將完成。

3.市級抽查。根據“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組織督查組對本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安排”,此工作將於2016年11月15日完成。

總之,我校將根據國務院、天津市、寧河區教育督導委員會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