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48W 次

校園欺凌現象近年來多發,廣受社會各界關注。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1】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閩教督〔2016〕7號 )及縣文件精神,爲加強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經研究,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定德化六中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切實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學生處、教務處、總務處、安保處人員及各正副年段長、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三、職責分工

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各處室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辦公室: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對教師師德教育,國家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校園欺凌事件接待及上報等工作,統籌協調各處室校園欺凌事件工作。

教務處:負責加強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完善學生課堂教學安全管理措施。

學生處:負責有針對性法制教育工作,增強學生法治觀念;加強學校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爲規範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保處:加強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強化學生安全管理,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做好學生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及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工作。

總務處:負責學校重點部位隱患排查及檢修,配齊配全安防設施,做好學校安全設施後勤保障工作。

團委會:負責加強團隊工作,組織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社團文化活動。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階段:工作推動階段(2016年5月—7月)

1.開展教育。①學校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項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學生處、安保處負責)。②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黨支部、校辦公室負責)。

2.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現象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的職責(安保處 辦公室)。

3.加強預防。加強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電話號碼,明確負責人。(總務處 安保處負責)

4.及時處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安保處負責)

5.組織實施。要高度重視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落實。(專項治理辦公室)

第二階段:督導檢查階段(2016年9月—12月)

學校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

1.自查總結。學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上級部門。(專項治理辦公室)

2.迎接縣級普查。組織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迎檢工作。(各處室)

3.學校在開展專項治理情況過程中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根據上級法律法規及德化縣出臺的“一崗雙責”制度進行追責問責,並與評優評先掛鉤。(辦公室)

  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2】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精神,爲加強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經研究,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切實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省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職責分工

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政策法規處: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強學生法治觀念。

基礎教育處: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小學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

思想政治工作處: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學校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爲規範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學校安全處: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強化學生安全管理,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

體衛藝語處:負責加強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組織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化活動。

省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階段:工作推動階段(2016年5月—7月)

1.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爲主題的專項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現象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的職責。

3.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電話號碼,明確負責人。

4.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5.監督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預防爲主、標本兼治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校常規管理和校園平安建設等方面工作,切實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督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加強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6.組織實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督導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落實。

第二階段:督導檢查階段(2016年9月—12月)

各地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並逐級上報。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2016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督導部門及本級政府。

3.市級複查。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複查抽取縣級單位比例不低於1/3,每縣抽取學校數量不低於6所。複查結束後,於2016年10月20日前將複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併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督導部門及本級政府。

我廳將根據各地開展專項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於2016年10月下旬進行實地督查,具體時間和方案另行通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




更多熱門實施方案推薦參考:

1.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2.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3.農村社區兩學一做實施方案

4.2016年社區安全生產月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