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2016年開展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方案

2016年開展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方案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54W 次

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實際上就是不正當競爭行爲,必須限制和打擊。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年開展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開展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方案

  【2016年開展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方案1】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爲處罰辦法》,強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消委組織的消費維權職能,主動適應新常態,積極推動社會共治,以創新思維和紮實工作迎接消費維權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新挑戰,努力提升消費維權水平,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開展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蘭支元

副組長:楊永暉、楊進德、何生利、陳文忠、陽軍華

成 員:肖遠文、匡天輝、劉楚濤、李四清、楊新華、呂揚羣、王龍剛、楊良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消委會辦

主 任:肖遠文

副主任:匡天輝、劉楚濤

  二、活動主要內容

(一)開展3·15大型宣傳諮詢服務活動和2014年消費維權展示活動。

活動內容:

⒈現場接受消費者投訴和諮詢;

⒉發放消費維權宣傳冊(單);

⒊組織專業隊伍向消費者傳授鑑別假冒僞劣商品;

⒋展示2016年消費維權成果;

時 間:3月9日至14上午

地 點:全縣各鄉鎮及大型超市

牽頭單位:消委會辦 局辦公室

責 任 人:肖遠文、王龍剛

配合單位: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公平交易分局、場管理規範分局、12315指揮中心、全縣各個工商所

(二)開展假冒僞劣商品遊行展示和集中銷燬活動

主要內容:

⒈組織裝載2016年縣局執法股室和各工商所收繳的假冒僞劣商品在城區遊行展示;

⒉對2016年縣局和各單位收繳的假冒僞劣商品進行集中銷燬。

時 間:3月13日上午

地 點:垃圾處置場

牽頭單位:縣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辦公室

負 責 人:匡天輝、王龍剛

配合單位:消委辦公室、公平交易分局、市場管理規範分局、商標廣告、法制股

(三)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處罰辦法》和打假維權的媒體宣傳活動

1、要求臨街經營店製作電子屏宣傳標語.

2、在《城步報》、專題刊登打假維權和法規知識文稿。

3、在城步電視臺錄播工商系統和消委組織2014年打假維權的成果。

牽頭單位:辦公室、消委會辦

負 責 人:王龍剛、肖遠文

配合單位:12315指揮中心、商標廣告股、儒林所、車管所

  三、活動要求

(一)各級股室所要加強對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各項宣傳活動的組織落實,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確保各項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舉辦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要廣泛傳播消費維權社會共治理念,通過發佈2014年消費維權成果,傳遞維權正能量,保護和提振消費信心,防止走過場耍花架子。真正把活動辦成社會廣泛參與,影響力和公信力大,效果好的活動。

(三)要運用《消法》實施一年來的成果和典型案例,發動媒體進行宣傳報道,促進全社會履行法律法規的各項責任義務,嚴禁強制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參與3·15系列宣傳紀念活動,嚴禁變相攤派或開展以營利性爲目的商業活動,嚴禁與中介機構聯動搞3·15評選活動,如發現類似線索,必須從嚴查處。

  【2016年開展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方案2】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來臨。爲紀念這個具有特殊意義的日子,並充分利用這一時機,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關心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2016年年主題爲“新消費我做主”。市消保委會同委員單位經共同研究,決定在今年3月15日前後,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以“新消費我做主”爲主題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的名稱:“新消費我做主—2016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

  二、活動的主題:宣傳《消法》等法律法規,突出宣傳中消協確定的“新消費我做主”的年主題,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動的時間安排:3月份爲“新消費我做主—2016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後,形成整個活動的高潮。

  四、活動的形式和內容:根據省、寧波市消保委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各分會、聯絡站,要積極行動,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會同委員單位,組織有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

市消保委在各委員單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後,將開展以下系列活動:

1.邀請市政府領導在《奉化日報》上發表紀念文章。

2.在《奉化日報》和奉化電視臺作“3.15”廣泛報道。

3.組織分發宣傳資料、發佈消費警示。

4.公佈去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5.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惠政路上開展現場諮詢服務活動。

6.製作一定數量的畫板,在現場諮詢期間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會結合實際,在當地形式多樣地開展現場諮詢服務活動。

  五、活動的要求

1.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活動的組織工作。各消保委分會、聯絡站要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對活動的內容、方案要認真研究、及早部署,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作彙報,保證活動取得圓滿成功。

2.活動的內容要突出年主題的宣傳。“3.15”活動應緊緊圍繞“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要突出宣傳新消費觀念、消費行爲、消費方式,促進經濟發展。強化依法保護理念,重視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通過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者誠信經營、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自覺性,提高消費質量。

3.加強對影響消費者健康安全重點的商品和服務的社會監督。市場監督、衛生、物價等消保委委員單位要以“3.15”活動爲契機,開展維權執法行動。各消保委分會和聯絡站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市場檢查,要特別關注經營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羣衆的經營行爲,對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組織宣傳紀念活動的同時,要積極向市消保委或新聞媒體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聞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