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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縣三證合一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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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下面小編蒐集整理了2016年縣三證合一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縣三證合一實施方案

  【2016年縣三證合一實施方案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50號)、《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21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稅務部門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關具體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簡政放權、建設服務型政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努力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持續推動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服務衡山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衡山縣“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縣長李育全任組長,副縣長廖文偉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及縣政府辦、人大內務司法工委、法制辦、編辦、電子政務辦、發改局、財政局、公安局、人社局、經信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安監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商務局、文廣新局、衛生局、計生局、統計局、廣播電視臺、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衡山支行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爲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加強對全縣“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研究並協調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相關部門推進改革的指導、督查和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辦公室(設縣工商局內),由縣工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縣“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三、改革內容

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一)統一登記條件和表格。按照“保留必需、合併同類、優化簡化”的原則,整合優化登記申請文書提交材料規範,實行統一的登記條件和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範,申請人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工商部門審覈後,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並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公示。辦理註銷時,企業需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清稅證明”。

(二)統一受理窗口和程序。實行“一個窗口”對外統一受理模式,申請人統一向工商部門登記窗口或政務服務中心工商窗口申請辦理企業註冊登記。工商部門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共享給國稅、地稅和質監等相關部門。國稅、地稅部門將企業清稅信息共享給工商登記機關供登記機關覈對用。

(三)統一編碼和賦碼規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8 部門聯合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統一代碼設計爲 18 位,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校驗碼五個部分組成。企業辦理註冊登記時,由工商部門通過湖南省市場主體登記業務系統向企業實時生成全國唯一的統一代碼,並打印在營業執照上。

(四)統一登記管理信息共享。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以下簡稱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已經建立,工商登記機關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傳輸至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共享數據庫,全縣有關部門通過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信息的實時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

  四、實施範圍

衡山縣行政區域內申請設立、變更登記的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

  五、實施步驟

自2016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級工商部門向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發放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加載嵌入原 9 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相關證照。在過渡期內(2017 年底前),未換髮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髮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六、工作要求

(一)明確部門職責,協同推進改革。縣工商局、編辦、發改局、法制辦、電子政務辦、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等單位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協同配合,使“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各個環節運行順暢。縣工商局要協調各相關部門完成包括法規梳理和完善、文書材料整合規範、升級改造對接各部門業務系統、實現信息共享等任務;縣編辦要科學劃分部門職責,爲“三證合一”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員保障;縣發改局要積極協調,推動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爲信息共享提供平臺支撐;縣法制辦要配合各相關部門,做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系統審查、修訂、完善工作;縣電子政務辦要抓緊與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共享數據庫的對接,明確共享內容,建立工作機制,建立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在 2016 年 9 月底前,保障“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模式的順利進行;縣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要及時做好本部門業務系統的改造,實現內部管理業務有序銜接;其他相關部門包括應用部門,要對涉及這項改革的相關制度規定進行梳理,該修訂的及時修訂,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所有領域和環節都能夠暢通無阻使用。

(二)改造升級系統,實現信息共享。縣工商局按有關要求已經開發建設完善湖南省市場主體登記業務系統,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管理功能,確保系統按期上線運行,並將全縣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基本登記信息實時傳輸至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共享數據庫。目前,暫不具備聯網實時共享信息條件,採用限時提供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共享。縣質監、稅務等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平臺建設,加快系統升級改造,省質監局將於 2016 年 9 月底前一次性將“三證合一”改革前全省已發放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信息傳送到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共享數據庫,縣國稅、地稅部門應將“三證合一”改革後申請註銷企業的清稅信息實時傳送到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共享數據庫,縣工商、質監、稅務等有關部門所需要的數據都到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共享數據庫中提取,儘快實現數據實時交換共享。各相關部門要適應“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變化,以統一代碼爲標識,改造升級現有的業務管理系統,實現與省內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相對接,推動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

(三)梳理完善法規,實現成果廣泛認可和應用。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梳理本部門與“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相沖突的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衡山縣“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的保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部門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