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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歸國證明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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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歸國證明 證明書

日本 留學歸國證明
日本 留學歸國證明
所需材料如下:
1、護照複印件;
2、畢(結)業證書、學位證書、進修或研究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日文);
3、赴日後的簡歷(包括來日時間、學習研究經歷、擬回國時間)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教育處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時間:
每週一和週四的09:00—12:00,14:00—18:00,週二、週三、週五不辦理。
其他總領事館辦理時間,請與該當總領事館聯繫。
對於遠離東京、確有困難前來教育處辦理者,可將上述材料寄至中國大使館教育處,郵寄辦理大約需要10天時間。爲避免出錯,請同時附上寫明回信地址的信封並貼好郵票,並告聯繫電話,以便材料不備時與辦理者取得聯繫。
* 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作爲留學經歷的證明,長期有效,每留學一次只開具一份,請妥善保管。由於種種原因回國前未開具者,可將上述三種材料寄給在日本的友人前來教育處補辦。
又逢留學生畢業回國高峯期,許多中國留學生留美畢業文憑認證已成爲回國就業、購買免稅車的一個不可或缺環節,南加州地區的留學生需向中國駐洛杉磯總領館教育組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否則回國後可能遇到求職、落戶困難。
辦理留學學歷的認證,需向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合作處申請,該處是目前中國唯一有條件從事學歷評估的機構,從1992年開始對留學人員在國外所獲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評估,幫助中國用人單位妥善解決留學人員應享受的相應待遇。
申請時需要護照、學生簽證、學習成績證明等諸多材料,同時還需中國駐外使(領)館開立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據瞭解,公派或自費出國的留學人員,回國後要求在原戶口所在地恢復戶口的,派出所將憑藉歸國留學人員的出國護照,依據原戶口註銷登記直接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本文由一起去留學編輯整理,轉載自一起去留學/轉載請保留出處。
爲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工作,中國多個單位聯合發佈的“關於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在正規大學(學院)註冊學習畢(結)業和進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其免稅限量和從境外帶進的外匯額度內,可用現匯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一輛。
留學回國人員的購車時限有嚴格規定,留學人員學成以後在外停留時間不超過兩年,並自入境之日起一年內可向海關提出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申請。
留學回國人員在辦理購車手續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向主管地海關提出申請。
根據車型不同,留學回國人員買免稅車可比市場上直接購買便宜幾千到幾萬元不等。一般而言,所購的車款式愈新,售價愈高,免稅的幅度也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