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遷戶口單位證明 證明書

遷戶口單位證明 證明書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17W 次
遷戶口單位證明 證明書

遷戶口 單位證明
遷戶口 單位證明
第一步,從你現有所在地的派出所開一張戶籍證明。
第二步,最難的一步,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給他戶籍證明,讓他開一張同意戶籍遷移證給你。這個很難,開這個證首先得讓這個地區的派出所同意你落戶到他 們地方。
一般有三種情況可以落戶:
1、結婚,你與本地戶口的人結婚可以將戶口遷過來。
2、買房,你有本地房屋,持房產證可以直接去派出所辦理。
3、工作, 一般僅限於公務員,公務員持單位證明可以直接辦理。普通企業職工必須有縣級以上勞動部門認可的同意勞動合同,併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蓋章,派出所纔給辦理。
第三步,開出同意遷移證後回到現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遷移證。只有你能開到同意戶籍遷移證,這個不難。
第四步,拿着戶籍遷移證和同意遷移證的副本去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去落戶。
公民辦理戶口遷移,除提供戶籍證明、合法居住證明和有無違法犯罪證明外,以下情況還需提供:
1、招商投資類。⑴申批表、⑵招商局出具的招商投資證明、⑶稅務局出具的繳稅情況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
2、民營企業錄、聘用人員類。⑴單位錄、聘用合同證明、⑵繳納養老保險金證明(1年以上)。
3、城市機關、企、事業及團體錄、聘用人員類。⑴人事或勞動部門正式錄、聘用證明、⑵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⑶繳納養老保險金證明。
4、引進人才類。⑴合法的錄、聘用合同(或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才聘用證》)、⑵相應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
5、購建住房類(指城市)。⑴申批表、⑵購(建)房人及隨遷直系親屬關係證明、⑶房產證書或土地使用證書(包括二手房、房改房、自建房)、⑷單位或社區民-警出具的居住證明。
6、投靠類。⑴申批表、⑵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係證明、⑶子女投靠父母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7、縣域內戶口遷移類。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或人事、勞動部門正式錄、聘用證明。
8、城市人才(中級以上科技人員和已在城市落戶的大專以上畢業生)自由遷移類。遷往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機關憑⑴申批表、⑵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證書、⑶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簽發《戶口準遷證》。戶口所在地憑《戶口準遷證》遷出戶口。遷回原戶口地的,憑⑴申批表、⑵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明、⑶原戶口地遷出證明等材料到原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遷出登記
(一)辦理遷出登記的一般程序
當公民持有關證明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時,戶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程序辦理:
1、審覈公民申報遷出登記的有關材料和手續,問明遷往地址、遷出原因和遷出人數。對〈〈准予遷入證明〉〉和其他憑證材料齊全、有效,手續完備,符合遷出登記規定的,當場辦理;對於憑證材料不全或手續不完備的,開具〈〈辦理戶口補充材料書〉〉,寫清申請人應當補充的憑證材料或手續,保證憑證材料或手續補齊後,第二次辦妥。
對不符合遷出登記的,不予辦理,並向申請人解釋清楚。
2、在遷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的“何時何因遷往何地”欄中註明遷往地的詳細地址和時間。對全戶遷移的要收繳〈〈居民戶口簿〉〉,並予以銷燬。
3、簽發〈〈戶口遷移證〉〉,交申報人覈對。
4、填寫〈〈遷出登記表〉〉。
5、收存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及其他有關憑證材料,存檔備查。
6、將註銷後的〈〈常表〉〉按規定另冊保存備查。
★公民領卻〈戶口遷移證〉〉後,因故不遷或遷出後未落戶又返回原居住地的,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問明情況後,對理由正當的,憑原〈〈戶口遷移證〉〉恢復常住戶口,收回〈〈遷移證〉〉附載原存根上,並在備註欄內註明作廢的原因,註銷遷出登記。
★公民因故延期而使遷移證超過有效期的,遷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況後,可補發新的遷移證,原證收回並附在原存根上作廢。
★公民丟失遷移證的,遷出地派出所問明情況,要求公民寫出書面申請、掛失後,可在證件有效期內補發新的遷移證,並在補發的遷移證的備註欄內註明補發的原因,然後,將公民的書面申請收回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