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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戶籍證明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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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戶籍證明 證明書

戶口遷移戶籍證明
戶口遷移戶籍證明
一、戶口遷移憑證的種類:戶口遷移憑證分爲兩類,一是戶口遷移證(藍色 公安部特製單頁紙)。二是戶籍證明(白色普通打印紙)。
凡是遷出青島市區域的畢業生應持戶口遷移證。拿到該憑證的同時你的戶口就從青島市正式遷出了,該遷移證就是你戶口的唯一憑證,在你到新單位所屬派出所落戶之前,你的戶口將是一個真空階段,也就是說這段時間你無法辦理身份證及有關戶口方面的任何證明。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爲一個月,拿到遷移證一個月之內必須到新單位的所屬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以免過期。
凡是遷入青島市區域範圍內的畢業生應持戶籍證明。拿到該證明只有到新單位的所屬派出所辦理了落戶手續後你的戶口才算正式遷出。如果不辦理落戶手續戶口將一直存在於我校的集體戶中。戶籍證明的有效期爲一個月,拿到戶籍證明一個月內必須到所屬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如果不及時辦理將造成戶口滯留學校,不但會爲我校的集體戶口管理帶來難度同時也爲所屬派出所的戶籍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壓力。爲了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我校所屬派出所決定,凡是逾期不辦理落戶手續的畢業生,將停止其一切有關戶籍方面證明材料的辦理,並從次月起每月收取20元的戶口滯留費,直到戶口遷出爲止。
二、戶口遷移地址的確定:戶口遷移地址是以我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制訂的畢業生分配方案爲依據確定的,因此每個畢業生在給我校就業指導中心上報就業方案時,戶口遷移地址要儘量的準確和詳細,內容順序是盛市、單位。
三、落戶手續的辦理:落戶手續的辦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青島市的大中專畢業生落戶程序是;本人到單位報到後,由單位出具落戶證明,然後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書、就業協議書、畢業證、學位證再到青島市畢業生分配辦公室(一般這期間青島市畢業生辦公室都要集中一個時間段辦理,時間、地點登報或網上公告)辦理落戶通知書。持落戶通知書和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書到相應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四、異地落戶手續的辦理;異地落戶是指落戶地和工作單位不在同一地區,如有的畢業生雖然在上海、北京找到了工作,但戶口進不去。還有的畢業生對現在的工作單位並不滿意,只是想暫時過渡一下,因此戶口不想落在這個地方。這種情況要提前聯繫想要落戶的地區公安派出所,在確定對方願意接收你的戶口後,報我校就業指導中心,在就業分配方案上署明。一般的大中城市落戶的規定是落戶地址必須和報到證地址一致方能辦理落戶,否則很難落戶。縣城和鄉鎮控制的相對較鬆,比較容易辦理。有此打算的同學請早作準備。
五、戶口遷移證丟失補辦程序:戶口遷移證要妥善保管,以免丟失,萬一丟失,要先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一個未落戶證明,並附個人書面情況說明,帶着本人身份證到我校公安處戶籍科,由戶籍科聯繫我校所屬派出所協商補辦。戶籍證明丟失可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直接到校公安處戶籍科聯繫補辦。
六、 戶口遷移證及戶籍證明的領取發放:由各院、係指派一名分管學生工作的教師統一領取並負責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