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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證明信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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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證明信 證明書

戶籍證明信
家裏到當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同時辦一個臨時身份證寄給你。因爲你過去辦過居住證,辦居住證的地方是有留底的,你持臨時身份證到那裏去補居住證也是可以辦的。帶好你的戶口本,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出具就可以了,三分鐘搞定!好像要收取10元的工本費,不同的地方可能不一樣。
直接去派出所,告訴派出所你把證件都不小心丟了,並將自己的身份證號碼等告訴他們,希望得到警-察同志的幫助,打個證明。態度要好。一般這種情況下我們都會幫忙的,幫你解決。
一般是指“集體戶”的居民,需要戶籍資料時,憑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可打印戶籍證明。一般常住居民憑戶口本可對外辦理各項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況需要戶籍證明的,居民憑身份證公安機關會出具的。
辦理戶籍證明拿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戶口辦:
, ,學號 ,系 學院
專業學生,因 需申領護照(通行證)。
經審覈,同意其借用本人戶口。
保衛處政保科
(蓋章有效)
200 年
直接去派出所,告訴派出所你把證件都不小心丟了,並將自己的身份證號碼等告訴他們,希望得到警-察同志的幫助,打個證明。態度要好。一般這種情況下我們都會幫忙的,幫你解決。
一般是指“集體戶”的居民,需要戶籍資料時,憑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可打印戶籍證明。一般常住居民憑戶口本可對外辦理各項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況需要戶籍證明的,居民憑身份證公安機關會出具的。
辦理戶籍證明拿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內容,並根據您所申請的公證事項提供相應的證明信:
北京市公證處:
我單位XXX申請赴XX國探親(或定居、工作、留學……。如果申請人已離境,要註明離境的時間)現介紹到你處辦理公證並提供如下證明:
1、出生證明:
XXX(性別)於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出生。XXX的生父是XXX,生母是XXX.
2、結婚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登記結婚。
3、夫妻關係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系夫妻關係。
4、未婚證明(僅限於二OO三年十月一日前從未結婚和至今未達到法定婚齡者辦理):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XX區)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記結婚。
已離境者:XXX(性別,出生年月日,原住北京市XX區)至X年X月X日在中國居住期間未曾登記結婚。
5、喪偶、離婚後未再婚證明(僅限於二OO三年十月一日前未再婚者辦理):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登記結婚, 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經XX部門登記(或調解、判決)離婚。(XXX於X年X月因何原因在何地死亡),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記結婚。
6、工作經歷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至X年X月在XX單位(應寫明全稱)從事何種工作任XX(職稱或職務)。
7、在職證明:
(注:需要同時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及“在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同上,“在職證明”格式爲:標題“在職證明”,內容同“工作經歷證明”,證明信左下角貼本人免冠近照一張,照片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證明信右下角蓋單位行政公章。
8、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或原)住北京市XX區)至X年X月X日止(已離境者請註明至X年X月X日離境之日止)在中國居住期間沒有受過刑事處分。
9、域外親屬關係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XX區)是居住在XX國 XX市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的XX(相互關係)。
10、親屬關係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XXX(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XXX(出生年月日),父親是XXX(出生年月日),母親是XXX(出生年月日),哥哥是XXX(出生年月日),弟弟是XXX(出生年月日),妹妹是XXX(出生年月日)。
11、國籍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原)戶籍地在北京市XX區XXX路XX號)具有中國國籍。
12、年收入證明:
茲證明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址)XX年個人稅前年收入爲人民幣XXXX元。
(XXX免冠二寸照片)
13、學歷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入XX大學XX系XX專業學習,學制X年,於X年X月X日畢業。
14、在校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入XX學校XX系(高中等)學習,學制X年,現在是X年級學生。
15、曾用名、別名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的曾用名(別名)是XXX.
16、死亡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生前住北京市XX區X路X號)於XX年X月X日在XX地點因XX(死因)死亡。
17、離(退)休證明:
茲證明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X省XX市XX街XX號,於X年X月X日從XXXX(原工作單位全稱)離休(或退休、退職)。
XXXX(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開信人:
XXXX年X月X日
注:(1)證明信由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如人事、組織、勞資部門、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根據申請人檔案的記載或掌握的真實情況負責書寫,並寫明出處,由書寫人簽名,加蓋人事、勞資、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門的專用章。凡由當事人本人寫的證明信一律無效。
(2)證明信爲二頁以上的,需加蓋騎縫章。
(3)申辦哪種公證,提供哪種內容的證明,不辦的不必提供。
(4)證明信在開出後十天內有效。
(5)公證申請一經受理應即時繳納公證費。
戶口辦:
, ,學號 ,系 學院
專業學生,因 需申領護照(通行證)。
經審覈,同意其借用本人戶口。
保衛處政保科
(蓋章有效)
200 年 月 日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