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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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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氣質量重污染或當地政府發佈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時段,無論何種秸稈焚燒氣象指數級別,必須全面禁止焚燒秸稈。下面是語文迷網整理的具體工作實施方案,一起來看看吧。

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2017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1】

爲積極推進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和美麗中國典範城市建設,大力提升生態文明水平,不斷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促進資源利用,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環境,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市政府《關於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意見》(成府發〔2014〕16號)和《成都市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辦法》(市政府令第79號)《成都市大氣霧霾治理專項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並舉、疏堵結合、以用促禁的原則,強化宣傳,嚴格執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突出政策引導,推動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目標任務

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力度,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禁止向河道、溝渠拋棄秸稈,確保“不見煙霧,不見火光,不見黑斑”。

  三、工作重點

(一)積極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載體和微博、微信、農信通等新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多層次、多角度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貼近生活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秸稈綜合利用方式和禁燒工作的重要意義、露天焚燒秸稈的法律責任,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增強農民的法制觀念和環保意識,調動廣大農民羣衆參與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落實政策措施,推動綜合利用。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意見》(成府發〔2014〕16號)精神,加大秸稈綜合利用政策支撐體系、秸稈收集儲運體系、產業化規模化利用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力度,圍繞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採取農藝、機械、生物、工業等多種措施,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穩步提高秸稈利用率。積極推廣田邊地角堆漚還田、機械化粉碎還田、免耕沃土還田、作食用菌基料、生物質燃料等成熟技術,在適宜機械化作業的地區進一步提升機械化粉碎還田技術的應用水平。進一步落實各項政策,對開展秸稈還田購置秸稈粉碎機械、秸稈打捆收集機具的,在國家農機購置補貼基礎上,市級財政追加補貼20%;對免耕覆蓋沃土還田的免費發放秸稈腐熟劑;對規模化利用市域內秸稈(含果樹枝條,下同)、年加工利用量達到1000噸(含)以上的,按照40元/噸的標準給予補貼,達到5000噸(含)以上的按照60元/噸的標準給予補貼,達到10000噸(含)以上的按照80元/噸的標準給予補貼;對經有關部門批准,新建並驗收合格、收儲能力在5000噸以上(含)的轉運中心,市級財政按二圈層20萬元、三圈層(含青白江區)4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的秸稈規模化收儲能力補助。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下同)要研究制定促進秸稈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秸稈規模化利用審覈機制,推動秸稈綜合利用。

(三)抓住關鍵環節,強化禁燒工作。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聯動、大氣污染會商、區域聯防聯控、宣傳引導、違法懲處和責任追究等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機制,細化完善禁燒網格化管理,強力推進秸稈禁燒工作。要加強對中心城區徵而未用地、河渠灘塗地、城市上風方向、機場航空通道、重點旅遊通道、高速公路及國省幹線公路沿線、與相鄰市交界及區(市)縣之間區域和重大活動期間的督查,創新巡查方式,加大巡查密度。要推廣使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物聯網傳感器和紅外輻射監控等技術,實現禁燒監控“立體化”,做到時間上不留空檔,空間上不留死角。要嚴查重處“第一把火”,始終保持對露天焚燒秸稈違法行爲的高壓態勢,對拒絕、阻礙禁燒秸稈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農戶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燒秸稈的,按修訂後的耕地保護基金管理辦法,扣發其當年的耕地保護基金;對糧食規模經營業主在其流轉經營的土地上露天焚燒秸稈的,取消其享受有關政策性獎勵或補助的資格。

  四、職責分工

(一)區(市)縣政府職責。各區(市)縣政府是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農業和環保工作的負責人是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工作目標任務。鄉鎮(涉農街道)、村(涉農社區)組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具體落實

(二)市級有關部門職責。

1. 市農委(市秸稈辦)負責全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做好牽頭負責區域的秸稈禁燒指導、督查工作和與德陽市秸稈禁燒工作區域聯防聯控工作。

2. 市環保局負責督促指導各區(市)縣依法處理露天焚燒秸稈違法行爲,做好牽頭負責區域的秸稈禁燒指導、督查工作,做好與綿陽市、遂寧市、樂山市、眉山市、資陽市、雅安市秸稈禁燒工作區域聯防聯控工作。

3. 市監察局負責對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實行責任追究。

4. 市科技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和包片區域禁燒指導、督查工作。

5.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理拒絕或妨礙禁燒秸稈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爲,配合秸稈禁燒工作組開展執法。

6. 市城管委負責依法處理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違法行爲,做好包片區域內禁燒指導、督查工作。

7. 市林業園林局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綠化修剪的樹枝、落葉進行集中處理,禁止焚燒,做好包片區域內禁燒指導、督查工作。

8.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包片部門(單位)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績效進行目標考覈。

9.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預報和“火點”衛星遙感監控,做好人工增雨降雨和包片區域禁燒指導、督查工作。

10. 成都傳媒集團負責制定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專題報道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

11. 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交委、市水務局、市衛計委,市農林科學院、市農發投公司,省機場集團等部門(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助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和包片區域禁燒指導、督查工作。

  五、進度安排

(一)小春期間進度安排。

1. 組織發動階段(4月10日至19日)。召開全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會,逐級簽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責任制、包片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召開動員部署大會,搞好宣傳發動,做到機構、人員、車輛、經費“四落實”,形成縱向貫通、橫向聯動、行動迅速、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將具體工作方案於4月19日前報市秸稈辦。

2. 巡查執法階段(4月20日至6月15日)。各地要堅持領導帶班,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組建巡查隊晝夜巡查,依法查處違規焚燒行爲;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包片督查制度。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每日10∶00前向市秸稈辦報送前一日巡查督查工作情況

3. 總結考覈階段(6月16日至30日)。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總結,並於6月20日前將總結材料報市秸稈辦。市政府督查室要會同市秸稈辦,對各區(市)縣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績效進行考覈。

(二)大春期間工作進度安排。8月15日至8月31日爲組織發動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爲巡查執法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爲總結考覈階段,各階段工作內容比照小春期間工作要求執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和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作用,確保工作有效推進。各區(市)縣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構,紮實推動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

(二)落實工作經費。要將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經費納入市和區(市)縣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和工作順利開展。

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2】

爲切實做好我鄉2017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氣污染,確保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羣衆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法》和國務院《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縣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基本國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標本兼治、疏堵並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嚴格落實責任,推進秸稈全面禁燒,實現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和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原則,健全和落實秸稈禁燒工作目標責任制,推進秸稈禁燒工作常態化,加強源頭管控,確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留一處斑”。

 三、禁燒範圍

全鄉範圍內,全年全時段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包括農作物秸稈、落葉、草木、垃圾等)。

  四、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