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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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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秸稈禁燒巡查工作,確保不發生秸稈焚燒、亂拋所引發的嚴重環境污染事件。下面歡迎閱讀小編整理的工作計劃

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計劃

  夏季秸稈禁燒工作計劃1:

爲切實做好全鎮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工作,防止秸稈露天焚燒導致大氣污染事件發生,特制訂本工作計劃:

  一、重點巡查時段

夏季5月18日—6月30日,秋季9月20日—11月10日。

  二、巡查原則

根據省、市、區要求,我鎮實行全年全區域秸稈禁燒。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原則,各村負責組織本轄區秸稈禁燒和巡查工作。

  三、巡查重點區域及時段

(一)巡查重點區域:

1、246省道兩側5公里範圍內、沙溧路;

2、蒲杜路等;

3、各自然村所有範圍內。

(二)巡查時段:

全天不間斷進行巡查,具體時間上午8點到晚上10點。

 四、巡查任務分工及要求

(一)、巡查任務分工:

各村負責組織本村轄區內的秸稈禁燒巡查及防控,鎮、村、組全方位、全天候開展本區域內秸稈禁燒巡查,及時制止露天焚燒秸稈和棄置秸稈污染水體等行爲,確保不發生大面積秸稈焚燒現象(300平方米以上)。

各村的秸稈禁燒工作由鎮蹲點領導負責,村蹲點幹部配合,各行政村負責本區域內巡查工作,鎮巡查小組負責巡查246省道及沙溧路兩側,蒲杜路兩側,包括水晶、芮家等區域。重點時段每天組織專門力量對重點區域進行巡查,每日及時將秸稈禁燒巡查情況報送鎮農服中心。

(二)、巡查要求:

(1)在禁燒巡查時段內,除大雨天氣外,蹲點幹部、鎮巡查小組對轄區內相關區域的巡查督查每天不得少於五次(上午、下午),對一些禁燒不力屢出問題的區域要加大巡查頻次。各村和隊組幹部組織保持24小時不間斷巡查。

(2)在遇到空氣污染預警時,鎮蹲點幹部、農業中心、環保站以及各有關村要增加人員,加大巡查力度,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火點,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撲滅,消除污染隱患。如接到電話等火點通知後,要在1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置,同時做好秸稈禁燒現場巡查、火點處置等臺帳資料。

  五、有關要求

一是制訂工作計劃。各村要按照區、鎮要求儘快制訂巡查工作計劃,建立村、組秸稈禁燒現場巡查工作網絡,明確巡查時間、區域、責任人員以及有關要求,確保秸稈禁燒巡查工作有序順利開展。

二是安排應急值守。組織專人進行應急值守,發現火點及時撲滅,確保秸稈禁燒應急事件及時處置。

三是加強信息報送。各村做好巡查記錄,每日8:30前向鎮農服中心報送前一日巡查情況;鎮環保站每日在國家、省環保站上查詢車轄區禁燒信息,並進行覈對;鎮農服中心每日上午9:00前向區環保局彙報前一日全鎮禁燒巡查工作。

四 是加大督查力度。鎮督查組加強對禁燒工作的督查,對全鎮禁燒工作進行督查通報;對禁燒工作出問題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視情況予以責任追究。

  夏季秸稈禁燒工作計劃2:

爲進一步加強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督查巡查工作力度,根據荊門市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指揮中心有關安排,結合管理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屈家嶺管理區行政區域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2017年秸稈露天禁燒期間環境空氣質量優於上年同期,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二、機構設置

在管理區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辦公室的領導下,設立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指揮組、綜合督察組、宣傳報道組及2個片區巡查組,人員從區環保局、綜合執法局、農水局等有關部門抽調,在禁燒期間專職從事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督查巡查人員設置如下:

(一)指揮組。由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區環保局、區綜合執法局、區農水局主要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二)綜合督察組。從管理區督查室抽調1名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從區環保局、區綜合執法局、區農水局分別抽調1名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

(三)宣傳報道組。從區宣傳部、區環保局各抽調1名同志。

(四)2個片區巡查組(共8名同志組成)。2個片區分別爲:長灘片區(含羅漢寺辦事處、長灘辦事處)、易家嶺片區(含易家嶺辦事處、何集辦事處)。每個巡查組人員安排4名巡查人員,組長由指揮組指定。成員從區綜合執法局抽調4人(含巡查車輛司機),區農水局抽調2人(含巡查車輛司機),從區林業局、區司法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各抽調1人。

  三、工作職責

(一)指揮組職責。負責夏秋兩季的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全面管理工作。

(二)綜合督查組職責。

1、禁燒督查。檢查各辦事處禁燒和綜合利用組織機構建立情況;制訂督查巡查工作制度;統計各巡查組、各辦事處禁燒和綜合利用人員名單,抽查各巡查組、各辦事處巡查人員到崗情況;抽查各辦事處、各巡查組禁燒現場巡查、火點處理情況;覈實各組上報火點數據真實情況;督促各巡查組、各辦事處對火點責任人進行及時處理和責任追究等。

2、綜合利用督查。抽查各辦事處綜合利用組織機構建立情況;抽查下田作業農機執行標準情況;抽查各辦事處秸稈收售情況等。

3、信息編報。檢查各辦事處宣傳情況;每週向市秸稈露天禁燒工作指揮中心上報工作小結;每週通報處罰和責任追究情況;每月發佈一期全區禁燒和綜合利用情況通報;發佈夏季和秋季禁燒和綜合利用及全年情況通報。

4、考覈。負責在秋季禁燒結束後對各辦事處禁燒和綜合利用情況進行考覈。

(三)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制訂全區禁燒和綜合利用的宣傳報道工作方案;對各辦事處禁燒和綜合利用宣傳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辦;對不符合要求的辦事處限期進行整改,並報綜合督查組進行全區通報;收集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對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不力、責任追究不力的地方進行跟蹤報道等。

(四)各巡查組職責。

1、禁燒巡查。檢查各辦事處禁燒和綜合利用組織機構建立情況;檢查各辦事處、隊(村)巡查人員到崗情況;對各辦事處禁燒現場巡查、火點查處工作進行督辦。

2、綜合利用巡查。每天抽檢各辦事處農機下田作業執行標準情況,對不符合下田標準的農機與當地部門進行聯合處理;對收儲企業收儲情況進行檢查。

3、信息報送。每天向綜合督查組報送火點信息及火點責任人處理情況;火點數據均要求附有GPS定位座標和圖片資料;報送綜合利用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督查巡查時間。全區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集中督查巡查工作時間,夏季從4月25日開始啓動,到6月10日結束;秋季從8月20開始啓動,到11月10日結束。如因農時發生變化,以市秸稈露天禁燒工作指揮中心通知時間爲準。全區各級督查、巡查工作自啓動之日起到結束之日止,每天巡查工作時間要求從早上8點到晚上12點止。

(二)加強督查巡查保障。爲更好地開展督查巡查工作,要求督查、巡查組進行集中辦公,區級督查巡查集中辦公地點設在區環保局,安排專用辦公場所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保障督查巡查車輛。共抽調車輛2臺,區綜合執法局、區農水局各1臺。車輛燃油、人員補助、宣傳等方面費用由區級財政禁燒和綜合利用專項資金中解決。

(三)嚴肅督查巡查紀律。每天早8時由綜合組組織召開各片區巡查組長會議,對巡查工作進行調度安排。督查巡查組成員要按照督查巡查規定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不得無故不參加督查巡查,不得漏報、謊報禁燒和綜合利用信息,對不按規定開展督查巡查,有營私舞弊行爲的,區露天秸稈禁燒辦公室將採取通報、誡勉談話、追究單位領導責任等方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