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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鄉鎮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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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焚燒秸稈,建設生態家園。下面是語文迷下面收集的2017年鄉鎮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希望大家會喜歡!

年鄉鎮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2017年鄉鎮秸稈禁燒工作方案1】

爲切實做好我鎮2017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上級有關秸稈禁燒的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保證我鎮創建全省生態鄉鎮的順利進行,防治大氣污染,淨化城鄉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目標,按照“標本兼治、疏堵並舉”的原則,嚴禁秸稈焚燒行爲,不斷探索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新途徑,實現環境質量的明顯改善和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按照上級統一部署,2017年夏季(5月-6月)、秋季(9月-11月)在全鎮範圍內嚴禁焚燒秸稈,確保不發生秸稈焚燒現象。

二、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對秸稈禁燒工作的領導,鎮政府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鎮長鄭軼同志任組長,黨委委員路永超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各村(居)書記爲成員。建立領導幹部包村(居)、村(居)幹部包農戶的禁燒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並細化禁燒工作,具體落實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鎮、村二級網格管理體系

重點區域(指南洛高速、省道等重要道路兩側2公里,糧庫、油庫、林地、重要通信、電力設施等1公里區域內)和重點時段(指中高考期間),嚴禁秸稈焚燒,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各村(居)要將禁燒重點區域進行劃分,設施網格管理,責任到人。以鎮爲單位,村組爲單元,將全鎮各重點區域劃分爲若干個重點管理責任區域(原則上按村民小組),形成“邊界明確,責任落實,上下互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管理體系。

(二)明確管理責任

一級網格。鎮政府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爲秸稈禁燒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爲直接責任人,領導組負責對各村秸稈禁燒工作的督促和指導,負責督促實施秸稈禁燒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稈禁燒期間的日常巡查及責任追究工作,負責及時處置由秸稈焚燒引起的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

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和駐村禁燒工作小組。每個駐村禁燒工作小組具體負責一個重點區域所在村居的秸稈禁燒工作,負責本區域秸稈集中堆放點的規劃、布點和管理,負責秸稈禁燒期間的日常巡查及處罰工作。

二級網格。村書記、村主任爲本級管理的主要責任人。成立以村書記爲組長,村幹部爲成員的村級工作組。負責本村的秸稈禁燒工作,將本村所屬區域分片由工作組成員包乾負責,確保本地秸稈“搬離田、集中存、不焚燒”;負責秸稈禁燒的法律、法規、政策、環保以及秸稈利用等知識的宣傳工作,秸稈禁燒行政告知的逐組、逐戶落實工作;負責秸稈田頭堆腐還田、秸稈機械粉碎還田等秸稈禁燒措施在本村的落實和執行;負責組織農戶將秸稈搬運到指定集中堆放點和對集中堆放點的管理;負責秸稈禁燒期間的田塊巡查及農戶的聯防聯控工作。在秸稈禁燒期間堅持做到白天不見煙,夜晚不見火,確保重點區域不發生秸稈焚燒現象。禁燒期間,各村要將重點區域秸稈面積逐組、逐戶、逐田登記造冊,村兩委幹部明確分工,責任到組、到戶、到田塊。

鎮成立督察組,按照部門聯合、形成合力,統一執法的要求,負責組織各行政村(居)秸稈禁燒工作。夏、秋兩季禁燒期間,鎮及村居幹部,務必要堅守崗位,沒經上級批准不得外出,24小時必須有負責人堅守;駐村禁燒工作小組一律駐村工作,並由各村(居)分配各點,不得離崗、脫崗。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必須鎮主要領導批准。

四、組織保障

(一)廣泛宣傳,加強引導

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宣傳禁燒政策和綜合利用技術,提高知曉率,使廣大農民理解支持禁燒工作。並組織在各村政務公開欄張貼禁止焚燒秸稈的宣傳內容;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橫幅、標語等有效宣傳手段,集中宣傳,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負責適時編寫工作簡報,認真總結階段性工作,及時向縣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強化督查,加強指導

開展禁燒督查是確保禁燒取得實效的主要手段,夏、秋季收穫期間,秸稈禁燒工作督查組分工負責,定期開展督查活動。

各駐村禁燒工作小組,要加強巡邏和檢查。發現焚燒現象,堅決予以制止;並依據相關規定,由駐點執法人員給予經濟罰款,堅決控制第一把火。

(三)嚴看死守,務求實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機械,嚴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過10釐米。二是各村要合理安排好秸稈堆放點,廣泛發動羣衆主動搬運秸稈離田,要安排各村組織搬運突擊隊,幫助困難戶、無勞力戶搬運秸稈;三是要責任到人。所有秸稈禁燒重點區域都要分片確定專人監管,並按組別劃分,保證有一名鎮工作人員聯繫、一名村幹部負責,一名具體監管責任人;四是要防控好重點時段。重點守住極易焚燒秸稈的收工時、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種前4個重點時段。五是做好高速公路兩側樹木的保護工作,沿路各村要嚴看死守,責任到人。

(四)嚴罰重處,確保禁燒

對焚燒秸稈的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按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該拘留的拘留,情節較重的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確保禁燒。

(五)應急處置,確保安全

各村(居) 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止焚燒秸稈的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每村要組織桔杆禁燒專業隊(人數不低於10人)負責本轄區內的禁燒管理工作,落實必要的滅火工具,確保一旦出現火情,能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滅火。鎮組織火情應急撲救小分隊,協助村(居)做好火情撲救工作。

(六)積極探索,綜合利用

鼓勵發展低茬收穫、粉碎還田、撿拾打捆、貯存運輸全程機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稈田間處理體系。重點推廣秸稈堆腐還田、覆蓋還田、秸稈氣化、生產食用菌、生產沼氣等綜合利用技術,發展農村循環經濟。

(七)目標考覈,獎罰兌現

1、秸稈禁燒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秸稈駐村禁燒工作小組負責督查所包村(居)重點區域種植秸稈面積逐組、逐戶、逐田登記造冊工作,村兩委幹部要明確分工,責任到組、到戶、到田塊。力爭禁燒期間,全面完成各項任務。

2、做好夏季、秋季禁燒期間值班值守工作。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24小時值班表,明確交接班時間,對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統籌組織協調。各村也要建立相關值班值守制度,確保禁燒期間通信暢通,令行禁止。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值班電話:0558-7871001。

3、明確責任,嚴格獎懲。

A.經濟處罰措施:

a、鎮督查組發現每處着火點處罰村500元,

b、縣督查組發現每處着火點處罰村1000元,

c、對縣級以上督查組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遙感衛星監測到的着火點,每處處罰村5000元,

d、秸稈禁燒工作結束後,全鎮進行考覈,全村內未發現一處着火點的,鎮將獎勵5000元

B.行政處罰措施:

a、在禁燒工作期間鎮村幹部要求吃住在村,堅守崗位,不得擅自脫崗、離崗,有事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24小時信息暢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崗的全鎮通報批評,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兩次不在崗的給予黨政紀處分,扣發一季度績效工資;三次不在崗的給予停職處理,扣發全年績效工資,視其情節直至免職。

b、除經濟處罰外,發現一處着火點的,給予村書記和村包點幹部全鎮通報批評,兩處着火點的給予村書記和村包點幹部黨政紀處理,三處(含三處)以上着火點的給予村書記和村包點幹部停職處理,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同時逐環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c、因工作不力,後果特別嚴重的,除行政處罰外,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C、九個重點方面:

a、高速公路兩側2公里範圍內嚴禁焚燒秸稈,村總支書記爲第一責任人,麥收過後,由所轄管區負責立即清運高速公路兩側林帶內的秸稈。毀壞一棵樹木罰款100元,並限期補栽,保證成活,毀壞三棵以上的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沿高速公路每村將派駐一名公安幹警協助村工作。

b、省道203線、樂柳路、樂呂路、雙立路、龍順路及鎮主要幹道一公里範圍內嚴禁焚燒秸稈,嚴禁在主幹道路上打場、曬糧。處罰同上。

c、李大寨村、楊橋村要切實配合做好金源化工、金冠麪粉、葛橋糧庫、葛橋加油站的防火工作,一公里範圍內禁燒秸稈。

d、樂土居委會、柳林居委會、李大寨村、白廟村要切實做好集鎮的防火工作,一公里範圍內禁燒秸稈。,

e、各村要做好村莊、學校、敬老院、油站點、林網、林地、重要通信、電力設施等周圍一公里範圍內的禁燒工作。

f、各村要做好重點時段、重點時間(指中高考期間、遙感衛星拍攝時刻、麥收結束後的下午晚上、下雨前)秸稈禁燒的防控工作。

g、各村要成立一支不少於10人的秸稈禁燒應急小分隊,隊長由村書記擔任,還要準備一臺旋耕機隨時待命,用於應急滅火等突發事件。

h、對困難戶、無勞力戶各村要組織人員進行幫扶,收穫小麥和清運秸稈。

i、對於全鎮燒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間焚燒秸稈的、衛星遙感檢測到的着火點、被媒體曝光的秸稈焚燒事件、上級督察組發現的着火點一律進行加倍處罰,鎮政府將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到位。

  【2017年鄉鎮秸稈禁燒工作方案2】

爲切實做好2017年度秸稈禁燒工作,促進秸稈資源合理利用,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辦公廳關於推進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意見》(廳〔2013〕22號)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全省秸稈焚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祕〔2016〕75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屬地管理、標本兼治、疏堵並舉、源頭控制”的原則,在全縣範圍內實施秸稈禁燒工作,重點區域杜絕秸稈焚燒現象,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責任。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縣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10個督查指導組、4個督查巡查組,負責全縣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推進。各鄉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包保人員,全面部署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各村(社區)要制定以村民組或圩畈田塊爲單元的網絡化管理體系,細化責任區域,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發佈秸稈禁燒通告。縣電視臺、縣政府網站、望江新聞網、安慶日報•望江週刊等新聞媒體要加大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的宣傳力度,深入採訪並宣傳秸稈焚燒的危害性及綜合利用的意義;縣禁燒辦公室要在縣城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設立大型牆體標語或宣傳欄,會同縣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在重要時段每天發佈1條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信息;縣環保部門要通過流動宣傳車、發放《致農民一封信》等形式,宣傳秸稈禁燒相關政策及綜合利用的有效途徑;各鄉鎮要懸掛宣傳橫幅20條以上,製作永久性宣傳欄10處以上;與村(社區)簽訂承諾書,配置流動宣傳車巡迴宣傳,在自然村主要路口製作牆體標語,把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宣傳到田間地頭,做到家喻戶曉。要進行正反典型教育,對工作不力、禁燒效果差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及時通報曝光。

(三)強化部門聯動,做到齊抓共管。縣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縣農業部門要指導秸稈還田實施和農業領域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做好秸稈禁燒工作數據統計、信息收集、情況通報、督查督辦、考覈獎懲等日常工作;縣環保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依法查處秸稈禁燒行爲;縣發改部門要做好秸稈綜合利用的項目爭取工作,力爭獲得更多項目資金支持;縣財政部門要做好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資金籌措和資金監管工作;縣公安部門要依法打擊蓄意焚燒秸稈、污染大氣環境行爲,對霧霾天氣下的交通安全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及時消除秸稈焚燒造成的火災隱患;縣安監部門要督促做好秸稈焚燒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縣交通、公路等部門要加強省道沿線巡查,發現秸稈焚燒現象要及時通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處理;縣宣傳部門要加強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的輿論宣傳引導,做好宣傳報道,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縣效能辦要對秸稈禁燒工作開展不力的人員實施責任追究;各鄉鎮要加強宣傳教育和工作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和處置;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要求認真履職盡責。

(四)強化綜合利用,注重疏堵結合。要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爲主”的原則,大力推廣秸稈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飼料化、燃料化等綜合利用技術,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的引導和支持力度,嚴禁將秸稈丟入水體,造成新的環境污染。要加強農機作業隊伍監督管理,嚴把農機作業質量標準,嚴查機收作業違規行爲,確保收割留茬高度在15釐米以下,鼓勵和引導收割機主,配套粉碎、滅茬或打捆等相關設備。各鄉鎮、各部門要爲秸稈利用企業做好服務,努力提高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落實。縣政府與各鄉鎮政府簽訂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責任書,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覈,考覈結果與所在鄉鎮的項目申報、審批和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金兌現比例掛鉤。各鄉鎮與村(社區)要簽訂責任書,督促村與村民小組、村民小組與農戶(大戶)簽訂責任書,形成縣包鄉鎮、鄉鎮包村、村包組、組包片的四級聯動責任機制。農作物收割期間,各鄉鎮要組織力量,實行全天候駐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焚燒秸稈。對重點區域要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檢查,確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要加強聯防聯控,按照“空間覆蓋無空白,職責落實無盲點,監督管理無縫隙”的要求,建立以鄉鎮爲單位、村(社區)爲基礎、村民小組爲單元的“全面覆蓋、網絡清晰、分級管理、層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管理責任體系,實行秸稈禁燒全方位、全區域、全時段監管。縣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明確專人帶隊進行督查指導;四個片區(縣城中心區、安九線、沿江線、後山線)督查組每天要實地督查暗訪不少於2次。對禁燒工作部署不到位、行動遲緩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縣政府將約談鄉鎮主要負責人。對因責任不落實,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從嚴從重查處“第一把火”,堅決杜絕連片焚燒現象發生。

三、工作步驟

(一)工作準備階段(3月1日-4月30日)。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相關工作。建立縣、鄉鎮、村、組四級聯動秸稈禁燒工作網絡,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進行全方位、高密度宣傳發動。4月15日前,各鄉鎮要將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和網格化管理包保責任人員名單報縣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業委,電話:0556-7182568),做到辦公地點、工作人員、工作車輛和工作經費“四落實”。

(二)禁燒巡查階段(5月1日-11月30日)。在午、秋季農作物收割期間,各鄉鎮、各成員單位、各巡查督查組和縣效能辦要實行全天候巡查,巡查人員要堅守崗位,督促村(社區)、戶做到秸稈離田或粉碎還田,發現焚燒秸稈現象要及時通報並積極處置,同時,要將督查巡查結果向縣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並向社會公佈。各鄉鎮、各督查巡查組要做好督查巡查日誌,實行“日報告”制度,每天上午9點前將前一天秸稈禁燒情況報縣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

(三)考覈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縣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鄉鎮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機構、經費和人員落實,宣傳、工作方案制定和執行,禁燒和利用效果,信息報送和遙感衛星監測火點數及督查巡查等情況,實行百分制考覈。


1.2017年鎮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2.2017年村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3.2017年鄉鎮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4.2017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