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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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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秸稈危害大,綜合利用好處多。下面是本站下面收集的2017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希望大家會喜歡!

2017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2017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1】

根據泰州及靖江市委、市政府關於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整體部署及要求,爲有效防止秸稈焚燒污染,特制定我局2017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注重標本兼治,堅持疏堵結合,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採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確保全市不因秸稈下河引起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積焚燒秸稈引起大氣污染事故,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確立的“雙禁雙全(禁燒、禁拋、全面禁、全年禁)、綜合利用”的總體目標。

二、時間安排

(一)工作準備階段(5月13日—5月20日)

1.成立局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委書記、局長朱靖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領導班子成員擔任,成員由局各科室、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巡查組、“藍天衛士”視頻監控組、通訊報道組和後勤保障組。

2.做好秸稈禁燒工作的前期組織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制定2017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和因焚燒秸稈引起煙霾天氣的應急響應預案。

(二)全面禁燒階段(5月21日至田間地頭無焚燒隱患爲止)

1.加強秸稈禁燒工作巡查。局禁燒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全市秸稈禁燒工作,巡查組至鎮(街道、園區、辦事處)、村開展禁燒巡查,分片包乾,不留死角。巡查火點情況並記錄相關證據材料,指導現場行政處罰等相關事宜,並形成相關巡查材料,各組聯絡員負責將當天巡查情況交至通訊報道組。

2.加強監控和電話值班。監控組進行網上視頻巡查,發現火點後及時將火點情況及位置通知各巡查組,並將相關監控情況進行記錄,巡查組對接通知和現場巡查發現的每一處着火點,要現場攝像取證、做好詢問記錄,並立即與鎮(街道、園區、辦事處)負責人及着火點所處位置的村(居)委會進行聯繫對接,快查快處。秸稈禁燒期間,開通“12369”禁燒舉報電話,全天候值守備戰。

3.加強空氣質量監測。環境監測站負責聯繫氣象部門,預測預報空氣擴散條件較差的天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領導掛片聯繫、深入一線,與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形成強勢的領導合力。做到掛鎮包乾、深入田頭,與基層工作人員形成堅強的戰鬥合力,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堅決遏制秸稈焚燒和杜絕秸稈棄置污染水體等違法行爲,確保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二)嚴格落實責任。深入田間地頭,實行交叉巡查、晝夜巡視,嚴防死守,確保“五不”:“不關機、不脫崗、不斷檔、不放任、不懈怠”。凡是因領導不力,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意見,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巡查組要將巡查情況及時向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通訊報道組負責每天即時跟蹤報道,爲市委、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做好與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之間的溝通聯絡,確保秸稈禁燒工作有的放矢、落到實處。

(三)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媒體工具,營造強烈的輿論氛圍。通過設立專欄、電子字幕等形式,不間斷流動播放宣傳標語,大力宣傳秸稈禁燒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措施,充分發揮輿論媒體的監督作用。利用內部簡報、電視報紙、環保網站等工作平臺,不間斷地報道秸稈禁燒工作情況,及時發佈禁燒工作動態,營造秸稈禁燒的輿論氛圍。

  【2017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2】

爲促進秸稈資源化利用,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成都市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辦法》的規定以及市政府《關於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意見》(成府發〔2017〕16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監察局關於成都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成辦函〔2017〕87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因地制宜、多措並舉、疏堵結合、以用促禁的總體要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綜合利用力度、機制創新力度、政策引導力度、執法督查力度,實現秸稈不焚燒、資源不浪費、環境不污染,確保完成轄區內“不見煙霧、不見火光、不見黑斑”和禁止向公路、溝渠和河道拋棄農作物秸稈以及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100%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重點

(一)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進一步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引進、示範和推廣工作,充分調動農戶、專合社和企業採取農藝、機械、生物、工業等多種措施,疏通秸稈出路,穩步提高利用率。

1.推進秸稈就近就地綜合利用。指導農民因地制宜採取田邊地角就近堆漚還田、機械化粉碎還田、免耕覆蓋沃土還田等方式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對開展秸稈還田購置秸稈粉碎機械、秸稈打捆收集機具的,在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基礎上,再追加20%的補貼;對市級以上示範農機專業合作社在區內開展秸稈粉碎還田作業的,給予農機作業30%的油料補貼;對實施免耕覆蓋沃土還田的農戶或業主免費發放秸稈腐熟劑。

2.推進秸稈規模化產業化利用。對從事秸稈能源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的企業、合作社,年消耗本區秸稈量1000噸以上的,按每噸4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對秸稈青貯(氨化)池建設按設施農業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合作社收集秸稈所需流動資金優先給予貸款擔保、貸款和貼息等支持。

3.支持秸稈轉運中心建設。規劃、引導業主建設一批集秸稈打包、粉碎、收儲、轉運等功能於一體的區域性秸稈轉運中心。對經批准建設並驗收合格收儲能力在5000噸以上(含)的轉運中心,給予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4.保障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用地。對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社建設生產用房、機庫等需佔用土地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要給予大力支持,優先將集體閒置的場、庫、房(棚)、廢棄廠房等建設用地用於安排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因地制宜利用“四荒”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按建設用地依法審批;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按有關政策給予補貼。

5.夯實秸稈禁燒責任主體。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在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對禁燒期間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無焚燒秸稈、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村(社區),按大、小春主要農作物種植面積每畝各5元的標準給予獎補;獎補資金用於村(社區)開展禁燒巡查、秸稈綜合利用示範推廣和宣傳培訓、環境治理等開支。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着力構建網格化禁燒工作責任體系,要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秸稈規模化、資源化利用領域。

(二)依法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

1.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誌、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好宣傳單、專欄、公告、標語、短信、宣傳車等形式,要充分利用好學校這個宣傳陣地,多層次、多形式、多角度地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專題教育活動。要把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到轄區內每個單位和個人,確保宣傳教育無空白無盲區。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調動廣大農民羣衆參與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進一步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嚴格執行主要領導值班、帶班和24小時巡查值班制度,實行全域禁燒。組建由區農林局牽頭,區環保局、區城鄉管理局配合的區級綜合執法組,通過區級綜合執法與鄉鎮委託執法相結合的方式,按照“有煙必查,有火必罰”的原則,堅決查處每一把火,堅決追究黑斑所在田塊承包(經營)者的責任,始終保持對露天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秸稈、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等違法行爲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對拒絕、妨礙秸稈禁燒巡查監管人員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政府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爲轄區內禁燒工作第一責任人。落實區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區級部門包村(社區)組,村組幹部包農戶(業主),農戶(業主)包田塊的包保責任制,構建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組、農戶(業主)四級聯防聯控的禁燒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納入重要日程,當成“走基層、解難題、辦實事、惠民生”的一項重要內容。按照“空間覆蓋無空白,職責落實無盲點,監督管理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面覆蓋、網絡清晰、分級負責、上下聯動、責任到人”的網格化屬地管理責任體系。(區級領導包鄉鎮、區級部門包村組名單見附件2)

2.落實目標責任。建立目標責任制,逐級分解落實工作任務,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政府、村(社區)組和農戶(業主)的目標任務,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村(社區)組、落實到農戶和田塊。區級包村(社區)部門要按照包村(社區)責任要求,落實好牽頭領導、承辦科室、具體責任人,負責指導督促所包的村(社區)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

3.落實懲處機制。對在露天場所和垃圾容器內發生焚燒秸稈、垃圾和其他廢棄物以及隨意丟棄農作物秸稈造成交通事故、河道堵塞,影響交通、行洪的村(社區),將取消其當季秸稈綜合利用獎補資格;對在耕地上焚燒秸稈的,按修訂後的耕地保護基金管理辦法扣發承包經營者當年的耕地保護基金;對糧食規模經營業主在其流轉經營的土地上焚燒秸稈的,取消其享受有關政策性獎勵或補助的資格;對在露天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秸稈、垃圾以及其它廢棄物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查處。建立舉報制度,區秸稈辦、區環保局、區城鄉管理局要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對舉報案件要按“首問責任制”的要求及時查處。

4.嚴格考覈問責。把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將不定時對鄉鎮(街道)、區級包村(社區)部門和園區管委會的秸稈禁燒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績效較差、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進行通報批評,並扣減相應目標分,被市、區督查組或新聞媒體發現 “第一把火”的鄉鎮(街道)和區級包村(社區)部門責任人要在全區相關會議上作檢討;對禁燒工作中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的黨員、幹部,由區監察局按照《成都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三、進度安排

(一)小春期間進度安排。

1.組織發動階段。(4月10日至27日)。召開全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會,逐級簽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責任制、包片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召開動員部署大會,搞好宣傳發動,做到機構、人員、車輛、經費“四落實”,形成縱向貫通、橫向聯動、行動迅速、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

2.巡查執法階段(4月28日至6月10日)。各鄉鎮、街道要堅持領導帶班,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組建巡查隊晝夜巡查,配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違規焚燒行爲。區級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和包村督查制度,確保“不見煙霧、不見火光、不見黑斑”,禁止向公路、河道、溝渠拋棄秸稈以及實現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100%。

3.總結考覈階段(6月11日至15日)。各鄉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總結,並於6月11日前將總結材料報區秸稈辦。區委區政府目督辦會同區秸稈辦,對各鄉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績效進行考覈。

(二)大春期間工作進度安排。

8月15日至31日爲組織發動階段,9月1日至10月20日爲巡查執法階段,10月21日至25日爲總結考覈階段,各階段工作內容比照小春期間工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