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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稈禁燒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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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新時代的農民,應當自覺做到禁燒秸稈、保護環境,爲建設生態、美麗、綠色、和諧的鄉村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語文迷網爲大家提供秸稈禁燒工作計劃,希望對你有幫助。

秸稈禁燒工作計劃

  2017秸稈禁燒工作計劃【1】

爲切實做好201X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有效遏制秸稈焚燒行爲,確保景區內不因大面積焚燒秸稈和秸稈拋河引發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秸稈焚燒零火點爲目標,突出重點,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確保不因焚燒秸稈影響轄區內高速公路的暢通,不因焚燒秸稈導致市區出現嚴重的灰霾天氣,不因秸稈拋河引發水源污染事件。

  二、監控時段

201X年5月25日至7月10日。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督查巡查機構。經研究決定,景區成立6個秸稈禁燒工作督查巡查組並明確責任人(見附件1),在禁燒監控時段內,分村(居)對秋季秸稈禁燒工作進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巡查。督查巡查組由管委會相關領導任第一組長,管委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任組長,各督查巡查組實行第一組長領導下的組長負責制。

(二)開展禁燒督查巡查。在督查巡查時段內,各督查巡查組每天24小時(重點爲8:30—24:00)組織人員上路巡查。發現焚燒火點或過火痕跡時,巡查人員應立即對發現火點的時間、具體位置(經緯度)、焚燒面積等做好記錄和照相取證工作,填寫《秸稈禁燒現場巡查情況表》(見附件2)。在做好自主督查巡查的基礎上,做好舉報火點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督促村(居)處置火點。對於督查巡查中發現的火點,在做好記錄取證的同時,通知火點所在街道或場有關人員,要求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處置。對於較大面積的火情,在現場督促當地街場處置到位,同時嚴格按照《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每日通報火點信息。實行火點信息每日零通報制度。每日將火點信息經各督查巡查組組長確認後,由聯絡員於每日17:00前反饋督查巡查情況。聯繫人:武霞,聯繫電話:85726650,手機:15051179060,傳真:85726319。

(五)加強督查巡查值班。景區綜禁辦安排帶班領導及相關人員24小時值班。接到火點舉報信息在第一時間通報相關督查巡查組進行現場調查覈實。

(六)嚴肅督查巡查紀律。各督查巡查組工作人員通訊工具要保持24小時開通,嚴格請銷假制度,無特殊情況,督查巡查人員不得擅自請假或離開巡查崗位。

  2017秸稈禁燒工作計劃【2】

爲確保我鎮2017年秸稈禁燒工作的順利開展,實現全面焚燒,減少環境污染,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根據《屯溪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縣部署與要求,按照“標本兼治、疏堵並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措施,嚴格落實責任,推進秸稈全面禁燒,實現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和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領導、上下聯動”的方針,突出重點、落實措施,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努力實現秸稈全面禁燒和綜合利用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爲進一步做好我鎮秸稈焚燒監管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黎陽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曹麗權

副組長:汪曉偉 江 波 巴志強

成 員:汪團生 林天有 桂子文 胡志龍 吳志強

楊有進 王鬆存 王 斌 吳金髮 張蘭英

朱建軍 範的春 黃有進 金菊紅 李建軍

饒勇軍 鄭衛國 姚金城 畢小汶 洪秋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城建辦,由汪團生任辦公室主任,並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開展和相關工作情況的收集上報。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至4月19日)

鎮政府牽頭組織,各村具體落實開展秸稈禁燒法律法規和綜合利用的宣傳,教育廣大農民羣衆提高環境保護意識,提高秸稈禁燒自覺性和秸稈綜合利用意識。

(二)全面禁燒階段

(夏季:4月20日至6月底;秋季: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書記爲組長,村主任爲副組長,各村民小組長和其他村幹部爲成員的秸稈禁燒工作巡防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建立鎮、村、組三級秸稈禁燒工作網絡,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各駐村幹部負責做好本村秸稈禁燒工作的宣傳、指導、督查,明確秸稈禁燒巡查責任,鎮政府領導小組將不定時進行專項巡查,及時檢查各村工作落實情況和查處秸稈焚燒違法行爲。各村巡防小組要及時巡查,發現苗頭要及時制止,鎮政府設立舉報電話(2162009)24小時受理羣衆舉報。

(三)總結考覈階段

(夏季:7月10日前;秋季:11月10日前)

認真總結本年度秸稈禁燒工作,肯定成績、分析不足,總結好的經驗教訓和好的綜合利用技術或措施,明確下一步工作打算,對各村秸稈禁燒工作進行考覈和通報。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各村是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轄區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負總責。村幹部劃分片區、責任到人,對轄區的禁燒工作進行巡迴檢查,查處焚燒秸稈行爲。

(二)加強宣傳教育,努力營造氛圍。通過黨員羣衆會、專欄、標語、橫幅、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大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宣傳,增強廣大羣衆的環保意識,爲秸稈禁燒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服務站要切實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宣傳和普及,強化秸稈禁燒意識。

(三)加強巡查檢查,落實責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隊要深入村、組、農戶、地塊,全方位、全時段地監控檢查,一旦發現,快速出擊,及時撲救,及時上報,從嚴教訓,嚴重的要上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故意焚燒或焚燒帶來嚴重後果的當事人,由公安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有關規定行處罰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推廣綜合利用。鼓勵發展低茬收穫、粉碎還田、撿拾打捆、貯存運輸全程機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稈田間處理體系。重點推廣秸稈堆腐還田、覆蓋還田、秸稈氣化、生產飼料等綜合利用技術,發展農村循環經濟。

(五)加強巡查督查,確保信息暢通。在秸稈禁燒重要時期,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導各村禁燒工作有效落實,及時查處秸稈禁燒違法行爲,消除焚燒隱患。各村要確保通訊暢通,及時通報秸稈禁燒相關信息。

(六)落實考覈獎罰。鎮禁燒工作領導小組採取聽實情、查資料、看現場相結合的方法,對各村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進行全面考覈,並將考覈驗收結果全鎮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