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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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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裕之王鎮之王韶之王悅之王準之

《南史》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敬弘少有清尚,起家本國左常侍、衛軍參軍。性恬靜,樂山水,求爲天門太守。及之郡,妻弟荊州刺史桓玄遣信要令過己,敬弘至巴陵,謂人曰:「靈寶正當欲見其姊,我不能爲桓氏贅婿。」乃遣別船送妻往江陵,彌年不迎。山郡無事,恣其遊適,意甚好之。後爲南平太守,去官,居作唐縣界。玄輔政及篡位,屢召不下。宋武帝以爲車騎從事中郎、徐州中從事史、徵西將軍道規諮議參軍。時府主簿宗協亦有高趣,道規並以事外相期。嘗共酣飲,敬弘因醉失禮,爲外司所白,道規即更引還,重申初燕。

永初中,累遷吏部尚書,敬弘每被召,即便祗奉,既到宜退,旋復解官。武帝嘉其志,不苟違也。除廬陵王師,加散騎常侍。自陳無德,不可師範令王,固讓不拜。

元嘉三年,爲尚書僕射,關署文案,初不省讀。嘗豫聽訟,上問疑獄,敬弘不對。上變色問左右:「何故不以訊牒副僕射?」敬弘曰:「臣乃得訊牒讀之,正自不解。」上甚不悅。雖加禮敬,亦不以時務及之。六年,遷尚書令,固讓,表求還東。上不能奪。改授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給親信三十人。及東歸,車駕幸冶亭餞送。

十二年,徵爲太子少傅,敬弘詣都上表固辭不拜,東歸,上時不豫,自力見焉。十六年,以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又詣都表辭,竟不拜東歸。二十三年,復申前命,復辭。明年,薨於餘杭之舍亭山,年八十八。順帝升明三年,追諡文貞公。

敬弘形狀短而起坐端方,桓玄謂之「彈棋發八勢」。所居舍亭山,林澗環周,備登臨之美,故時人謂之王東山。文帝嘗問爲政得失,對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議。」上高其言。左右嘗使二老婦女,戴五條辮,着青紋絝袼,飾以朱粉。女適尚書僕射何尚之弟述之。敬弘嘗往何氏看女,遇尚之不在,因寄齋中臥。俄頃尚之還,敬弘使二婦女守合,不聽尚之入,雲「正熱不堪相見,君可且去」。尚之於是移於他室。上將爲廬陵王納其女,辭曰:「臣女幼,既許孔淳之息。」子恢之被召爲祕書郎,敬弘爲求奉朝請,與恢之書曰:「彼祕書有限故有競,朝請無限故無競,吾欲使汝處不競之地。」文帝嘉之,並見許。

敬弘見兒孫,歲中不過一再相見,見輒剋日。未嘗教子孫學問,各隨所欲。人或問之,答曰:「丹朱不應乏教,甯越不聞被捶。」恢之位新安太守,嘗請假定省。敬弘剋日見之,至日輒不果。假日將盡,恢之求辭,敬弘呼前至合,復不見。恢之於合外拜辭流涕而去。

恢之弟瓚之,位吏部尚書、金紫光祿大夫,諡貞子。瓚之弟升之,位都官尚書。瓚之子秀之。

秀之字伯奮,幼時,祖父敬弘愛其風采。仕宋爲太子舍人。父卒,廬於墓側,服闋,復職。吏部尚書褚彥回欲與結婚,秀之不肯,以此頻爲兩府外兵參軍。後爲晉平太守,期年求還,或問其故,答曰:「此郡沃壤,珍阜日至,人所昧者財,財生則禍逐,智者不昧財,亦不逐禍。吾山資已足,豈可久留,以妨賢路。」乃上表請代。時人以爲王晉平恐富求歸。

仕齊爲豫章王嶷驃騎長史。嶷於荊州立學,以秀之領儒林祭酒。武帝即位,累遷侍中祭酒,轉都官尚書。

秀之祖父敬弘性貞正,徐羨之、傅亮當朝,不與來往。及致仕隱吳興,與秀之父瓚之書,深勖以靜退。瓚之爲五兵尚書,未嘗詣一朝貴。江湛謂何偃曰:「王瓚之今便是朝隱。」及柳元景、顔師伯貴要,瓚之竟不侯之。至秀之爲尚書,又不與王儉款接。三世不事權貴,時人稱之。轉侍中,領射聲校尉。

出爲隨王鎮西長史、南郡內史。後爲輔國將軍、吳興太守。秀之先爲諸王長史、行事,便嘆曰:「仲祖之識,見於已多。」便無復仕進,止營理舍亭山宅,有終焉之志。及除吳興郡,隱業所在,心願爲之。到郡修舊山,移置輜重。隆昌元年卒,遺令「朱服不得入棺,祭則酒脯而已。世人以僕妾直靈助哭,當由喪主不能淳至,欲以多聲相亂。魂而有靈,吾當笑之」。諡曰簡子。

延之字希季,升之子也。少靜默,不交人事。仕宋爲司徒左長史。清貧,居宇穿漏,褚彥回以啓宋明帝,即敕材官爲起三間齋屋。歷吏部尚書,尚書左僕射。

宋德既衰,齊高帝輔政,朝野之情,人懷彼此。延之與尚書令王僧虔中立無所去就。時人語曰:「二王居平,不送不迎。」高帝以此善之。升明三年,出爲江州刺史,加都督。齊建元元年,進號鎮南將軍。

延之與金紫光祿大夫阮韜俱宋領軍將軍劉湛外甥,並有早譽,湛甚愛之,曰:「韜後當爲第一,延之爲次也。」延之甚不平。每致餉下都,韜與朝士同例,高帝聞之,與延之書曰:「韜雲卿未嘗有別意,當由劉家月旦故邪。」韜字長明,陳留人,晉金紫光祿大夫裕玄孫也。爲南兗州別駕,刺史江夏王義恭逆求資費錢,韜曰:「此朝廷物。」執不與。宋孝武選侍中四人,並以風貌,王彧、謝莊爲一雙,韜與何偃爲一雙。常充兼假,至始興王師,卒。

延之居身簡素,清靜寡欲,凡所經歷,務存不擾。在江州,祿俸外一無所納。獨處齋內,未嘗出戶,吏人罕得見焉,雖子弟亦不妄前。時時見親舊,未嘗及世事,從容談詠而已。後爲尚書左僕射,尋領竟陵王師,卒諡簡子。

子綸之,字元章。爲安成王記室參軍,偃仰召會,退居僚末。司徒袁粲聞而嘆曰:「格外之官,便今日爲重。」貴遊居此位者,遂以不掌文記爲高,自綸之始也。齊永明中,歷位侍中,出爲豫章太守。下車祭徐孺子、許子將墓,圖畫陳蕃、華歆、謝鯤像於郡朝堂。爲政寬簡,稱良二千石。武帝幸琅邪城,綸之與光祿大夫全景文等二十一人坐不參承,爲有司奏免官。後位侍中、都官尚書,卒。自敬弘至綸之,並方嚴,皆剋日乃見子孫,蓋家風也。

綸之子昕,有業行,居父憂過禮。謝伷欲遣參之,孔珪曰:「何假參,此豈有全理。」以憂卒。

峻字茂遠,秀之子也。少美風姿,善容止。仕齊爲桂陽內史。樑天監初,爲中書侍郎。武帝甚悅其風采,與陳郡謝覽同見賞擢。累遷侍中,吏部尚書。處選甚得名譽。

峻性詳雅,無趨競心,嘗與謝覽約,官至侍中,不復謀進仕。覽自吏部尚書出爲吳興郡,平心不畏強禦,亦由處俗情薄故也。峻爲侍中已後,雖不退身,亦淡然自守,無所營務。遷金紫光祿大夫,未拜,卒,諡惠子。

子琮爲國子生,尚始興王女繁昌主。琮不慧,爲學生所嗤,遂離婚。峻謝王,王曰:「此自上意,僕極不願如此。」峻曰:「下官曾祖是謝仁祖外孫,亦不藉殿下姻媾爲門戶耳。」

王鎮之字伯重,晉司州刺史胡之之從孫、而裕之從祖弟也。祖耆之,位中書郎,父隨之,上虞令。鎮之爲剡、上虞令,並有能名。桓玄輔晉,以爲大將軍錄事參軍。時三吳饑荒,遣鎮之銜命賑恤,而會稽內史王愉不奉符旨,鎮之依事糾奏。愉子綏,玄之外甥,當時貴盛,鎮之爲所排抑。以母老求補安成太守,以母憂去職。在官清潔,妻子無以自反,乃棄家致喪還上虞舊墓。葬畢,爲子標之求安復令,隨子之官。服闋,爲徵西道規司馬、南平太守。後爲御史中丞,執正不撓,百僚憚之。

出爲建威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加都督。宋武帝謂人曰:「鎮之少着清績,必將繼美吳隱,嶺南弊俗,非此不康也。」在鎮不受俸祿,蕭然無營,去官之日,不異初至。武帝初建相國府,爲諮議參軍,領錄事。善於吏職,嚴而不殘。遷宋臺祠部尚書。武帝踐阼,卒於宣訓衛尉。弟弘之。

弘之字方平,少孤貧,爲外祖徵士何準所撫育,從叔獻之及太原王恭並貴重之。仕晉爲司徒主簿。家貧,性好山水,求爲烏傷令。桓玄輔晉,桓謙以爲衛軍參軍。時殷仲文還姑孰,祖送傾朝,謙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離送別,必在有情,下官與殷風馬不接,無緣扈從。」謙貴其言。母隨兄鎮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職同行。義熙中,何無忌及宋武帝辟召,一無所就。

家在會稽上虞,從兄敬弘爲吏部尚書,奏弘之爲太子庶子,不就。文帝即位,敬弘爲尚書左僕射,陳弘之高行,徵爲通直散騎常侍,又不就。敬弘嘗解貂裘與之,即着以採藥。性好釣,上虞江有一處名三石頭,弘之常垂綸於此。經過者不識之,或問漁師得魚賣不?弘之曰:「亦自不得,得亦不賣。」日夕,載魚入上虞郭,經親故門,各以一兩頭置門內而去。始寧沃川有佳山水,弘之又依巖築室。謝靈運、顔延之並相欽重。靈運與廬陵王義真箋曰:「會境既豐山水,是以江左嘉遁,並多居之。至若王弘之拂衣歸耕,踰歷三紀,孔淳之隱約窮岫,自始迄今。阮萬齡辭事就閒,纂戎先業,既遠同羲、唐,亦激貪厲競。若遣一有以相存,真可謂千載盛美也。」

弘之元嘉四年卒,顔延之慾爲作誄,書與其子曇生曰:「君家高世之善,有識歸重,豫染豪翰,所應載述,況僕託慕末風,竊以敘德爲事,但恨短筆不足書美。」誄竟不就。

曇生好文義,以謙和見稱,歷吏部尚書,太常卿。孝武末,爲吳興太守。明帝初興,與四方同逆,戰敗歸降,被宥,終於中散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