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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教版高一數學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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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滬教版高一數學課件

(1) 瞭解集合、元素的概念,體會集合中元素的三個特徵; (2) 理解元素與集合的“屬於”和“不屬於”關係; (3) 掌握常用數集及其記法; 教學重點:掌握集合的基本概念; 教學難點:元素與集合的關係; 教學過程: 一、引入課題

軍訓前學校通知:8月15日8點,高一年級在體育館集合進行軍訓動員;試問這個通知的對象是全體的高一學生還是個別學生?

在這裏,集合是我們常用的一個詞語,我們感興趣的是問題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對象的總體,而不是個別的對象,爲此,我們將學習一個新的概念——集合(宣佈課題),即是一些研究對象的總體。

閱讀課本P2-P3內容

二、新課教學

(一)集合的有關概念

1. 集合理論創始人康托爾稱集合爲一些確定的、不同的東西的全體,人們 能意識到這些東西,並且能判斷一個給定的東西是否屬於這個總體。 2. 一般地,我們把研究對象統稱爲元素(element),一些元素組成的總體叫集合

(set),也簡稱集。

3. 思考1:判斷以下元素的全體是否組成集合,並說明理由:

(1) 大於3小於11的偶數; (2) 我國的小河流; (3) 非負奇數;

(4) 方程x210的解;

(5) 某校2007級新生; (6) 血壓很高的人; (7) 著名的數學家;

(8) 平面直角座標系內所有第三象限的點 (9) 全班成績好的學生。

對學生的解答予以討論、點評,進而講解下面的問題。

4. 關於集合的元素的特徵

(1)確定性:設A是一個給定的集合,x是某一個具體對象,則或者是A的元素,

或者不是A的元素,兩種情況必有一種且只有一種成立。 (2)互異性:一個給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屬於這個集合的互不相同的個體(對象),

因此,同一集合中不應重複出現同一元素。

(3)無序性:給定一個集合與集合裏面元素的順序無關。 (4)集合相等:構成兩個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樣。 5. 元素與集合的關係;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屬於(belong to)A,記作:a∈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不屬於(not belong to)A,記作:aA 例如,我們A表示“1~20以內的所有質數”組成的集合,則有3∈A 4A,等等。

6.集合與元素的字母表示: 集合通常用大寫的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的元素用

小寫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7.常用的數集及記法:

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作N; 正整數集,記作N*或N+; 整數集,記作Z; 有理數集,記作Q; 實數集,記作R;

(二)例題講解:

例1.用“∈”或“”符號填空: (1); (2); (3)Z;

(5)設A爲所有亞洲國家組成的集合,則中國A,美國,印度A,

英國 A。 例2.已知集合P的元素爲1,m,m23m3, 若3∈P且-1P,求實數m的值。

(三)課堂練習:

課本P5練習1;

歸納小結:

本節課從實例入手,非常自然貼切地引出集合與集合的概念,並且結合實例對集合的概念作了說明,然後介紹了常用集合及其記法。

作業佈置:

1.習題1.1,第1- 2題; 2.預習集合的表示方法。 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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