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無宅基地證明 證明書

無宅基地證明 證明書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64W 次
無宅基地證明 證明書

無宅基地證明
因爲牽扯的問題比較大,不敢貿然回答,看看這個能不能幫你
1、農村宅基地申請報批程序及申報材料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宅基地的,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佈。
公佈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審覈後,逐級上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經依法批准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佈。
農村宅基地申請報批時應分原地翻建和異地新建兩種情況分別報送相關材料。
2、屬於原地翻建的,應報送:
(1)戶口簿複印件(與原件覈對);
(2)原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3)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審報表;
3、屬於易地新建的,應報送:
(1)戶口簿複印件(與原件覈對);
(2)原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外地遷入戶,須提供原籍所在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宅基地證明;多子女戶,有子女到婚齡,確需分居另行建房的,需提供雙方簽定的分戶協議;集體拆遷的,須提供拆遷部門出具的拆遷證明。
對農村居民住宅建設利用村內空閒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由村委會、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市國土資源局逐級審覈,批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逐宗落實到戶。
(二)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審查及處理
1、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審查
在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農村宅基地申請人進行條件審查時,其審查內容爲:
(1)農村宅基地申請人是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是否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因實施村鎮建設規劃或建設用地拆遷,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②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偏小,需重新翻建、擴建的;
③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居另行建房的;
④經批准,戶口由外地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而又無住房的。
(3)申請面積是否符合當地宅基地審批標準。
不予受理的情況
對於以下情況農村宅基地的申請,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不予受理: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的;
(2)出租、出售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3)宅基地面積雖低於規定標準,但實際住房長期空置的;
(4)戶口雖已遷入,但並不住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內從事農業生產活動,不履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義務的;
(5)戶口雖然批准遷入,但原籍住房無土地、房產部門批准轉讓及宅基地無退交集體重新安排等合法證明的;
(6)戶口已遷出,且不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從事農業生產勞動,不履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義務的;
(7)原住房長期空置,無人居住的。
(三)宅基地管理
在宅基地審批過程中,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潮。受理宅基地申請後,要到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宅基地經依法批准後,要到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要到實地檢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積、位置和要求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