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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無子女證明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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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無子女證明 證明書

再婚無子女證明
再婚無子女證明
在召開的陝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獲悉,針對人口發展中出現的一些新的實際問題和矛盾,陝西省有望適當放寬再婚無子女家庭的生育政策,對再婚生育予以適當照顧。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首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根據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馮月菊報告,陝西省已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出現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羣衆的生育意願與現行的生育政策之間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別是再婚夫妻新組合家庭中沒有子女或者其中一方沒有生育過的,不利於家庭的穩定。
據瞭解,修訂草案對再婚生育有關條款作了適當調整。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的指導意見和基層的建議,參照吉林、湖北、甘肅等省(區、市)的規定,修改草案提出,對“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兩個子女後喪偶,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和“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孩子均依法判歸前婚配偶撫養,新組合的家庭沒有子女的”這兩種情況的家庭,可以照顧再生育一個子女。爲了杜絕一些人爲了再生育而在離婚時拒絕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條例草案規定,離婚時拒絕撫養或者有遺棄子女行爲者不在照顧之列爲解決目前離婚後再婚家庭的實際困難,重慶市人口計生委近日對一些照顧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特殊情形進行了補充規定。屬於六類特殊情形的市民,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這是記者從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據市人口計生委介紹,《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包含一個規定:“其他特殊情形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並報市人民政府備案”。通過對我市近年來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特殊情形進行研究,於近日出臺補充規定,認定符合六類條件的,屬《條例》規定的再生育特殊情形,可再生育。
六類特殊情形包括:
第一類:夫妻一方婚前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第二類:未婚生育第一個子女後辦理結婚登記,符合再生育條件的;
第三類:再婚夫妻婚後因子女死亡,一方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第四類:針對喪偶再婚夫妻,有兩種情況,一是再婚後因子女死亡,喪偶一方現依法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二是喪偶一方有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屬於合法生育,另一個子女屬於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經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生育,另一方無子女的。
第五類:申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適用《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獨生子女”再生育政策:本人爲依法收養,且無證據表明有其他兄弟姊妹的;其父母曾依法生育二個以上子女,因子女死亡現只存活本人一個的;本人原爲獨生子女,其父母再婚後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其父母曾依法生育二個以上子女,再婚後因子女死亡現存活本人一個,且其父母再婚後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第六類: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在辦理再生育審批時,夫妻生育的子女死亡,且死亡子女有子女的,死亡子女計入該夫妻的現存子女數。
另據瞭解,今年4月,我市有5個區縣推行了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試點。明年,全市將擴大服務範圍,部分區縣市民有望免費享受到這一服務,並與結婚證辦理、婚前健康檢查等工作銜接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