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案中心 > 二年級教案 > 小學語文二年級教學建議——《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綜合資料之一

小學語文二年級教學建議——《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綜合資料之一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12W 次
小學語文二年級教學建議——《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綜合資料之一
習作要求:審清題意,選一件親身經歷的事,把事情的經過寫具體。
  習作指導:
  1、審清題意要注意哪些問題?
  命題作文的基本要求是緊扣題意作文,如作文脫離了題目的要求,那就會出現“文不對題”的現象,這是很不應該的。
  要達到緊扣題意作文的目的,就必須先審清題意。“審清題意”就是要仔細觀察、思考題目的意思。
  審清題意首先要琢磨題中的每一個詞的含義,明確習作中的對象、要求範圍。如本次訓練的作文題,“對象”是“事”,記一件事。“要求”是必須親身經歷的,道聽途說不行,臆造虛構更不行。“範圍”是“一件”事,不要“兩件、三件”。
  同時要注意作文的體裁。從命題中,我們大體可以知道是“寫人”還是“記事”,是“狀物”還是“繪景”,是“議論”還是“說明”……
  另外,還要抓題目中的關鍵詞,關鍵詞往往是文章的中心,需要作者着重表現的。像本次習作命題中的“中心詞”應當是“親身經歷的”,這也正是這篇文章能否寫生動的關鍵所在。
  2、怎樣正確理解“虛構與真實”?
  寫作文應當真實,這個“真實”,主要指真實的思想和感情,也就是不說假話、昧心話,不能作文是一套,心裏想的又是一套。
  “真實”並不都是“真人真事”。如“看圖作文”、“條件作文”,寫什麼,都是人家規定的,要照所給的“圖”或“條件”來寫,這當然就不會是真人真事。但是你在這些作文中所表達的思想認識和愛憎感情,同樣應當是真實的,也就是把你的真實的認識、真實的感情寫出來。這樣,雖然“圖”和“條件”提供的材料不是真人真事,但你對提供的材料的認識和反映的感情,仍然是真實的。反過來,即使你寫的“事”確是生活中發生的“真事”,但如果你對這件事的認識和態度並不是真的,那也不能算是“真實”的了。
  因此,作文中只要表達了真情實感,就符合了“真實”的要求。至於的有的作文題目,明確表明必須寫真人真事,那就不可以虛構。如:本次習作訓練命題已規定“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就必須是“親身經歷”的。
  3、選材怎樣做到“有意義”?
  爲“記一件親身經歷的事”選材,並不容易。因爲對每個人來說,經歷的事都有很多,是不是隨便寫一件,那當然不是,重要的是要選“有意義”的事來寫。有些學生爲了做到“有意義”往往就會從概念出發“主題先行”,然後就虛構一件,不是在路上撿皮夾子,便是在車上讓座,這樣的作文,就違背了“親身經歷”的要求,也不會有真情實感。因此,正確理解“有意義”就十分重要了。首先,有意義的事並不只是做好事,反映鄰里和睦、街頭新景、全民強身、和氣生財……都可能是有意義的,關鍵在於學生能不能具有發現“意義”所在的眼力。
其實做任何一件事情,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都是有意義的,如果把它寫出來,讀者看了就覺得有勁兒。那麼,如何寫出“意義”來呢?下面結合例文片斷談兩種方法:
  ??一是抒情法。就是在記事的關鍵地方,採用抒情的方式,把事情的意義通過抒情表達出來。例如,有一篇題爲《爸爸媽媽別吵了》的習作,其主要內容是記敘小作者爸媽的一次吵嘴經過。如果光寫吵嘴的全過程,吵嘴結束了,文章也收尾了,那有什麼意義呢?而這位小作者在結尾這樣寫道:“爸爸媽媽,停止你們激烈的爭吵吧!你們可知道,這會給我們幼小的心靈造成多麼大的創傷啊!”你看,小作者對爸爸媽媽吵嘴這件事,表達的勸告之情多麼真摯迫切,讓人覺得父母吵嘴對下一代的不良影響又是多麼嚴重。這就寫出了事情的意義。這樣的意義,讀後你也會產生共鳴的。
  二是議論法。就是在記事的過程中,採用議論的方式,把事情的意義挖掘出來。因爲意義是蘊涵在事情之中的,通過議論,就能把它揭示出來,否則,意義就不容易顯露。例如,有一篇題爲《假日買菜》的習作,寫的是自己與爸爸一道買菜的經過,從動身到菜市場又回到家門口,就買菜寫買菜,買菜中的學問,買菜時的感受,買菜後的想法,一點兒也沒有寫到,怎麼能吸引人呢?如果在結尾這樣議論一下就好了:“今天買菜,一共花了12塊多錢,而爸爸辛辛苦苦勞動一天,纔有10塊錢,這錢來得多麼不易呀,我想,我一定要珍惜這份勞動果實。”這是從正面來寫事情的意義。有了這幾句議論,買菜的意義就明顯了,讀者就會受到深刻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