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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三年級事情作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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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三年級事情作文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三年級事情作文四篇

三年級事情作文 篇1

在玉樹地震後,我參加了一次“愛心義賣,情獻玉樹”的活動,爲災區人民籌備捐款。

我們一大早就來到集合的地點,姐姐給我們講了關於自然災害的知識,我們看到了災區人民是多麼艱辛,痛苦。在發生旱災的地區一盆水也要七口人用上一週,在發生地震的地區,小孩子不能和我們一樣坐在明亮的教室裏學習。我們瞭解一些事情後,姐姐把我們分成兩組,每個小組選出一名隊長,一個副隊長,一個旗手。我當上了我們第一小組的隊長,我高興極了。然後,我們統一服裝繫上紅絲帶,就整隊出發了。

我們從桂林路一直走到南湖正門,路上,太陽非常毒辣,曬得我們睜不開眼。到了南湖公園之後,姐姐告訴了我們義賣的地點後,我們就開始賣東西了。我們賣的有小娃娃,零錢包,漂流瓶。。。。。。我賣東西的時候一直在想:到底把什麼樣的東西賣給誰啊呀?我能把這些東西都賣出去麼?如果這些東西都賣出去了,能掙多少錢呢?我一開始買東西的時候,就把小娃娃賣給小朋友了,可過了一會兒我發現掙得錢不多,就開始把漂流瓶和手機鏈賣給年輕的大哥哥大姐姐,可馬上就賣完了。最後我把小墊和跳繩賣給了一個老奶奶和一個小女孩。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下午,活動結束了,通過這一天的義賣,我終於體會到了大人工作的辛苦。我們集合後,統計處誰賣的錢最多,我們賣了199元,得了第一名,姐姐們都說我起到了隊長的典範作用。

活動結束了,我們一起把錢匯到了紅十字總會,我們在匯款單上驕傲的填上了自己的名字,把自己辛苦勞動掙來的錢捐給了玉樹災區人民,爲他們建設美好家園,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那一刻,我感到無比的自豪和驕傲。

三年級事情作文 篇2

每年夏天,我最開心的事情就是游泳、吃冰淇淋和去海邊玩耍……但今年夏天最讓我高興的事情就是小貓悟空的到來,這讓我的心裏像吃了蜂蜜一樣甜。

悟空是一隻加菲貓,雖然它只有五個多月,胖乎乎得像個小圓球,但是它的動作非常靈活敏捷。

它有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白色的`絨毛裏夾雜着黃色,它最大的特點就是頭上有兩片“樹葉”形的紋路。它性格溫柔,有時還裝可愛,我們全家人都很喜歡它。

在週末,我睡懶覺的時候,當我剛睜開眼睛,就覺得頭頂上有一個毛絨絨的小東西,不用說,我也知道這個是悟空啦,它睜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叫我快點兒起牀。

每天放學回家,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悟空。它在我腳邊走來走去,彷彿在說:“主人,抱抱我吧。”如果這時我沒有抱它,它就會一直跟我走,我走到哪兒,它也走到哪兒,真是一個會撒嬌的“小跟班”。我寫作業的時候,它不吵也不鬧,在門口安靜地趴着陪我。每當這個時候,我就想着,一定要快點寫完作業陪悟空玩。

以前,我養過一隻小狗呆頭,但因爲小區不讓遛狗,而且它太吵了,所以我們把它送人了,這讓我很傷心。悟空的到來讓我很開心,對我來說,它不僅僅是一隻寵物,更像是我的家人。我希望悟空一直陪在我身邊。

三年級事情作文 篇3

記得我7歲的時候,爸爸爲了鍛鍊我的膽子,所以帶我去熊倪跳水學校學游泳。

我剛到李老師的班級,發現游泳池裏的水這麼深,都到我的肩上來了,我這才發現游泳不是那麼簡但的事。

老師先讓我們憋氣,當我潛入水中時,就喝了二口水。然後李老師很生氣,抓緊我的頭使勁往下壓。

起來之後,老師讓我在水裏走路。第二次我聽一個朋友說:“只要憋一口氣,就把頭潛入水中。”李老師滿意地說:“對。”我試驗了,果然成功了。

第二天李老師問我:“你學會憋氣了嗎?”我大聲說:“會了。”李老師說:“很好,我這就教你蛙泳。”

首先在水中保持平衡,然後手劃圓圈,最後把腳像青蛙一樣用力往下蹬。我有些不會,李老師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眯眯地說:“就一步一步來訓練吧!老師要我在游泳池的中間用手化圓圈。然後老師叫我在牆上蹬腿,最後讓我一起做練習,終於我成功了。

沒過七八天,老師又教我換氣,我最後也學會了。

一天爸爸帶着我到劉暢妹妹那個班參觀,爸爸說:“哇!太厲害了,我們家那個陳穎還不會呢!”我氣呼呼地說:“我會!”爸爸半信半疑。

終於到了家長開放日,爸爸看完我的表演,爸爸開心地說:“想不到我們家陳穎也這麼厲害!”

三年級事情作文 篇4

在我的童年,有一件趣事,使我至今難忘。讓我講給大家聽.....

那是一個炎熱的星期六,我去了我大姨家,上午我去學乒乓球,我出門前把學習用品放在了桌子上,然後就去學乒乓球了。我剛走,小姨和上託兒所的表妹也來到了大姨家,表妹看見了我的學習用品很好奇,便拿出來玩....中午我回來了,我一看錶妹把我的鋼筆和修正液都弄壞了,我很生氣!立刻跟小姨說:“必須給我賠上。”小姨說:“我正在做飯,一會再說可以嗎?”我只好答應了。但小姨很快就忘了!吃完午飯小姨一家要走了,我一想,小姨還沒有給我賠錢呢!我馬上跑到門口,伸出手來把她們攔下來說:“賠給我錢”小姨哈哈大笑,說:“多少?10元夠了吧!”我說:“不用,5元就行。”小姨給了我5元錢,我才讓她們一家走了。

晚上爸爸媽媽到大姨家接我,大姨把這件事說給他們聽,爸爸媽媽大笑着說:“你表妹不懂事就算了,你怎麼也跟着不懂事啦!你這個小鬼頭,真是拿你沒辦法......”我又跟媽媽講了我的理由:“我妹妹不懂事,難道看孩子的也不懂事嗎?一直讓她給我弄壞。”我至今還奇怪,當時怎麼想出來讓小姨給賠上呢?現在一想也覺的好笑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