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員工保密協議書 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 協議書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37W 次
員工保密協議書 協議書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祕密,爲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上述知識產權。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研究材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享有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並且,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
  甲方給乙方的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有如下規定:
  1)。。。。
  2)…….
  第三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四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六條從事第二職業的限制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特別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間接爲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第七條祕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於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爲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事實的行爲,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爲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