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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學生會辦公室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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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學生會辦公室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

  爲加強對學生會對辦公室的管理,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樹立學生會良好形象,加強各部之間的協調與合作,確保學生會工作、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物品管理制度
  1.針對辦公室所轄物品進行分類整理,入櫃保存,列出物品清單並打印物品實時借出、歸還記錄表,並定期做物品檢查、覈實,保證辦公室物品不丟失。
  2.各部或研究生需借用辦公室物品時,應首先支會辦公室人員,經同意後有值班人員爲其取出相應物品並做好物品借出記錄(具體填入物品借出記錄表內),如到期未歸還相應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責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責任人(物品借出者)。
  3.針對外院人員借出本院物品同樣要先支會本院辦公室,經覈實與本院使用無衝突情況下,同意後方可借出,並抵押相應證件(學生證或身份證有效),由中介人簽字並直接負責物品追還,對逾期未還者按天收取相應罰金。
  4.所有辦公室物品未經允許概不許私自借出或帶出辦公室,對物品在借出期間如有損壞要作相應或全額賠付。
  第二條值班制
  1.辦公室值班實行各部門輪崗負責制,即由各部直接安排人員到辦公室值班(可內部協調),辦公室直接針對各部部長,由部長直接負責各部人員安排(每天各部值班人員不侷限一個人,保證值班時間有值班人員在崗),主席團成員帶班負責。
  2.對辦公室值班情況由主席團做不定期檢查到崗情況並由組織部、紀檢部做檢查記錄,列入各部和學生幹部考覈項目中。
  3.各值班人員到崗後應到黨委辦公室、團委辦公室報到並做好值班記錄。在值班過程中要切實盡責,查看三個網頁新聞、通知並及時傳達,未到時間絕不離崗,離崗時鎖好門窗並保證辦公室清潔。
  值班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第三條財務制度
  1.團委學生會各部門所有收入(包括所拉贊助,宣傳費用,票務費用,場地費用等)須如實報至辦公室或主席團並由辦公室做統一保管和支出。
  2.進行各項活動前團委學生會各部應將經費預算和經費申請交至辦公室,經主席團審議後方可使用經費。
  3.學生會各部門憑發票或收據定期向辦公室申請經費報銷;同時須註明具體用途,花費人、經手人簽字等覈實無誤後由辦公室交至主席團審覈,後統一撥付款項。
  4.辦公室財務管理人員應做好發票、收據的存檔、記錄工作,定期做財務總結和財務公佈。
  第四條檔案管理制度
  1.辦公室檔案分爲學生幹部檔案和活動檔案兩大類,對檔案要定期做檔案整理、歸類,確保檔案的完整與保密。
  2.學生幹部檔案按學生會各部分類整理,各部大型活動活動檔案按部整理(包括學期活動計劃、活動申請、策劃、預案、總結、通訊等內容)
  3.對入檔檔案要做入檔前登記記錄,對於各類檔案保證檔案完整後方可入檔;在對已在檔檔案覈查中發現有缺少文件的應及時加上相應文件。
  4.如有關人員需借用相關檔案,須經辦公室或主席團同意後並作登記方可,且用後及時歸還入檔。
  5.定期對已失去使用價值的檔案進行清理與銷燬,並做好記錄。
  第五條具體工作制度
  1.當辦公室接收到院團委或主席團主席團活動、會議通知後應及時傳達相關各部,做好相關安排。
  2.各部舉辦院系大型活動前一個月應向辦公室索取活動申報表,由辦公室轉交主席團審定;通過後在活動前兩週內遞交辦公室活動策劃(預案、應急預案等)、各部門協調方案、物品清單及預算三項一式兩份;活動結束後一週內,將活動總結交至辦公室。
  3.如涉及緊急活動由主辦部門與辦公室、主席團商議後可直接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後遞交辦公室活動相關材料。
  4.辦公室在接到申請表後協調各部活動時間安排,接到活動策劃後及時和活動主辦部做好溝通協調工作,並召開各部協調會議共同做好各部間的協調,安排相關物品、人員等。
  5.辦公室人員對院系活動實行輪崗專項負責制,讓每個辦公室人員充分投入到辦公室的工作中,其他人員協調合作。
  6.辦公室協助組織部對各部的活動依據申請表、策劃實行檢查,納入部門考覈中。
  第六條其他
  1.辦公室做好團委學生會每次例會會議記錄,並定期召開辦公室內部會議。
  2.及時上傳下達相關信息,收集院系各種信息爲主席團提供信息資源。
  第七條
  1.嚴禁在辦公室內吸菸、酗酒、打牌、搞私人聚會。
  2.嚴禁在辦公室內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各部門需保持好辦公室的衛生,每次活動完畢(如做宣傳板、開會、值班等)後,必須將辦公室佈置整齊,清掃乾淨。
  3.每天參加值班的學生幹部須準時簽到,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的,應提前向主席或辦公室主任請假。
  4.值班人員必須按照值日表準時到辦公室值班、簽到,做好日常事務(包括辦公室每天的衛生),如有特殊事件,應及時向主席或主任彙報。
  5.學生會的所有公共財產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外借權屬辦公室,辦公室須做好登記手續,借用人員須到辦公室辦理出藉手續,其他部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外借。
  6.辦公室須做好各部門的考勤工作,嚴格執行考覈制度。
  7.例會、集體出校參加活動必須佩帶校徽。
  8.例會時一律把手機調振動或靜音。
  注:
  1、以上條例希望學生會各成員嚴格遵守,共同積極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2、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試行,解釋權歸院學生會辦公室。
  3、本條例仍需完善,希望各位學生幹部積極反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