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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峯活動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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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錯峯活動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錯峯活動方案(7篇)

錯峯活動方案1

爲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鞏固提升環境空氣質量,按照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永政辦發〔20xx〕73號)文件要求,現將永寧縣部分重點工業行業20xx-20xx年冬春季開展錯峯生產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錯峯生產重點行業及企業

(一)建材(水泥)行業。全縣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產線)。

主要涉及企業: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責任公司。

(二)其他行業。火電(自備電廠)等其他行業企業。

主要涉及企業: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務

(一)在錯峯生產期間建材(水泥)行業水泥窯、粉磨站等主要生產設備必須停產處置,不得提前生產,以實際行動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在錯峯生產期間,要按照《水泥企業產品質量管理規程》要求,加強對原材料、成品儲存現場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質量損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電(自備電廠)及其他重點行業根據生態環境部門發佈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縣將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啓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限負荷生產。限制負荷標準爲10月22日前企業生產負荷基礎上再進行下調。具體以發改局適時發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通知爲準。

(三)錯峯生產期間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職工培訓等工作,保障職工工資待遇。

(四)若啓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則各錯峯生產涉及企業需執行日上報機制,將當日錯峯、壓減產能的情況與每日17時前報送至縣發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錯峯生產作爲減少冬春季大氣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爲常態化的運行機制,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社會責任爲己任,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執行國家錯峯生產政策,減輕採暖期大氣污染,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加強監督檢查。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要檢查涉及停產企業準備工作情況,督促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產,並在停產期間不定期進行檢查。在啓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縣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不定期組成聯合檢查組檢查涉及企業限負荷落實情況,及並對企業進行指導、監督。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平臺,及時瞭解掌握企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爲。

(三)強化服務指導。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要加強政策宣傳,把落實錯峯生產與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環境改善、滿足羣衆民生福祉結合起來,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引導企業開展錯峯生產工作。加大服務指導力度,協調督促各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人員培訓等工作,加強對原材料、成品儲存現場管理,防止造成質量損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氣污染,着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四)嚴格考覈問責。暢通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不執行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進行約談;對拒不改正的企業依法追究企業法人的責任,同時取消企業享受各類獎補政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

錯峯活動方案2

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和《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晉中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峯生產範圍

對鋼鐵、焦化、有色(氧化鋁)、鑄造、化工(煤制氮肥)、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峯生產。

二、基本原則

1.統籌保障安全。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開展錯峯生產。

2.統籌保障民生。全面落實“六保”工作,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峯生產措施;對保障民生的其它類企業,按照保障需求開展錯峯生產。

3.統籌穩增長。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企業,可適度減少錯峯。

4.統籌應急管控。參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錯峯生產計劃安排要優先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基本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銜接。錯峯企業在秋冬季期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執行錯峯生產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要嚴格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三、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錯峯生產方式

錯峯生產方式以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生產工序(設備)爲主,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採取輪開輪停方式實施,對不可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採取整個秋冬季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實施。各縣(區、市)錯峯生產可採取輪開輪停方式或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安排並具體組織實施,結合本轄區實際,因地制宜,因行業、因企施策。

五、錯峯生產差異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確定的環保績效分級、綠色工廠評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況,實施差異化管控。

(一)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涉氣企業實施錯峯停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實施錯峯停產;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實施最嚴格的限產措施(不低於紅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秋冬季結束後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

(二)被評定爲B級、B-級、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峯生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實施輪開輪停,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減排比例確定停產天數(鑄造C級企業按照不少於90天實施停產),生產期間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嚴格執行應急減排;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

(三)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以及焦化、水泥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企業可豁免錯峯生產。

(四)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峯生產措施。按照發改經貿〔20xx〕1351號文件,允許A、B級化肥生產企業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期間自主減排。

(五)錯峯生產期間,針對重點涉氣行業如出臺更嚴格的管控措施要從嚴執行。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生產時間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晉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號)執行。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要聯合制定本行政區錯峯生產方案,明確錯峯企業名單,確保清單可操作、可覈查。各縣(區、市)錯峯生產方案及清單于10月29日前分別報至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並在媒體上予以公告,接受社會、媒體和同行的監督,確保錯峯生產公平、公正、公開。各縣(區、市)可根據民生保障等情況按照原則適度調整錯峯生產名單和錯峯生產措施。

(二)加強督導檢查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要對參與錯峯生產企業開展巡查檢查,嚴查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的行爲。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行爲。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建立錯峯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縣(區、市)報送上月錯峯生產工作落實情況),掌握行業內重點企業錯峯生產動態,對行政區內錯峯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三)加強工作指導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要對參與錯峯生產企業開展指導,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工作實效。

(四)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

各縣(區、市)要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發佈權威信息,統籌做好秋冬季期間錯峯生產信息發佈、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避免引發不安定因素。

錯峯活動方案3

一、目的

熟悉就餐程序,完善就餐方案

二、時間

4月1日上午。具體時間臨時通知。間隔20分鐘

三、總指揮:

郭有文

四、參與人員

九(1)班主任姚曉龍、九(2)班主任謝小平、教師扮演學生

五、程序

1、下課後由班主任組織在教室外排好隊(注意保持1.5米間距);

2、在班主任的帶領下,去廁所旁水池按“內外夾弓大立腕”順序洗手;

3、再到餐廳外指定位置站隊購餐,並在門口餐位對照表上查找自己的'座位;

4、依次單向就餐:

5、洗碗。

六、注意事項:

保持1.5米間距。文明就餐,禁止說話。洗碗時嚴禁扎堆。

七、準備事項

1、郭主席要準備好師生就餐座位對照表、規範張貼好間隔標誌。補齊桌位號。

2、班主任要提前告知“學生”餐桌號。

錯峯活動方案4

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和《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等規定,現將20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峯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改善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爲目標,堅持科學謀劃、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實施“一廠一策”管理,確保“六保六穩”,有效推進秋冬季錯峯生產工作。

二、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錯峯生產範圍

對鋼鐵、焦化、有色(電解鋁、氧化鋁)、鑄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峯生產。

四、差異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確定的環保績效分級、綠色工廠評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況,實施差異化管控。

(一)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施錯峯停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實施錯峯停產;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實施最嚴格的限產措施(不低於紅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秋冬季結束後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

(二)被評定爲B級、B-級、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峯生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實施輪開輪停,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減排比例確定停產天數(鑄造C級企業按照不少於90天實施停產),停產時長在兩個階段分別落實,生產期間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嚴格執行應急減排;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

(三)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以及焦化、水泥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企業可豁免錯峯生產,鼓勵秋冬季期間各市採取協商自主減排。

(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峯生產措施。按照發改經貿〔20xx〕1351號文件,允許A、B級化肥生產企業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期間自主減排。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企業,可適度減少錯峯。

(五)錯峯生產期間,針對重點涉氣行業如出臺更嚴格的管控措施要從嚴執行。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生產時間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晉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號)執行。

五、錯峯生產方式

錯峯生產方式以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生產工序(設備)爲主,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採取輪開輪停方式實施,對不可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採取整個秋冬季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實施。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秋冬季錯峯生產工作,聯合制定本市錯峯生產方案,明確錯峯生產企業名單。各市錯峯生產方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落實“六穩六保”要求和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的基礎上進行優化調整。各市錯峯生產方案及企業清單于10月29日前分別報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同時報送電子版),並在當地主要媒體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錯峯生產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要對參與錯峯生產企業開展常態化督導檢查,通過電量分析、現場覈查、臺賬覈查、運輸覈查、在線監控等手段持續跟蹤錯峯生產落實情況。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及時掌握行業內重點企業錯峯生產動態,對各市錯峯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問題。生態環境部門對秋冬防期間不落實錯峯生產的企業,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

(三)加強工作指導。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將適時對各市錯峯生產落實情況開展工作抽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各級各部門要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峯生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

錯峯活動方案5

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山西省和晉中市統一部署,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確保緩解重污染天氣發生頻率和污染程度,切實減輕重污染天氣對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產生的影響,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按照《晉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行動方案》(市工信產發〔20xx〕79號)工作要求,結合《介休市打贏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工作方案》(介政辦發〔20xx〕1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新發展理念,把錯峯生產作爲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氣妥善應對作爲重要突破口,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察問責,全面實施攻堅行動,動員全民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顆粒物(PM2.5)濃度,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實行差異化管理,科學精確實施錯峯生產工作,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二、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錯峯生產範圍

鋼鐵、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磚瓦窯、石灰窯、陶瓷行業企業。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爲組長,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晉中市生態環境局介休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國網介休市供電公司等有關部門爲成員單位的介休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領導組(以下簡稱領導組),負責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的領導、指揮、決策。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正茂兼任。負責協調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部署;組織錯峯生產工作會商以及相關信息發佈和上報;組織對全市錯峯生產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同時響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啓動的重污染天氣防治聯防聯控;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承擔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完善工作措施,協調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具體工作,督導工作人員履職盡責;秋冬季期間每月5日前報告工作小結。

領導組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市鋼鐵、水泥、焦化磚瓦窯、石灰窯、耐火材料、陶瓷行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的督促指導和監管。

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的錯峯運輸工作。

3、國網介休市供電公司負責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過程中電力供應保障工作;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限電、斷電措施。按照領導組要求,提供被列入錯峯生產清單內企業的每月用電量情況。

4、晉中市生態環境局介休分局負責按照《介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部署,制定和更新應急減排措施、應急減排清單,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對未達到環保治理要求、未達到環保排放標準和未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的相關企業實施停產治理等措施。

5、領導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編制本部門工業企業專項錯峯生產方案;配合領導組完善和細化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清單,督導檢查工業企業按照錯峯生產方案落實限產、停產措施;對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要做好錯峯生產各環節的工作記錄和臺賬,秋冬季期間每月5日前,將錯峯生產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領導組辦公室。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錯峯生產企業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據晉中市大氣辦《關於做好20xx年工業污染源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和“一廠一策”實施方案修訂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完善“一廠一策”實施方案中錯峯生產部分:制定錯峯生產方案,方案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錯峯生產措施,確保可操作、可覈查。納入錯峯生產範圍的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計劃的調整。

(二)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領導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方案(含項目清單),充分運用晉中市工業企業差異化管理評估結果,按照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對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分類管理,把治理污染與促進綠色文明生產、運輸結合起來,體現差異化,避免簡單化、絕對化、一刀切。按照企業評估等級實施差異化錯峯生產管控,制定各單位20xx—20xx年秋冬季錯峯生產行動專項方案,於20xx年10月底前報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領導組辦公室。錯峯生產方案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錯峯生產措施,確保可操作、可覈查。錯峯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未經備案或擅自調整的,按未落實錯峯生產處理。

市交通運輸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錯峯運輸方案,督導檢查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錯峯運輸。

(三)秋冬季重點工業企業實施差異化錯峯生產。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年度環保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20xx年10月1日起,由晉中市生態環境局介休分局予以停產治理。

(四)以下企業不予限產:一是被列入工信部綠色工廠示範的;二是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五)鋼鐵、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採暖季實施差異化錯峯生產。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屬於產業政策允許類的企業,限產30%,其中,位於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40%。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

(六)20xx年10月1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覈定錯峯生產負荷。

(七)領導組各成員單位可根據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峯生產比例。對承擔供氣、供熱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能力確定限產比例,以熱定產方案由領導組批准後實施。國家和山西省、晉中市關於錯峯生產有更嚴格要求的,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八)錯峯生產限產比例影響到生產安全的,由企業確定安全生產負荷,提供相關報告佐證材料,經市政府同意後統一上報晉中市政府。

(九)加強錯峯生產執行情況檢查,發現不滿足豁免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從錯峯生產豁免清單中剔除。

(十)執行錯峯生產時,可以實施停產錯峯的企業,限產比例按照停產天數折算,在制定錯峯生產清單、“一廠一策”時進行報備,停產時間不得更改。行業集羣企業可以釆取輪停的方式進行錯峯生產。重污染天氣應急啓動時,不在停產時間企業按照預警等級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和錯峯運輸措施。

(十一)對於拒不配合執行錯峯生產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六、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重點工業企業錯峯生產。

1、鋼鐵行業符合在線監控要求,燒結機達到超低排放,完成無組織超低改造的企業限產40%。

2、焦化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特別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任務,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 公里範圍內的企業,產業政策鼓勵類限產30%,允許類限產40%,限制類限產50%;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產業政策鼓勵類限產20%,允許類限產30%,限制類限產40%。

實現達標排放但未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焦化企業實施停產。

對承擔供氣、供熱任務的焦化企業,在達到當地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制定以熱定產方案。在滿足保障任務的同時,根據其承擔的協同處置量和供暖面積等參數,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科學制定減排措施。涉及居民供暖的焦化企業,應提前做好熱源替代方案或優先實施“氣代煤、電代煤”,確保溫暖過冬。難以替代的,逐一覈算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實施“以熱定產”。

3、磚瓦窯行業治理設施使用溼電除塵和脫硫,安裝高精在線監控設施且驗收後穩定達標2個月以上,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別穩定達10和35毫克/立方米。產業政策鼓勵類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20%、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允許類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40%(以在線監測數據計)。使用純煤矸石、仿古磚、加氣塊的.生產線不錯峯。

4、水泥行業符合在線監控要求且污染物達特別限值,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40%。粉磨站污染物達特別限值,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40%。水泥製品及類似製品製造使用清潔能源且污染物達特別限值,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 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40%。

5、化工行業符合在線監控要求且污染物達特別限值,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40%。涉及安全生產負荷的,企業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和報告,由領導組上報市政府,批准後方可執行(大化工不參加錯峯生產)。

6、耐火材料行業符合在線監控要求且污染物達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顆粒物30毫克/立方米且使用清潔能源的,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40%。

7、石灰窯、鋁磯土等建築材料製造達到環保治理要求的,生產設施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產業政策鼓勵類限產30%,允許類限產40%, 限制類限產50%;生產設施不在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產業政策鼓勵類限產20%,允許類限產30%, 限制類限產40%。

(二)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峯運輸

對鋼鐵、電力、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原則上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停止柴油貨車進出廠區和國四及以下燃氣重型載貨車輛進出廠區(其中錯峯運輸清單中備案的保民生和保安全車輛除外,特種車輛和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重點用車企業要安裝管控運輸車輛的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監控數據至少保存1年以上。錯峯運輸要密切結合《介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

七、保障措施

(一)標準明確精準施策

本方案管理範圍只限於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清單內的行業企業,內容只限於秋冬季期間錯峯生產、錯峯運輸工作,其他事項以《介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爲準。各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落實錯峯生產要求,確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並穩定運行。領導組各成員單位要處理好企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維護企業產品質量、尊重工藝流程,制定科學性、可操作性高的方案。

(二)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

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制定專項宣傳方案,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切實做好採暖季錯峯生產宣傳報道和輿情監督工作。

錯峯活動方案6

爲科學組織實施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我轄區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根據菏環函〔20xx〕72號和《鄆城縣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通知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聚焦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科學組織實施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避免“一刀切”,加大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問題,促進我街道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實施範圍

焦化、鑄造(電爐鑄造除外)、炭素、磚瓦窯、玻璃等重點行業工業企業。

三、實施時間

錯峯生產實施時間爲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實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辦事處將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組織企業合理調整生產、施工計劃,分別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明確具體停產、限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繫方式等。科學實施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避免“一刀切”和擴大範圍情況的發生。

(二)突出重點、差異化管理。在錯峯生產期間,街道辦事處對重點行業中焦化等企業應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方法,確定A、B、C、D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杆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對C、D級企業及其他未實施績效分級的重點行業,按照《分行業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及應急強化措施指導意見》(附件)有關要求,制定統一的錯峯生產措施。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的.企業,不納入績效分級範疇,應採取停產措施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以生產線計。

(三)錯峯生產與應急相結合。已落實錯峯生產要求的工業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四)優先突出民生保障。錯峯生產企業若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我街道按照縣委縣府要求執行,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執法,優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並根據承擔任務量由縣工信部門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經縣政府同意報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成立錯峯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國家、省、市 、縣要求,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制定轄區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細化量化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形成錯峯生產企業名單,並報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備案。錯峯生產企業名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確有必要調整的,需經縣政府同意,報上級政府批准。

(二)明確責任分工。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街道環保所積極配合縣工信和生態環境部門錯峯生產組織、督導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並根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提出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的意見。

(三)強化聯動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辦事處,有效整合檢查執法資源,強化聯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特別要加強對企業電力繳費清單、生產銷售臺賬、生產現場進行嚴格檢查,對發現錯峯生產落實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錯峯活動方案7

爲積極應對當前嚴峻的環境污染防治攻堅形勢,堅決遏制因各類污染因子居高不下而造成的優良天數損失,確保完成全市7月份、8月份空氣質量目標任務,按照《中共鞏義市委辦公室鞏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鞏義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強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7月至8月,全市涉氣工業企業(30強企業除外)實施輪停1個月,有效降低工業排放對大氣質量的影響。

二、工作措施

(一)機械行業企業。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期間一律生產供電,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

(二)耐材、碳素、陶瓷、磚瓦窯、鋁石窯等高溫燒製工藝的企業。碳素行業20xx年7月實施輪停1個月,其他企業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期間一律停止生產供電,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因高溫窯爐降溫週期較長,企業必須與輪停期前即開始實施窯爐降溫,輪停期可觀天必須完全停產到位,爐溫降到自然溫度。

(三)鋁加工行業。20xx年7月至8月,鋁加工行業企業熔鍊工藝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企業必須與輪停期前即開始減產,輪停期可觀天熔煉爐溫必須降到自然溫度。

(四)其他涉氣工業企業。泡泥(達不到全自動全封閉)、散裝料、鑄造、淨水劑、醫藥化工、剛玉、精煉渣、鋁酸鈣粉、寶珠砂、還原鐵粉(及其他金屬還原)、橡膠等行業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輪停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

(五)30強企業。全市30強企業(名單見附件2)不納入此次錯峯範圍,但如果在各級督導督查中發現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一律按照輪停要求執行。

三、具體要求

各鎮(街道)要按照全市第八項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會議要求,進一步認清形勢,站位全局,將政策要求及時傳達廣大企業,確保輪停措施落實。

針對以上鞏義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第四項規定,鞏義市淨水劑(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合硫酸鐵、聚合硫酸鋁、鹼式氯化鋁、硫酸亞鐵、聚丙烯酰胺、液體三氯化鐵等)生產廠家必須在20xx年7月至8月實施輪停1個月。佰科聚合氯化鋁生產廠家溫馨提示廣大新老客戶,需要購買水處理藥劑產品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合硫酸鐵、鹼式氯化鋁、硫酸亞鐵、聚丙烯酰胺等產品時,必須提前預定,我們要按照客戶預定時間前後排隊生產。請大家諒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