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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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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015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自查報告

爲貫徹落實2015年3月23日全縣民生領域整治鑄廉三年行動工作啓動會議和《市教育局關於開展教育專項資金交叉檢查的通知》(銅教發〔2015〕64號)精神,根據縣教育局2015年3月27日上午召開了教育系統民生領域整治鑄廉三年行動工作啓動暨教育專項資金檢查籌備會議工作安排,我校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等相關工作,現將看展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

爲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銅委辦字[2015]14號《中共銅仁市委辦公室、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仁市民生領域整治鑄廉三年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據縣局工作會議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領域整治鑄廉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場中學校長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華鬆任副組長,冉隆強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設立專門辦公室,並且明確專人辦公,開展學校涉農惠農資金專門資金的自查自糾工作。

  二、自查範圍

這次自查重點是檢查自2013年以來義務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如下:

(一)投入情況

2013年上級投入我校公用經費102.2萬元(以自然年度計算,下同)、營養改善計劃資金83.1657萬元、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68.75萬元;2014年上級投入我校公用經費113.6425萬元(含2013年提標6.2825萬元)、營養改善計劃資金78.302605萬元(含學生繳納提標資金12.56054萬元)、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140萬元(含秋季學期追加500個名額62.5萬元);2015年上級投入我校公用經費 萬元、營養改善計劃資金35.4032萬元、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106.25萬元(學校還未收到銀行匯款通知)。

(二)支出情況

2013年度教育經費支出(不含財政承擔的個人工資)共計146.3529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00.849825萬元、基礎設置建設1.95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43.553萬元(支出中含上級補助學校附屬工程等維修款51.8373萬元)。營養改善資金和貧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萬元,以現金髮放貧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84萬元。

2014年度教育經費支出(不含財政承擔的個人工資)共計291.603553萬元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39.776553萬元、基礎設置建設59.5749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92.2521萬元(支出中含上級補助學校附屬工程等維修款147.2萬元)。營養改善資金和貧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萬元,以現金髮放貧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萬元。

2015年截至2月底教育經費支出39.751538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39.751538萬元。營養改善資金和貧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萬元,以現金髮放貧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萬元。

  三、 教育經費的保障情況

上級部門對我校義務教育經費按要求按時、足額到位,資金實行銀行賬戶管理,嚴格現金使用,專款專用,全部用於教育。

  四、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我校屬事業單位,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教育的方針,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學校對教育經費的使用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每學期“兩免一補”落實到位,寄宿生生活補助、困難學生補助及助學金都屬實上報,按時發放,無虛報冒領情況。

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具體做法是:

(1)我校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會計法》和上級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學校的一切資金,由學校財務人員按有關規定統領統支,沒有出現以任何理由單獨支取現象

(2)認真履行報賬制度,力求資金的規範使用,無挪用、擠佔、截留等現象的發生。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做到手續完備,每張發票有經手人簽字、主管校長簽字,並報經教育局財務審計科審覈後方可入帳。

(3)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財務法規,沒有發生在政策法規範圍之外,自作主張處理財務的不良問題。

(4)財務專管教師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學校任何財務活動必須經財務教師和行政領導審批後,方可實施。重大開支項目,都經校務會議集體決定,並經學校監督委員會公示後方可施行。金額超過1萬元項目的報教育局相關領導審批。

(5)差旅費報銷,嚴格執行文件規定。

(6)需要購置各種設備、儀器、教具、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過校委會決定後才添置。所有購買物品必須有保管人員登記後方可領取使用。

(7)財會教師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審覈。

  五、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營養改善資金由學校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並且單獨設立科目覈算。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標準擬出採購計劃,大米、菜油和豬肉由教育局統一制定購買,保證食品安全衛生。蔬菜等自行購買的必須在有資質的公司購買,並且嚴格保證食品質量,學校每次購買必需有學校監督委員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保管員必須及時如實登記進出庫臺賬。食堂所有產生的票據必須有學校食堂採購人員、驗收人員和監督人員簽字後才允許進入報銷程序。

  六、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通過本次經費的自查工作,我們發現我們工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公用經費使用隨意性還比較大,雖然每學期都通過預算,但是各部門對預算不夠重視,提供數據缺乏依據,在實際使用中也缺乏計劃性,同時也由於一些不確定因數,導致實際使用和預算產生很多差距,導致某些方面預算資金缺口較大。

2、賬務不規範。由於學校會計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加之電算化中賬套分類不太科學,造成學校經費使用分類比較混亂,特別是營養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帳上統計混亂。不能及時、準確和清晰的反應兩項專款支出和結餘。

3、賬務處理滯後。由於報賬程序繁雜,會計員沒有及時處理相關記賬工作,導致學校每月賬務情況沒有及時反映。

4、貧困寄宿生生活款學生卡上餘額清算不及時。由於營養餐實行刷卡消費,學生的卡是實行編號管理,但是學生由於保管等問題,換卡比較頻繁,造成一個學生出現多張卡,而且每張卡上的餘額不能合併到同一張卡,加之學生私自轉卡,導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難,無法將剩餘生活款按時兌現給學生,同時也導致不能準確計算出學生刷卡消費金額。

5、貧困寄宿生評審不到位。雖然學習嚴格按照文件規定操作,申報表一律由學生所在村出具書面證明,然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才能按規定享受生活補助,但是由於教師對每個學生家庭情況不是完全瞭解,導致部分應該享受的學生沒有享受到該項補助。

6、2014年11月份國家追加500名貧困寄宿生指標,學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過銀行發放給享受對象家長賬戶,但是由於家長提供信息有誤,導致50戶無法上賬,造成資金滯留。

7、食堂採購入庫登記不及時,出現部分採購漏登,造成食堂臺賬金額、會計明細賬賬面金額與實際使用金額有不符。

8、食堂儲藏室太小,採購分類困難,排氣設備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亂。

針對以上八個方面問題,學校專門召開整治鑄廉領導小組會議,提出以下自糾方案,有學校相關部門落實:

1、學校有財務室牽頭,由各辦公室擬出本部門資金需求計劃,根據需求的輕重緩急在需求項目後面定出A、B、C、D四個屬性。財務室根據沿教發[2014]306號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辦法規定將需求經費分成辦公費、教育教學管理、教師培訓、安全經費、小型維修五個板塊,擬出預算方案提交校委會討論,預算一旦通過嚴格按照預算執行,規範公用經費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要的開支。

2、會計人員提高業務素質,積極要求上級部門升級和規範財務管理系統,按照要求將食堂賬務單獨覈算,定期並帳。這樣食堂賬務可以實行權責發生制記賬,及時結算處經費使用情況和結餘情況,真正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統,嚴格實行一人一卡一號,學生換卡不換號,這樣每月能清楚看到每個學生生活費使用情況和結餘情況,期末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及時清算剩餘生活費。

4、爲了明確營養餐款和學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結存金額,決定在2014年年底結賬時統計出來的學生卡上餘額數作爲貧困寄宿生活費的餘額,其餘餘額作爲營養餐款的餘額,雖然不太準確,但是可以爲今後的明確分清兩種款項打下基礎。

5、學校要建立學生家庭檔案,爲學生享受貧困生活補助提供可靠依據,讓這項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羣衆。從本學期起,貧困寄宿生補助款生生活費不再由學校直接將金額上到學生卡中,而是採取通過銀行發放到每個學生手中,學生再根據用餐需求繳納生活費,生活費款作爲食堂暫收款處理,再根據用餐金額確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時清退學生剩餘生活款。

6、積極清算商家貨款,清算專項資金剩餘款項,多方聯繫未兌現貧困寄宿學生銀行賬號信息,及時將款項兌現給學生,是在通過銀行無法兌現的,在徵得家長同意的情況下發放現金給學生本人。學校控制學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於彌補虧損和改善食堂用餐條件,不得用着學校辦公等經費,更不得用於發放教師福利。覈准營養餐款使用金額,將剩餘款項根據教育局要求上繳教育局專戶中。

7、積極督促新食堂的建設工作,儘快啓用新食堂,爲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用餐環境。

以上幾方面的整改由總務處牽頭,每項明確了專人負責。隨時反饋整改進度,遇到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爭取妥善解決存在的各項問題。

  篇2:

爲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商務領域涉農專項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和資金安全,根據《靈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靈川縣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靈政辦[2015]60號)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對20xx年以來我縣商務領域涉農專項資金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自查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涉農專項資金申請及到位情況

(一)專項資金申請情況

20xx年以來,我局申報的涉農專項資金情況:20xx年7月靈川縣市場服務中心申請20xx年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自治區本級商業流通事務專項資金。該項目總投資262.9萬元,申請20xx年自治區本級商業流通事務專項資金20萬元。

(二)專項資金到位情況

20xx月11月,區財政將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自治區本級商業流通事務專項資金20萬元劃入縣財政賬戶。

  二、專項資金審覈及撥付情況

專項資金到位後, 2014年1月桂林市商務局項目驗收小組對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進行驗收,項目通過驗收合格。2014年2月,縣商務局、財政局及時通知項目單位靈川縣市場服務中心攜帶相關資料到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辦理轉賬手續,縣財政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及時足額的將扶持資金撥付項目單位,沒有發生截留、挪用、侵佔、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爲。

  三、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

靈田鎮農貿市場改造項目的實施,形成了規範有序、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的鄉鎮綜合市場,爲市民創造了一個安全、有序、優美的購物環境。同時改造後他人使用的靈田鎮農貿市場,新增攤位數192個,容納就業人數200人,年交易額1000萬元,是一項爲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過這次涉農專項資金專項整治自查,我局在今後辦理商務領域涉農專項資金申報過程中,將堅持原則,嚴格審覈,管理規範,廉潔自律,積極協調縣財政局及時足額將資金撥付相關單位,確保專項資金規範、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2015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自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