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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讀後感範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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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某一作品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千萬不能認爲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一件小事讀後感範文(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件小事讀後感範文(通用7篇)

  一件小事讀後感1

讀罷短文《一件小事》,使我感觸很深,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這篇短文講的是“我”在院子裏不小心踩死一隻小雞,害怕媽媽回來打他,便把小雞放到小花狗的旁邊,把這件事推給小花狗。害小花狗被媽媽打,但最後由於想到了小花狗被媽媽打時那委屈的叫聲,覺得很慚愧,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都告訴了媽媽。

在生活中,我也曾經碰到過像這樣類似的事情:有一天我幻想自己是大英雄、救世主,在家裏亂打亂踢,不小心把媽媽剛買的那隻貴重花瓶給打碎了。我頓時焦急了起來,心想:壞了,我把花瓶打碎了,媽媽回來肯定會打我的。就在這時,我聽見我家的小花貓在叫,靈機一動,我想出了一個好主意:我從廚房裏拿出來一條魚放在碎花瓶旁邊,引小花貓過來……媽媽回來了,看到這個情景,便氣急敗壞地問道:“這是誰幹的好事?”我吞吞吐吐地回答道:是……是小花貓爲了偷吃魚撞碎的。”媽媽聽了二話不說,拿起掃帚就像小花貓打去。看到這個情況,我彷彿聽到了小花貓委屈的叫聲:爲什麼要打我?爲什麼要打我?

想到這裏,我就慚愧極了。在吃晚飯的時候,把這件事的實情告訴了媽媽,媽媽笑着回答說:“其實我早就知道這件事是你乾的了,只是想看看你有沒有主動承認錯誤,當然,這是第一次,我就原諒你了。”

讀了這篇短文,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做錯了事要敢於承認錯誤,不能因爲一時的害怕而把事情推到別人身上。做錯了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有沒有勇氣去承認錯誤。

  一件小事讀後感2

在《一件小事》中,“我”從鄉下來到京城已經有六年了,別的影響沒有,倒是脾氣越來越大,愈發瞧不起人了,正是這件小事將“我”從中拖開:一日坐車,車伕撞到了一個女人,與其說撞,不如說那個女人“碰瓷”吧,車伕和“我”都清楚事實,“我”看四周無人,便讓車伕快些離開吧,反正她沒事,但是車伕沒有理會“我”,仔細詢問她,並帶她向巡警分駐所走去了……一會兒,一巡警走來說:“你自己僱車吧,他不能拉你了。”“我”拿出一把銅元,讓巡警交給車伕……

看起來,事似不大,但讓人深省。文中,她,一個高手(或者說是一個“碰瓷高手”),又或許她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路人甲,也正是她貫穿了文章,使小事得以繼續吧。“我”一個普通人,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小市民,一個勢利眼,保住自己永遠是“我”的真理吧。車伕,一個普普通通的勞動人民形象,老實,質樸,本文中明顯的主角,他沒有“肇事逃逸”,而是滿是耐心,要是放在現在,估計早就上了報紙頭條了吧!

當今,這類事發生的太多太多了,誠信也在人與人的關係上顯得尤爲重要。商家喂得到更大的利潤,他們要堅守誠信,人與人要想有更近的關係,他們要堅守誠信,國家與國家間也同樣需如此……

這樣的一件小事,卻代表了很大的一個羣體,由這樣的小事反映出了人類情感的光輝面與陰暗面。“我”的逃避,車伕的勇敢,一個小故事,將其演繹的十分真切。

這件事並沒有什麼特殊的,但就是任務所表達出的情感多震撼我,或許文末的一打包銅元,不光是對車伕體力上的回報,更是一種對樸實,善良,誠信的認可,欣賞與讚揚。

這裏,最後,我覺得引用原文中的一段話在合適不過了:

“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一件小事讀後感3

《一件小事》是魯迅《吶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說,我在這段閒餘時間讀了,對這件“小事”感觸很深:我們的世界每天都有大事發生,但對自己影響最大、印象最深的反而常是自己身邊發生的小事。

小說中的“我”是個“北漂”青年,在北京奮鬥了五六年後,也算小有成就,穿上了皮袍,出門也可以打個“黃包車”了。但也越來越顯得自大狂妄了,“一天比一天看不起人”。但一件小事改變了他。

冬日的早晨,風很大,“我”叫了一輛黃包車出去辦事,在一個衚衕口,車把一個花白頭髮的老婦人掛倒了。“我”看那老婦是慢慢倒下去的,“我”急着趕路,料定那老婦人並沒有受傷,就叫車伕快走。而車伕走過去把她扶起來,聽她說自己摔壞了,就扶着她向附近的警所去了。這一剎那,車伕的背影在“我”的眼裏越來越高大,“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來”。

我之所以對這件“小事”也深有感觸,因爲很多人第一時間都感到老婦人有可能是“碰瓷”的。要是以前,我也會這樣想,但奶奶的兩次受傷,讓我知道,老人家真是“瓷器”啊。第一次是我一年級時候,我推了推沙發坐着的奶奶,結果造成奶奶脊柱一個椎體塌陷,做了手術。第二次,是去年十一月,奶奶吃完飯起身,在我的腳上拌了下,也是慢慢的倒在地上。奶奶自己當時還說沒事,結果第二天肩膀出現大面積淤血,到醫院一拍片,鎖骨骨折!所以啊,不要從自己的角度去想象別人的感受,或者受到的傷害。要換個角度,多從別人的角度多替別人想想。

從這件“小事”上,我和“我”一樣感受到了車伕敢於負責的精神,遇事有擔當,不推卸責任。想想自己,一出事,由於擔心挨批評,第一時間本能的就想撇清自己,需要有人出頭的.事情,擔心自己做不好給集體抹黑,總想躲到後面。以後我也會勇敢的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做一個大大的我!

  一件小事讀後感4

魯迅先生的《一件小事》這篇文章,想必不少人讀過吧。講的是嚴冬早晨的一場車禍,帶給我的種種思考。

故事中,我一直堅信跌倒的老婦人裝腔作勢,所以不以爲然;而樸實、善良的車伕,卻扶起婦人,毫不躊躇。我將自己與低賤卑微的的車伕相比,卻覺得車伕如此偉大,而自己卻十分渺小。車伕在那時的社會,是屬於最底層的角色,他的社會地位低微,無論是文化程度,還是思想和涵養一定遠遠不及我。

然而現如今,又是怎樣一番姿態。新聞媒體頻頻報道,豪華轎車車主、有錢有勢的人將他人生命視作可以用臭銅錢等價交換的商品。他們憑藉着幾千上萬的所謂名酒的酒勁,將座下高檔的吃油機器加速到讓他們熱血沸騰、讓無辜百姓鮮血飛濺的速度,在紅燈高懸、測速器狂閃的公路上,醉醺醺地邪笑着,由魔鬼牽引着奔向地獄。

而一旦出了事故,不是逃逸,就是找人頂替。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傷者的生命安危,掏出的手機也不是堅定的撥打120,而是找找上頭有沒有人能夠幫個忙。奧迪、三菱、保時捷,這些讓人們津津樂道的名車,儼然成爲了奪命狂徒。它們優異的性能,似乎只能體現在能將受害者撞飛多高、多遠。

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魯迅先生如是說。一些不被察覺的社會弊病確實令他痛心。社會有黑暗面,這是無可否認的,但它也有光明的一面,這些黑暗面當然也只是五彩社會中的小部分。愛和關懷總是無處不在。生活中也有像車伕這般善良的人,他們擁有高尚的品質,寬容的心態。他不一定要用辛辣刻薄的語言嘲諷着愚昧的人們,刺傷他們,讓他們從沉睡中覺醒。那些可怕的事故發生以後,總是有熱心羣衆第一時間趕到搶救傷者,叫救護車,報警,拍下現場照片並指認肇事者。

身在他鄉,迷路,落魄街頭。總會有根本沒有印象的面孔對着你微笑,拉着你疾步穿行於陌生的城市,把你安頓下來,然後風一樣的消失。讓剛纔還在抱怨這個地方無趣冷漠的你心中油然一股暖意,對生活充滿了美好憧憬。

是的,我所描述的美好並不多。我們要做的,是更多的去譴責那些不道德的行爲,去發現美,去創造美。

  一件小事讀後感5

在魯迅先生的衆多文學著作中,有一篇短小,精煉,卻寓意深刻文章,名叫《一件小事》。其中令我印象最爲深刻的,不是車伕的淳樸與善良,而是魯迅先生敢於自我解剖的精神。

文章講述了民國六年的冬天,魯迅先生僱了一輛人力車去趕路,卻碰倒了一位老婦人。儘管魯迅先生堅持認爲她沒有受傷,車伕卻毫不理會,帶着老婦人走進了警局,通過發生在小人物身上的這件小事,使魯迅先生看到了國家和民族的希望。

當時的社會十分黑暗,魯迅先生對國家沒有了希望,已經不在乎那些所謂的國家大事,脾氣越來越壞,也開始看不起人。開頭中,當車伕扶起老婦人時,魯迅先生沒有同情,而是在一旁幸災樂禍:“車伕多事,也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爲下文的轉折埋下了伏筆。在看到了車伕的行爲後,作者毫不留情地批判了自己:“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地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來。”批判自己的渺小,心靈的黑色,對車伕的尊敬溢於言表。結尾,作家做了深刻的反省,改變了以前的自己,有了新的希望。時時在困難的時候用這句話鞭策自己,“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了我的勇氣和希望。”

讀完這篇文章,我也漸漸聯想到自己。在生活,學習中,我從沒有像魯迅先生那樣自我解剖,發現自己的不足並反省,甚至也很少聽取別人對自己批評,就算有缺點也不承認:一次考試,我沒有取得理想的成績,回家後邊和爸爸開始了分析,中間的許多錯題,我都是因爲沒有掌握好基礎知識才丟分。可我卻自欺欺人,堅持認爲自己學的很好。爸爸一指出我的錯誤,我就怒目圓瞪,強詞奪理地反駁:“纔不是這樣的,我明明就是粗心大意!”緊接着,又想盡辦法,證明這些題目以前正確過。無論如何都不肯接受自己的缺點。想起這件事,我不禁感到萬分後悔。對“別人的解剖”都無法接受,那又怎麼可能自我解剖呢?

魯迅先生爲什麼擁有這樣的成就?因爲他不但“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正視淋漓的鮮血。”更重要的是,魯迅先生具有敢於自我解剖的勇氣,當我們發現自己的缺點時,不是逃避,而是勇於正視它,敢於與它搏鬥而不在意他人的指指點點,這樣,你才能走向成功!

  一件小事讀後感6

在《一件小事》中,“我”從鄉下來到京城已經有六年了,別的影響沒有,倒是脾氣越來越大,愈發瞧不起人了,正是這件小事將“我”從中拖開:一日坐車,車伕撞到了一個女人,與其說撞,不如說那個女人“碰瓷”吧,車伕和“我”都清楚事實,“我”看四周無人,便讓車伕快些離開吧,反正她沒事,但是車伕沒有理會“我”,仔細詢問她,並帶她向巡警分駐所走去了……一會兒,一巡警走來說:“你自己僱車吧,他不能拉你了。”“我”拿出一把銅元,讓巡警交給車伕……

看起來,事似不大,但讓人深省。文中,她,一個高手(或者說是一個“碰瓷高手”),又或許她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路人甲,也正是她貫穿了文章,使小事得以繼續吧。“我”一個普通人,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小市民,一個勢利眼,保住自己永遠是“我”的真理吧。車伕,一個普普通通的勞動人民形象,老實,質樸,本文中明顯的主角,他沒有“肇事逃逸”,而是滿是耐心,要是放在現在,估計早就上了報紙頭條了吧!

當今,這類事發生的太多太多了,誠信也在人與人的關係上顯得尤爲重要。商家喂得到更大的利潤,他們要堅守誠信,人與人要想有更近的關係,他們要堅守誠信,國家與國家間也同樣需如此……

  一件小事讀後感7

魯迅的《一件小事》簡述了一個人力車伕拉着“我“前行遭遇了碰瓷的故事。

其實碰瓷這種事情哪怕就是現在也很平常,也很頻繁。如果說發生在現在,大部分被碰瓷的人都會很憤怒,鄙視他們。有的人會像“我”那樣調臉走人,更有甚者會上去給他們兩個耳光,但無論給什麼都不會像文中車伕一樣給與關懷。毋庸置疑,車伕是偉大的。那個女人或許是可鄙的。但是在車伕眼中,即使在看不起,她還是個人,這是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所辦不到的。這也體現了他——一個車伕,一個最底層的小人物,卻懂得很多上層人士所不懂得的最起碼的尊重底層人士。

現實中像小說中車伕一樣的人也還有很多,如網上最近炒得很火的犀利哥事件中的一個網友“老饞貓”,在網上大多數人都以PS犀利哥圖片爲豪的時候,在網上就是這個網友第一個表達了自己的心聲,他認爲犀利哥作爲一個乞丐已經很可憐了,他最需要的是溫暖,是關心,而不是惡搞。雖然他的這些行爲不一定都能被人所認可,至少我是認可的,他尊重別的人,一點不自私,這種人值得我尊重與學習。

讀了這篇文章讓我明白了不是每一個人都是行屍走肉,不是每一個人都有一顆善良的心,不是每一個人都配做人。在魯迅那個年代,正如屈原說的一句話可以形容,舉世皆濁我獨清,衆人皆醉我獨醒。以魯迅筆下車伕爲代表的不少人都是清醒的,至少有良心和尊嚴。但現在很多人良心已泯,爲了利益,敢於放棄良心和尊嚴。

當然,這類人雖然不值得同情,但還畢竟是人,給予最起碼的尊重就行了。關鍵是我們應該學習車伕那種人格,至少要學習作爲一個人應有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