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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商經營的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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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晉商,位居國內十大商幫之首。在晉商的長期經營實踐過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經營倫理,而在此經營倫理中蘊含着豐富的儒家思想,兩者之間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

晉商經營的儒家思想

  誠信爲本的商業倫理

在儒家思想中,誠信是道德規範、社會交往的基本準則,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則和安身立命之根本。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曾子也提出“爲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中庸》更是將誠信本體化:“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周敦頤也說:“聖,誠而已矣。誠,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晉商始終恪守“講信譽、守信用”的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堅持誠信第一,絕不投機取巧,寧肯賠本也不做有損誠信之事。例如,山西票號要求入店學徒必須牢記“重信義,除虛僞,節情慾,敦品行,貴忠誠,鄙利己,奉博愛,博嫉恨,喜辛苦,戒奢華。”諸多商家之所以能不斷髮展壯大,“實因抱信義勤儉之宗旨”。近代著名思想家梁啓超也曾高度評價“晉商篤守信用”的優良傳統。

  以義取利、見利而思義的經營宗旨

“義”和“利”的關係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內容。朱熹認爲:“義利之說,乃儒者第一義”,儒家強調“正其誼而不謀其利,明其道而不計其功”,不同時代的儒學大家對義利的看法普遍集中於一點:應“以義取利、見利而思義”。晉商在義利問題上有嚴格的行爲規範,主張“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謹慎地在義利之間保持平衡。他們深知:“經商之道首重信,次講義,不以權術欺人,第三才是利;視財利甚輕,篤信取一分得一分,重義。”這些都很好地詮釋了晉商經營倫理中包含着的深刻儒家思想的義利觀。

  尚中貴和的經營原則

尚中貴和是儒家思想中“仁學”的基本精神之一,“中”是“中庸之道”,“和”是指“以和爲貴”。孔子認爲“禮之用,和爲貴”,孟子也提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中庸》強調:“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尚中貴和是解決問題、處理矛盾的良好方法,而將其運用在商業經營中更能達到多方共贏互利的效果。晉商在長期的商業實踐中非常重視與社會各方面的和諧相處,堅信“和氣生財”,對待顧客無論老幼,誠實無欺,服務周到。如山西著名商號大盛魁經營重心主要在蒙古,爲了多做買賣,他們精心研究蒙古同胞的生活要求,盡力迎合買家心理,鑑於牧民不長於算賬,他們就把衣料和綢緞拉成不同尺寸的蒙古袍料,大人有大人的尺寸,小孩有小孩的尺寸,方便大家選購。

在商號內部,明清晉商在貸金制、合夥制和夥計制等經營方式的基礎上,創設了中國式的股份制經營方式即股俸制,以便合作經營。在同行之間,晉商極爲注重相互支持與關照。通常晉商把相互友好的同行稱爲“相與”。凡是“相與”必須善始善終,同舟共濟。

  勤儉敬業的經營精神

勤儉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古老道德信條,也是儒家思想一貫重視和提倡的作風。孔子說:“禮,與其奢也,寧儉”,“奢則不遜,儉則固”;管子也說:“審度量,節衣服,儉財用,禁侈泰,爲國之急也。”對於敬業,儒家思想也非常推崇,認爲敬業是自強不息的進取精神的體現。孔子讚揚“知其不可爲而爲之”的奮鬥精神,《易傳》有“君子當以自強不息”,《大學》提倡“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在晉商的經營倫理中,勤儉敬業的精神顯現得尤爲突出。山西商人深刻認識到“不勤不得,不儉不豐”的道理,萬里行賈,克勤克儉。明代山西人張翰寫道:“山西民無他嗜,率尚簡質,中產之家猶躬薪水之役,積千金者宮牆服飾窘若寒素。”清人紀曉嵐說:“山西人多商於外,十餘歲輒從人學貿易,俟蓄積有資,始歸納婦。”晉商經營要忍受諸多艱難險阻,尤其是往來於茶馬古道的商人,穿大漠,越戈壁,夏頂烈日,冬飲冰雪,在如此艱難的情況下永不放棄,憑的就是勤儉敬業的經營精神。

  行義舉、做善事的人文關懷

人文關懷是儒學精神的重要體現。孟子曰“仁者愛人”、“惻隱之心,仁也”,反映出仁的核心意義即自愛、愛人、互愛。儒家思想主張人與人之間應互愛互助,而晉商尤其注重行義舉、做善事。他們在積累一定財富之後往往會以購義田、建學校、辦賑災等形式行義舉、做善事,也會在災荒時平價售糧或捐建糧庫,還對當地官學、私學予以慷慨捐贈或不惜巨資辦學興教。從晉商樂善好施的種種行爲中我們可以深切體會到他們經營理念中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