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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我的高一作文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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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爲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我的高一作文合集9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現在可是越來越不講究了。在食堂吃完飯,要是身上沒帶紙,我會找個“人煙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過衣袖解決嘴上的油和飯。當然,這種情況一般只限於星期五,快要回家換感覺衣服了嘛!

曾經買過一本書,叫《假裝的藝術》,顧名思義,它的大概內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裝,如何假裝成一個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給你書皮學,讓你背上幾個格調很高知名度卻不怎樣的葡萄酒名,這樣你就可以再衆人面前侃侃而談,儼然一個大學究,讓人敬佩。

大概因爲我是一個正直的人吧,這本書沒翻幾頁就果斷送人了。這是第一本讓我極度憎惡的書,我的觀念是:品味是裝不出來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瑪拉,倘若從嘴裏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話而是痰,那麼這還是一個下里巴人。

記憶中,我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打扮過自己,甚至沒有刻意整理過頭髮,如果哪天早上一覺醒來發現頭髮翹得實在是不對稱了,我纔會打溼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習慣在我面前過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後面不都是配了一張光碟嗎?有的人找到了用處,把它當鏡子使。我旁邊有一公,做起事說起話來大大咧咧風風火火,可沒想到卻也有一顆愛美之心。上一些課時,他便對着光碟,帶着少年維特式的煩惱去擠臉上的青春痘。我在心裏很不好意思地笑:“就這張臉,上邊多一顆痘少一顆痘還真看不出差別咧。”

寫這篇週記的時候,我腳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絨拖鞋,身上穿的是實在不好意思穿到學校裏面的幾年前買的童裝,可是我卻不以爲然,因爲什麼?因爲不欺少年窮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和青春有個約會,明天就要見面了,我該怎樣打扮我自己呢?

凝視着書架上一本本我用過的教材,總在不經意間發現語文課本比其他教科書略泛黃一些,大約是經常翻閱的緣故吧!

初三以來,學習壓力明顯加大,我只能在週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課外讀物,不論厚薄,躲在陽臺一隅,安靜而貪婪地閱讀着,讓思緒飄向文字間描述的各個地方。

我曾爲堂吉訶德的種種怪誕之舉捧腹大笑,也曾爲斯克魯奇次次吝嗇行爲深惡痛絕;曾爲約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嘆息,也曾爲杜洛華投機成功憤憤不平……

輕輕翻開那一頁頁泛黃的書頁,字裏行間的課堂筆記將我記憶的閘門打開,老師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聲音在耳畔迴響,那麼輕切、那麼熟悉!我下定決心,要穿一件米黃色的風衣。

我在房間裏踱步,這間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難題我就起身,從門踱到窗戶,七步;從窗戶踱到門,七步,幾個反覆後,常常會有頓悟的現象。今天,剛踱兩步,角落裏一團翠綠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綠的顏色分明在訴說這一個生命的傳奇。

初二下學期,我參加生物實驗大賽,課題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興沖沖地跑回家,選擇碗豆種子爲實驗對象,由於精挑細選的綠豆全是飽滿的,光是泡種就花去五天五夜,發出的胚芽不過兩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細心地將它們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兩天、三天過去了,花盆中鬆軟的泥土裏竟看不出一絲生命跡象。我整天憂心忡忡,擔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實驗報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莖才長到三公分,兩片小葉還不足半個指甲蓋大呢!那晚我躺在牀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牀,來到陽臺,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長高啦!葉片已經接近硬幣大小了!多麼不可思議的生長速度啊!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這是我內心的希望,這是我細心呵護的安慰,這也是我觀察實驗的樂趣!

眼前的這抹翠綠,比那年的鮮亮許多,哦,這生機勃勃的綠色,我怎能不心動?我要繫上一條翠綠的絲巾。

起風了,窗簾在眼前輕輕地掀起又緩緩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間,來到陽臺。晚風悠悠,夜涼如水,仰望天空,幾點星星調皮地眨眼,只有深藍的天幕與我長久對視。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問藍天,亦是捫心自問,究竟我“胡爲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裏,沒有題海的波浪,沒有汽車的囂叫,沒有大人的嘮叨......我堅信藍天深處是會有這麼一片神祕園的。

每當我這麼問時,藍天總會閉上眼睛,讓我自己思索。

現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

......

萬事大吉,我也該睡覺了。躺在牀上,“冬睡沉沉擁暖衾”,夢想着明天的約會,嘴邊劃過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有一位女子,她是凡世間的精靈,胡適稱她爲“中國一代才女”,冰心說“她很美,很有才氣”。是什麼她無愧於“才貌雙全,聰明伶俐”的才女稱號?濃厚的興趣促使我慢慢走向她、認識她。其實在我看來,她就是一位不食人間煙火的,爲夢想而不懈奮鬥的愛國的女子——林徽因。

秋意正濃,枯葉已落滿了院子,窗外一棵蒼老的柏樹似乎被歲月壓彎了腰,孤零零的枝頭只剩“發白”的綠葉,偶然間還能聽到枯葉的沙沙聲。

突然,冷清的街頭上傳來一陣腳步聲。是誰?是她,她來了。小草好奇地把頭從石磚上探出來,風兒停下來看她,地上的石頭也動了起來,似乎在對她表示熱烈的歡迎,她每靠近一步,它們就越激動。她手裏拿着一本書,邁着輕盈的步伐,走向她那鋪滿黃葉的院子,走向她那個知識的海洋——書房,又一次沉入書海中。她忘情的訪古探今,或悲或喜的低聲吟唱,像一個不食煙火的仙女,“在古建築間穿行,在詩文中游走,漫步於紅塵之上”,彷彿世俗塵事皆不存在,泰然自若,與世無爭。如若有那麼一個時刻,她能放下手中厚重的研究,靜靜的小憩一會,想必任憑窗外風起雲涌,在書房裏,依舊會坐着一位不食煙火的女子正忘我而貪婪的遨遊於書海中。

美妙充實的青春生活稍縱即逝,她一個弱女子,竟帶着赤子忠心,帶着對建築學的熱愛,毅然回到祖國的懷抱,投入到中國古建築的研究中,並用自己所愛所擅長的本領,報效祖國。

亂世中,她如同一朵盛開的梅花,傲雪綻放,縱使凋零,也要把自己奉獻給大地。

林徽因曾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三個男人,最後她選擇了陪伴她一生的丈夫樑思成,互助互愛,共同爲年輕時的理想而不懈奮鬥,並雙雙對中國建築科學的發展和中國古建築的保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早年,她克服了美國賓州大學建築系不收女生的求學挫折,輾轉實現了自己的志願。學成回國後,夫妻雙雙投入報國事業中,輾轉走訪了十五個省,兩百多個縣,實地考察了兩百多處古建築,並讓這些人類智慧的結晶得到有效的保護。抗戰年代,她不顧個人安危,發出文藝界抗日救亡的強音。在那個動盪的年代,她和丈夫輾轉多個地方,一路風雨卻從未摧毀他們對建築的熱愛與研究。戰亂曾擊垮了她的身體,但卻無法阻擋她那拳拳的赤子之心和她那爲理想而頑強拼搏的精神,病榻上,她從未荒廢對建築的學習和熱愛,忍着病痛,多方查找資料,協助丈夫完成《中國建築史》初稿的撰寫,實現了他們心中多年的共同心願。面對古蹟保護的衆說紛紜,她以極其負責且堅決的態度表明:反對拆毀城牆、城樓和某些重要的古建築,力主保存北京古城的面貌。我想正因她的極力保護,如今的故宮才能得到保存和保護。

面對優厚的待遇和工作條件,林徽因夫婦紋絲不動。美國曾幾次三番邀請二人去做訪談和演講,但是都被她和樑思成拒絕了,她說:“雖然我們生活貧困,但是我們卻深深的明白中國現在的困難與生活條件的不好,如果我們沒有站出來在建築學上發展,那麼還有誰願意在這樣的環境下研究呢。”就這樣,她放棄了所有在國外發展的寶貴的機會,同樑思成在艱苦的環境下,一起用現代科學方法研究中國古代建築,並在這方面獲得了巨大的學術成就,爲中國古代建築研究奠定了堅實的科學基礎。我想她每每想到自己的學術成就,一定會十分高興,美麗的容顏上必將洋溢着光彩與活力,就像陽光一樣,照射在國家建築學和民國文化的土壤上。

在中國發展的道路上,不乏有許多像林薇因這樣的才子,但有些人卻選擇安逸,追名逐利。而林薇因就像是一個時代的巨人,她用盡畢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獻着,爲着自己的理想而忘我的奮鬥着,並用自己的努力與才華溫暖他人。

秋風颯颯,歷史長河中我與她相遇,相識,相知,此後我也將抱着心中的夢想奮力拼搏。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提起故鄉的路,一時間筆下競融進了這麼多的情!

總喜歡我一個人,在每個季節時黃昏,爬上家鄉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覽衆山小”的感覺,去品味鄉路的清純,去感受鄉路的神韻……

最喜歡鄉路的那種原始,那種純天然。每當開春之際,曾沉浸在美夢中的事物,都睜開了朦朧的雙眼,開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綠,百花的豔,農民的忙!這一切無不生機勃勃。唯獨鄉路卻還沉睡在土地媽媽的懷抱中,睡得那麼沉,儘管我很想問問鄉路:到春天了,爲什麼還睡得這麼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於是問風,風回答說鄉路不擔心無人去梳理她的容顏。風會吹走它臉上的落葉塵埃,讓它的睡姿有一種淨的舒適。小草又對我說,鄉路不會擔心有大卡,從它身上壓過去,而驚醒它的美夢,即使每個早晨都會有人們的腳步聲,小鳥的啼叫聲,那也是靜靜的,清清的成了鄉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剎那間感到了靜的恬然。哦!我的鄉路,平常裏只看到你小路彎彎,卻沒想到你競躲過現代都市的繁華雜鬧,避開了世間的功名利祿,勾心鬥角。一個在這兒睡起了覺,真是好雅興。

鄉路放縱的一種長,無條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無法說清故鄉到底有多少條路,它們有多長。記得魯迅先生曾經說過:地下本來就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許魯迅先生早就領略了。路在生命中無時不在,無處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學中的永恆想象,那麼鄉路爲何這麼長,長的無邊無際。我始終也猜不透這其中的韻味,眼前浮現出的全是許多伸向遠處的彎彎的小路……

我在無形中感到有一條“鄉路”勾引了年輕人的心,使他們不再漫步於羊腸小路,通過這條路到外去打工,求學,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爲故鄉精神文化的象徵。每當父親凝視求學兒女離去的背影,每當農婦在路口期盼丈夫歸來的瞬間……無不加長了鄉路的長度,只是我感覺到這條鄉路的寬度,它至今還是那麼的狹窄……

此時我沒有在故鄉的小徑中散步,卻徘徊在這通往世界的“鄉路”上……

哎!我故鄉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最喜歡的詩人之一便是李白。爲什麼喜歡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許是因爲他不屑科舉,漫遊求仕;也或許是因爲他極具浪漫主義風格的詩;但更多的或許是因爲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的氣魄。

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有“詩仙”之稱,賀知章對對李白的評價是“此謫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時代是唐王朝最爲繁華的時期。少時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覽諸子百家,喜歡劍術,擅長作詩。懷有偉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舉,漫遊求仕,他相信,終有一天自己的才華會被人發現,得到重用。

終於憑着出衆的才華的'名士吳筠舉薦。得到任用,李白名動一時,唐玄宗器重有加。雖然此時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時的唐玄宗已不再勵精圖治。雖然任命他爲翰林,但卻只是爲了爲其歌功頌德。李白胸懷大志,骨氣凌人,他畏權貴。這樣的李白無疑成了奸臣排斥,殘害的對象。終於因小人讒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這時的李白終於感覺到政治理想的破滅,又擔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測,於是他終於上書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廟器”恩准了李白的離開。李白離開了這個可以使他實現抱負的地方。

在這後來發生了許多事,他不斷的穿梭在各個地方,生活困窘,心緒憤懣。但是,此時的他仍舊相信,只要有才華就會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亂爆發,李白被以平亂爲名,爭奪天下的永王李璘請出參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長。不久之後永王被肅宗消滅,李白也因此下獄潯陽。後來出獄後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還。上元二年,聽說李光弼率軍征討史朝義,李白便當塗北上,請嬰殺敵,可是卻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這些幾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許生於盛唐是他的幸運,然而他始終沒有遇見明君。空有滿腔抱負,卻報國無門。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華,就總有一日會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舊沒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嘗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內心的苦悶卻無人知曉,他只能借用詩歌來抨擊當時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滿腔抱負。我喜歡這位一生坎坷卻始終不得志的詩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看見了一個人很像你,多麼希望不記得你,可是那麼清晰的人我又怎麼會模糊掉

他說我們曾經見過面?

我聽着煙花易冷,音樂重複的節奏充斥憂傷,暗笑是我記性太差,畢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無法理解那英國幽默,心裏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樣。我想如果你在身邊,絕對就不是這樣。

在我的記憶裏,你是個很出色的朋友,並且在我的記憶中生根不肯離去,清唱着我點的歌。

許多人揹着行囊艱難的跋涉,我用了那麼多的時間都只是越走越慢。“顧城在一生在尋找什麼?”“他找到光明瞭嗎?”“他一定沒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獄(第二季)裏那個尋找荷蘭的精神病者從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見了什麼?

我只不過是在尋找你而已。

窗簾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裏的世界嗎?真正的靈魂總是在黑夜纔開始甦醒。時間是這樣狡猾,又有東西在假裝光陰。

水沒有退路時,也會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樣。

來到五中那天,洶涌的人羣望上去像堵在門前的一堆……這裏是箇舊街區,殘存着被所謂的新時代遺棄。許多的人堆積在這裏,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彷彿時間從來沒有改變他們什麼。終於暗暗的街區腐蝕掉墜入此地的光線。

我很清楚不喜歡這裏的原因,是這裏沒有我最想見到的人。你是一個那麼謹慎的人,又怎麼會丟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從第一次學習李白的詩時,我便隱約感到詩的大氣磅礴;從第一次老師講解時,我覺得李白的詩很有文采;從第一次聽到大人們談論時,我心中便樹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於是,李白便成爲我至今爲止最喜愛的詩人。

直至現在,我長大了許多,不同於從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觀點,敢於瞭解李白,評論李白了。

李白的詩以抒情爲主,他具有超乎尋常的藝術天賦和磅礴雄偉的藝術力量,杜甫曾給予極高的評價: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國曆史上最傑出的浪漫主義詩人,與杜甫齊名,世稱李杜。韓愈評價說:李杜文章在,光焰萬丈長。且欣賞其《望廬山瀑布》,日照香爐生紫煙,眼看瀑布掛前川。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這首詩用比喻和誇張的手法形象而誇大的描繪廬山瀑布雄偉壯觀的景色。

我喜歡的不僅是他的詩,還有他的性格,也給我帶來了很大影響。

李白以他的飄逸豪邁在我內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時途中突然遇赦: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的大快與激昂。參觀廬山瀑布他有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的感嘆與讚美。面對權貴的排斥,他心中堅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面對好友分離時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的感嘆,還有願遊名山去,學道飛丹砂的美好願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個模糊的光影,在現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個高大的背影,在未來他將會成爲我永遠的摯友,我一定會用一生去品讀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在初中的時總覺得高中離我是幾百裏後的事情,卻不料時間過得太快,我還來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時間,那三年的友誼就進入了高中。

如果說小學年少太無知不懂世界那麼大也不知道未來會有那麼多的煩惱,相信着世界有潮人這一類人,那麼我認爲小學是暖色的,因爲它是我青春當中最天真的時期;如果說初中是剛剛進入青春期,我們都是十三四歲的少男少女還不太會爲自己的前途未來所迷茫,走投無路那麼我認爲初中是彩色的,因爲它承載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時期;如果說高中是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因爲你該爲你的將來做打算,那麼我認爲高中是黑與彩所結合的,因爲它代表着我們不再是小孩而是邁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時期的好朋友很多個,下課的總是三五結伴地說着有的沒的。初中時很討厭學校,討厭食堂卻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結束的那一天卻發現自己竟那麼喜歡那個曾叫做“地獄”的學校還有那個班級。當時對未來還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讀哪所學校如同迷路的兒童等待着一個人牽引他回家。

剛進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樣了,好朋友也就那麼一兩個,接觸的人和事物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再後來發現是自己成長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夠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現在要的不僅是能玩得起來,還要真心交談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這句話真的說到我心底兒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時候伸出援手的纔是真的摯友,而在你風光時討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過一個摯友。朋友是你青春當中的一味添加劑,他會給你的人生畫紙上增添出紅、黃、藍、黑,她會成爲你離開家後堅強的後盾。未來的十幾年中,你的朋友會越來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將變得單一,在你還未老去時請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顏色!

“青春”這一詞是無形的,但它總會出現在有形當中。比如當你聽到別人說你居然長這麼大了,你會發現自己真的已長大了,你的父母已滿頭白髮,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