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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陽節的黑板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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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陽節的黑板報辦報資料:敬老文化內涵的演變

2015年重陽節的黑板報資料

敬老首先要養老。“敬老文化”也要從“養老文化”說起,主要是從家庭或社會在爲老年人提供物質贍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養老資源方面的思想觀念、社會氛圍、價值取向和制度規範。中國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中國傳統的養老文化作爲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組成,其文化內涵豐富而深刻。而說到中國傳統的養老文化,就不得不提到中國幾千年傳承下來的“孝道文化”。

可以說,“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千百年來中國社會維繫家庭關係的道德準則和敬老文化的體現。

關於“孝”的原意,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裏的解釋是:“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也就是說,“孝”講的是對待父母的良好態度。在傳統意義上,孝文化即指“孝道”,它所涉及的是子女對父母、晚輩對長輩的人倫關係處理問題,這既有理念上的,又有實踐上如何具體操作的方式。“孝”作爲一種社會觀念形態經過歷代聖賢與統治者的大力提倡,已深深紮根於中國傳統文化的土壤中,成爲中華民族的文化心理積澱,它不僅影響着人們的思想行爲,而且也成爲支配人們的行爲準則和德行評價標準。

“孝親”是道德法則,“養老”是基本要求,“敬長”是行爲昇華。孟子說過:“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就是說,“孝親敬老”既要滿足老人物質需要,更要注重滿足老人的精神需要。

重陽節的黑板報圖

在過去,傳統的“家庭養老”實際上是由家庭成員提供全部養老資源。因此,家庭養老及其“尊老”、“孝道”觀念一直是傳統養老文化的道德源泉和空間載體。“家庭養老”通常被理解成“子女供養”,特別是來自兒子的贍養。中國憲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這是對東方反哺模式的法律解說。在傳統的養老方式中,夫婦只有生養了兒子,才能“老有所靠”。父母對於孩子的培養一直持續到其經濟上完全獨立爲止,花畢生之心血寄望於下一代,老來之後等待下一代的“反哺”,由子女共同或者輪流來贍養。

家庭養老作爲一種目前存在的主要養老模式,不僅是受到傳統文化觀念的影響,更是現實的選擇。但在眼下的家庭養老模式中,傳統養老文化正逐漸淡化,主要體現在:首先,家庭養老關係更加脆弱。家庭養老是建立在道德觀念,而不是法律基礎上的。在這裏,後代是否履行養老義務,以及這種義務的履行程度,都沒有一個客觀的判斷標準和監督機制,加上家庭養老將養老問題演變成了家庭事務的範疇,因而社會的監督和控制在操作上十分困難。老人是否能夠獲得保障權利,完全看後代的道德修養程度。而市場經濟下養老文化的弱化,致使這種不穩定的養老關係更加脆弱。

但是隨着社會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和家庭規模及結構的變化,家庭的許多職能逐漸變化,家庭的生產職能和養老職能逐漸爲社會化大生產和社會保障制度所取代。家庭規模的縮小和家庭類型的變動趨勢不可避免。家庭養老與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發生衝突,最終導致家庭養老功能的削弱。

在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當前我國城鎮中傳統家庭養老方式由於家庭結構的變化而難以爲繼。目前,我國養老機構尚不健全,城鎮養老仍舊處於起步階段,養老服務沒有形成統一規範的體系,其服務模式單一、功能簡單,加上地區間差異化導致養老服務供給不均衡,與現階段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要求尚不完全適應。特別針對城鎮中“空巢老人”的居家養老服務和社區託老服務供給不多,城鎮中孤寡老人養老現狀堪虞。

此外,在我國農村,家庭養老模式中的傳統養老文化面臨着更大的挑戰。第一,農村老人沒有自己養老的意識,還沉浸在“養兒防老”上;第二,青年勞動力大多外出務工,對父母的養老也僅僅是經濟資助而沒有精神滿足。而且,青年人自認爲在外面見多識廣,老一代的觀念已經陳舊過時,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老人的意見不僅不能成爲家庭的決策,反而許多家庭越來越少考慮老人的想法。根據相關數據,在中國農村,與配偶單獨居住的老年人高達55%,常住一個子女家或者在子女家輪流生活的老年人只佔20%,即便是“養兒防老”觀念較強的農村,也只有29%的老年人在子女家居住。國外學者認爲,如果說工業化國家的家庭存在着拋棄老年人現象的話,那麼,發展中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則存在着忽視老年人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