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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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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欺詐、霸王條款、收費陷阱、旅遊宰客……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幾乎每天都在上演。這就需要通過消費者保護法等來維護了。下面請看小編爲大家整理的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演講稿,歡迎參考選擇。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演講稿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演講稿【1】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明天就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藉着這個日子我想就3.15這個話題給同學們講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抵制假冒僞劣產品,同學們爲了我們的校園更加美麗,應該杜絕假冒僞劣產品,可是,我們的志願者們總會時不時的在校門口查到那些零食,其中,我看到有些零食的包裝袋上面根本就沒有生產地址,更沒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同學們,如果你吃了這些東西,你的健康、你的身體將如何保證。我們一方面譴責那些黑心的老闆們生產製作、售賣這些東西,一方面也告誡同學們,在購買任何物品時,尤其是吃的、入口的東西時,一定要注意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沒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是已經過期的食品,堅決不購買,甚至可以舉報。

第二個我要講的是誠信。

每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都會公佈一些不法商家,生產食品藥品不合格。這些不法商家只追求利益,而缺少了誠信。而作爲學生,我們的學習更需要誠信,我相信每一個學生都不想成爲那個假冒僞劣的學生,都想要成爲那一個具有真才實學、學富五車的合格的真學生。那麼我們就要從我們學習的一點一滴做起,每一節課我們要用百分百的注意力去聽講,否則你的這一節課就不合格,也就是不講誠信;每一次作業,我們也要自己認真去完成,如果你沒有做完或者是抄襲的,那麼你的作業就是不合格的,這也是不講誠信;如果每一天的任務你都完成了,你就度過了一個合格的一天,否則你這一天就是殘缺的、就是僞劣的;每一次的考試,更需要誠信,更需要杜絕作弊現象

同學們,我們一生的求學之路,求知生涯,來不得半點假冒,來不得半點僞裝,我們的學習,需要誠信;我們的成長,更需要誠信;讓我們一起用誠信爲我們的成功和幸福保駕護航。

謝謝大家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演講稿【2】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在這生機勃勃的三月裏,大地回春,萬物生長。我們的生活不僅需要舒適愜意的自然環境,也呼喚着更加和諧的人文環境,而其中,消費環境更是我們每個人,每一天都身處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關注。

每年央視的“3、15”晚會,都會在“爆猛料”的節奏中,顛覆着我們的認知。很多我們普遍認同的知名品牌,經常消費的各種商品,樂於瀏覽的各大電商網站,都被爆出了讓消費者難以接受的安全問題或欺詐行爲。誰都明白:維護消費權益,遠遠不是辦一臺晚會就能解決。對於我國經濟發展來說:消費有力量,經濟纔有動力。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就是維護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希望。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立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2015年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定爲:“攜手共治、暢享消費”。政府和企業聯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賜予消費者維權的力量。

消費是實現生產價值的最後環節。在“互聯網+”時代,消費結構與消費行爲還將發生更深刻的變化。維護消費權益,如同一枚硬幣——正面是是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背面則是捍衛市場運行規則、保障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適應經濟新常態,在法治思維中完善交易規則,依法推進消費維權,才能讓我們的經濟發展健康理性,才能讓我們每個人盡享消費帶來的樂趣。

權利的行使從來都離不開義務的履行。經營者與消費者,各有其合法權益和合法義務。消費者權利的維護,從來都不應定位爲雙方的針鋒相對。消費者應該履行的義務,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權利”,包括尊重經營者的人格;遠離違法消費;摒棄揮霍資源的浪費性消費;自覺抵制假冒僞劣商品;節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費、攀比式消費;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維權,等等。

實際上,在社會這個大舞臺上,人們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經營者與消費者的角色。因此,不論是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還是認真履行消費者義務,我們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識從我起步,維護消費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演講稿【3】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在這生機勃勃的三月裏,大地回春,萬物生長。我們的生活不僅需要舒適愜意的自然環境,也呼喚着更加和諧的人文環境,而其中,消費環境更是我們每個人,每一天都身處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關注。

每年央視的“3、15”晚會,都會在“爆猛料”的節奏中,顛覆着我們的認知。很多我們普遍認同的知名品牌,經常消費的各種商品,樂於瀏覽的各大電商網站,都被爆出了讓消費者難以接受的安全問題或欺詐行爲。誰都明白:維護消費權益,遠遠不是辦一臺晚會就能解決。

對於我國經濟發展來說:消費有力量,經濟纔有動力。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就是維護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希望。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立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政府和企業聯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賜予消費者維權的力量。

消費是實現生產價值的最後環節。在“互聯網+”時代,消費結構與消費行爲還將發生更深刻的變化。維護消費權益,如同一枚硬幣——正面是是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背面則是捍衛市場運行規則、保障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適應經濟新常態,在法治思維中完善交易規則,依法推進消費維權,才能讓我們的經濟發展健康理性,才能讓我們每個人盡享消費帶來的樂趣。

權利的行使從來都離不開義務的履行。經營者與消費者,各有其合法權益和合法義務。消費者權利的維護,從來都不應定位爲雙方的針鋒相對。

消費者應該履行的義務,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權利”,包括尊重經營者的人格;遠離違法消費;摒棄揮霍資源的浪費性消費;自覺抵制假冒僞劣商品;節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費、攀比式消費;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維權,等等。

實際上,在社會這個大舞臺上,人們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經營者與消費者的角色。因此,不論是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還是認真履行消費者義務,我們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識從我起步,維護消費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