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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聯誼會章程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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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聯誼會章程 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xx緊密互助型同學聯誼會(以下簡稱“聯誼會”),所屬xx,是由xx經濟與管理學院和xx教育中心創辦的非獨立組織機構,以認同聯誼會章程並自願加入聯誼會的xx學員和畢業學員、單位爲聯誼會的特定服務對象。
“xx緊密互助型同學聯誼會”作爲xx同學和校友的自治型組織,設在xx經濟與管理學院,由理事會決定重大事項,祕書處處理日常事務。
第2條聯誼會宗旨:以武大“自強、弘毅、求是、拓新”的文化氛圍,營造同學聯誼體系,構建終身學習平臺,分享成功經驗,爲會員提供商務交流和合作發展的平臺,使學員最大程度地獲得知識、人際關係和財富的增量。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3條聯誼會的一切重大事項由聯誼會理事會做出決策,包括制定、修改聯誼會章程,審議聯誼會的發展計劃、各項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年度預算和結算報告,重大活動策劃和項目的立項審批,決定機構設置,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等重大事項以及聯誼會主要行政和工作人員的任命等。
第4條聯誼會設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分爲普通會員、專業會員、理事會員和常務理事會員;單位會員分爲理事單位和常務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均是聯誼會授予貢獻重大會員的榮譽,將獲得聯誼會更多的服務和支持,享有聯誼會活動的更多參與權。
第5條聯誼會設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和理事會,其成員均由xx經濟與管理學院決定聘任。顧問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是聯誼會的顧問機構,理事會是聯誼會開展活動的工作機構。
第6條聯誼會理事會由名譽理事長、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祕書長、常務祕書長、副祕書長構成。
第7條聯誼會理事會設祕書處,負責聯誼會日常事務處理和業務開拓。
第8條聯誼會的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主持,每年召開一次,負責討論、決定理事會的重大事宜。必要時可由理事長決定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三章服務定位
第9條服務定位以會員的學習和交流爲服務起點,爲會員提供學習支持和交流平臺,幫助單位會員創建學習型組織。在有計劃、分步驟地爲會員提供系列化專項和特色活動的過程中,營造xx特色的文化氛圍和環境。
第四章申請聯誼會會員的條件和程序
第10條聯誼會會員是指承認和遵守本章程及其相關管理規定,自願申請加入聯誼會,符合入會條件、辦理入會手續的個人、法人(企業或事業單位)及其它社會組織機構。
第11條會員資格要求:
1.個人會員應是xx學位班的在讀、已畢業的學員。
2.單位會員應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聲譽。
第12條加入的程序:
1.申請加入聯誼會,可以通過聯誼會和學院相關分支機構、電話、傳真索取或通過網站下載申請表,申請表填寫完整後可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給聯誼會。單位會員申請加入聯誼會,提交申請表時需加蓋單位公章。
2.聯誼會理事會的祕書處是受理會員申請的機構,祕書處在收到申請表的15個工作日內,經資格審覈通過,通知申請人交納會費;
3.在確認付款已成功之後,由聯誼會理事會5日內對會員身份作出確認,並在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申請人,正式接受其爲會員,並開始提供相關服務。
第五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13條本聯誼會會員的權利:
1.參加聯誼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優先權和優惠權;
2.有權提議成立或參加聯誼會各專業組織、地方組織;
3.有權對聯誼會的建設、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4.享有聯誼會持續開發的其他服務。
第14條聯誼會會員的義務:
1.會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尊重行業規則,遵守本章程及聯誼會其它有關規定;
2.自覺維護xx和聯誼會的聲譽;
3.會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資料或單位信息,以便聯誼會與會員聯繫;
4.會員應按規定交納會費及聯誼會明示的其它費用;
第15條常務理事單位享有的利益:
1.參加聯誼會提供的各類學習、培訓、論壇、諮詢服務等的各項活動,並在活動中享有優先權和優惠權;
2.可以在聯誼會提供的各種宣傳平臺上,進行推介和宣傳。常務理事單位享有的具體利益詳見《xx緊密互助型同學聯誼會會員協議》
第16條各類會員的相應權責本章程未作規定的,將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制定。
第六章會員管理
第17條會員費用聯誼會實行會籍管理制,會員須按規定交納年費,享受會員利益,詳見《xx緊密互助型同學聯誼會會員入會須知》。
第18條信息變更會員的通訊方式、地址、電子郵件、傳真等相關資料變更時,應及時通知聯誼會,以方便聯絡。
第19條監督管理
會員有以下行爲,聯誼會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1.嚴重違反聯誼會《章程》、規章制度或觸犯國家法律;
2.損害聯誼會名譽,造成嚴重影響;
3.嚴重破壞工作秩序,致使聯誼會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妨礙聯誼會正常運營。
第20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聯誼會,在15個工作日以內,經聯誼會確認後,註銷會員資格,不退會費。
第七章其它
第21條本章程是聯誼會爲會員提供服務的基本準則,並在今後服務過程中不斷修正完善,請廣大會員關注xx緊密互助型同學聯誼會的網站xxxx。
第22條本章程未能盡述之條款和細節,將由xx經濟與管理學院另行修改、制定,以本章程補充文件的形式頒佈,具有與本章程等同效力。
第23條會員在聯誼會活動中的言論僅代表該會員個人觀點,不能代表聯誼會在同一問題上的立場和觀點。
第24條本章程自聯誼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25條本章程之最終解釋權屬於xx經濟與管理學院。
xx緊密互助型同學聯誼會籌委會
2011年月
『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