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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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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證明書

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爲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你作爲一位應屆的大學畢業生,目前公司以你們還沒正式畢業爲由,只簽了爲期六個月的《實習協議》,實際上實習協議與勞動合同還是有差別的,如果你不申領失業保險金,作爲應屆畢業生而言,本律師認定該離職證明對你並不重要。
當然,你要離開該公司,也應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將公司交付的辦公物品返還公司、未完成的工作事項告知接-班的同事,不能不告而別。
另外,本律師認爲公司要求提前三天通知單位是合理的,畢竟公司要安排新的人員接替你的崗位,這也需要給公司一定的準備時間。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已於xx-xx年xx月xx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該人員離職後,我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結構等仍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離職證明範本一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離職證明範本二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範本三
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12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人事專員職務,至2012年06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範本四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技術部程序員崗位,在職時間爲2012年03月01日至2012年09月31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範本五
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爲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2012年08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爲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