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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證明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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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證明 證明書

親屬證明
親屬證明
申辦親屬關係公正所需證明材料
●1、身份證件
☆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1)身份證;(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和戶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2)原戶口簿或國內註銷戶口證明;(3)身份證(若有)
● 2、親屬關係證明(由戶籍管理部門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
夫妻關係的,提供結婚證明即可;父母-子女關係的,提供父母結
婚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即可
● 3、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
親屬關係證明,需要到你或你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爲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爲填寫。
2、所需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戶口簿;
3)申請人爲外國國籍的,提交所屬國的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4)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無單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門出具;
5)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6)申請人提交關係人的護照或身份證、旅行證和其他可證明關係人身份的證明材料;
7)其他應當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親屬關係證明
上海市東方公證處:
茲證明我單位___________同志,男/女,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經查其人事檔案,其最早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填寫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表上、自傳或其他材料上曾寫明下列親屬關係:(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稱謂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或年齡)現住址(或單位)
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摘抄人: (簽名)
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蓋章)
年 月 日
因辦理公證需要,請貴單位出具本證明,謝謝配合。
注、1、證明由人事檔案部門填寫,本人填無效。
2、必須如實摘錄檔案記載。
3、需用鋼筆填寫。
上海市東方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