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2015年關於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2015年關於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63W 次

國家統計局網站27日公佈2011年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比上年增加1055萬人,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863萬人,增加528萬人,增長3.4%。

2015年關於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

  一、農民工總體規模

(一)農民工數量繼續增長,總量達25278萬人

據抽樣調查結果推算,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比上年增加1055萬人,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863萬人,增加528萬人,增長3.4%。住戶中外出農民工12584萬人,比上年增加320萬人,增長2.6%;舉家外出農民工3279萬人,增加208萬人,增長6.8%。本地農民工9415萬人,增加527萬人,增長5.9%。

(二)中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快於東部地區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農民工10790萬人,比上年增加323萬人,增長3.1%,東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42.7%;中部地區農民工 7942萬人,比上年增加323萬人,增長4.2%,中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1.4%;西部地區農民工6546萬人,比上年增加409萬人,增長 6.7%,西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25.9%。

  二、農民工流向及就業地域分佈

(一)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長較快,中西部地區對農民工的吸納能力進一步增強

從農民工的就業地區來看,2011年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16537萬人,比上年增加324萬人,增長2.0%,佔農民工總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438萬人,比上年增加334萬人,增長8.1%,佔農民工總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215萬人,比上年增加370萬人,增長9.6%,佔農民工總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分省看,就業地區主要分佈在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省,這4個省吸納的農民工佔到全國農民工總數的近一半。

(二)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下降

在長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爲5828萬人,比上年增加18萬人,增長0.3%,在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爲5072萬人,比上年增加7.4萬人,增長0.1%,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加數量和增幅均明顯低於上年水平。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分別佔全國農民工的23.1% 和20.1%,分別比上年下降0.9和0.8個百分點。隨着中西部地區的快速發展,東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工資水平趨同,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對農民工的就業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農民工數量減少,農民工以跨省外出爲主的格局改變

在外出農民工中,在省內務工的農民工8390萬人,比上年增加772萬人,增長10.1%,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52.9%;在省外務工的農民工 7473萬人,比上年減少244萬人,下降3.2%,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7.1%。在省內務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個百分點。2011年,去省外務工人數減少,改變了多年來跨省外出農民工比重大於省內務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農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級以上大中城市

從外出農民工就業的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佔10.3%,在省會城市務工的佔20.5%,在地級市務工的佔33.9%,在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比上年提高1.7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性別、年齡和受教育狀況

(一)農民工以男性爲主,年長農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佔65.9%,女性佔34.1%;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爲主,16-20歲佔6.3%,21-30歲佔 32.7%,31-40歲佔22.7%,41-50歲佔24.0%,50歲以上的農民工佔14.3%。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上農民工所佔比重逐年上升,由2008年的30.0%上升到2011年的38.3%,三年中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6歲。儘管每年農村新增勞動力主要會加入到農民工的行列中,但農民工年齡結構的變化,也說明農民工的“無限供給”狀況在改變。

(二)年齡和家庭對農民工的空間流動有很大的影響

農民工中已婚者佔73.4%,其中,本地農民工已婚者佔90.2%,遠高於外出農民工已婚者58.2%的比例,這主要是由於本地農民工平均年齡高出外出農民工12歲,本地農民工中40歲以上的佔60.4%,而外出農民工40歲以上僅佔18.2%。這反映了已婚、年紀較大的農民工更傾向於就近就地轉移,大齡農民工不僅外出缺少競爭力,而且需要照顧家庭,這使得他們的外出積極性減弱。

(三)農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爲主,青年農民工和外出農民工文化程度相對較高

在農民工中,文盲佔1.5%,小學文化程度佔14.4%,初中文化程度佔61.1%,高中文化程度佔13.2%,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佔 9.8%。外出農民工和年輕農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別佔88.4%和93.8%。外出農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明顯高於本地農民工,青年農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最高,也是最具潛力的農民工羣體。

(四)沒有參加過任何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佔多數,青年農民工更傾向參加非農職業技能培訓

在農民工中,接受過農業技術培訓的佔10.5%,接受過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佔26.2%,既沒有參加農業技術培訓也沒有參加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佔68.8%。青年農民工接受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要高於年長的農民工;與此相反,年長的農民工接受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要高於青年農民工,年齡層次越低,接受農業技術培訓的比例也越低,這說明青年農民工正逐漸喪失從事農業生產的技能。

  四、農民工就業情況

(一)農民工從業仍以製造業、建築業和服務業爲主,從事建築業的比重明顯提高

在農民工中,從事製造業的比重最大,佔36.0%,其次是建築業佔17.7%,服務業佔12.2%,批發零售業佔10.1%,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佔6.6%,住宿餐飲業佔5.3%。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變化較明顯的是建築業,農民工從事建築業的比重在逐年遞增,從2008年的13.8%上升到 17.7%,從事製造業的比重則趨於下降。

(二)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以製造業爲主,但比重下降

從農民工的從業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以從事製造業爲主,佔44.8%,比上年下降1.4個百分點,中、西部地區製造業比重分別爲 23.0%和15.4%,比上年上升0.6和0.4個百分點。隨着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勞動密集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農民工在不同地區就業結構將繼續發生變化。

(三)受僱人員的增長快於自營人員的增長,自營比重下降

在外出農民工中,受僱人員佔94.8%,自營人員佔5.2%;在本地農民工中,受僱人員佔71.9%,自營人員佔28.1%。自營人員主要從事批發零售業,佔39.2%;其次是從事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佔17.8%。近幾年,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中自營人員所佔比重均呈下降趨勢,2011 年,本地受僱人員和外出受僱人員分別比上年增長9.4%和4.4%,本地自營和外出自營分別比上年減少2.1%和11.8%。

(四)農民工就業穩定性隨年齡增長逐步提高

在外出農民工中,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齡爲26.7歲。從事現職的平均時間爲2.7年,從事現職累計不滿1年的佔22.7%,1-2年的佔 43.1%,3-5年的佔20.9%,5年以上的佔13.3%。從不同年齡組來看,16-20歲年齡組中從事現職5年以上的佔1.3%,21-30歲的佔 7.6%,31-40歲的佔22.3%,41-50歲的佔24.5%,50歲以上的佔21.9%,說明隨着年齡的增長,就業的穩定性也提高。從從事的工作種類看,企業管理人員、個體經營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現職累計時間在5年以上的比重要明顯高於服務業人員和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

  五、農民工收入情況

(一)農民工收入增長較快,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農民工收入差距縮小

2011年,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2049元,比上年增加359元,增長21.2%。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053元,比上年增加357元,增長21.0%;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006元,比上年增加374元,增長22.9%;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 1990元,比上年增加347元,增長21.1%。近兩年外出農民工的收入增速加快,中、西部地區的增幅高於東部地區,東部和中、西部地區的收入差距縮小。

(二)本地農民工與外出農民工之間、受僱人員和自營人員之間的收入差異明顯

在外出農民工中,受僱人員月均收入2015元,比上年增加360元,增長21.8%;自營人員月均收入2684元,比上年增加458元,增長 20.6%,受僱人員比自營人員收入低669元。對比本地務工與外出務工的收入情況,在本地受僱的農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受僱的低261元。調查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收入高於本地農民工的收入,自營人員的收入高於受僱人員的收入。

(三)在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收入水平相對較高

從外出農民工的從業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302元,在省會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2041元,在地級市、縣級市和建制鎮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爲2011元、1982元和1961元。從不同地區務工收入的增幅來看,在直轄市務工的收入增幅要快於平均水平。

(四)不同行業收入水平差別較大,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建築業和製造業收入增幅高於平均水平

從外出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行業看,收入水平較高的是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和建築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爲2485元和2382元;收入較低的分別是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和製造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爲1807元、1826元和1920元。從收入增幅看,增幅高於各行業平均水平的是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建築業和製造業,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和批發零售業收入增幅低於平均水平。

  六、外出農民工居住情況

(一)外出農民工以僱主或單位提供住宿爲主

以受僱形式從業的農民工,由僱主或單位提供宿舍的佔32.4%,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佔10.2%,在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佔5.9%,與他人合租住房的佔19.3%,獨立租賃住房的佔14.3%,有13.2%的外出農民工在鄉鎮以外從業但每天回家居住,僅有0.7%的外出農民工在務工地自購房。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居住條件要好於中西部地區,在工地、工棚及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比例要明顯低於中西部地區。從近幾年農民工居住情況的變化看,在單位宿舍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比例呈下降趨勢,而與他人合租住房、鄉外從業回家居住的比例呈上升態勢。

(二)四成外出農民工的僱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

從外出受僱農民工的居住負擔看,49.9%的農民工由僱主或單位提供免費住宿;8.8%的農民工僱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補貼;41.3%的農民工僱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僱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的農民工每人月均居住支出335元,佔其月均收入的16.0%。

  七、外出農民工權益保障情況

(一)拖欠工資狀況繼續改善

外出受僱農民工,被僱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佔0.8%,比上年下降了0.6個百分點。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主要還是集中在建築業和製造業,建築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佔1.9%。從近幾年調查數據看,被僱主或單位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例逐年下降,2008年-2011年分別爲4.1%、1.8%、 1.4%和0.8%,解決和遏制農民工工資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

(二)外出農民工勞動時間偏長的情況有所改善

2011年外出農民工平均在外從業時間是9.8個月,平均每個月工作25.4天,每天工作8.8小時。每週工作超過5天的佔83.5%,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佔42.4%,32.2%的農民工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與上年相比,儘管外出農民工勞動時間偏長的情況略有改善,但是每週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農民工仍高達84.5%。

(三)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略有提高,仍有一半以上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外出受僱農民工與僱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佔43.8%,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分行業看,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最高,佔73.6%,從事製造業的佔49.6%,從事服務業的佔61.4%,從事住宿餐飲業和批發零售業的分別佔64.6%和60.9%。總體看,外出農民工與僱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與上年相比略有提高,但是建築業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仍居高不下。

(四)外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水平有所提高,但總體仍然較低,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參保比例明顯低於東部地區

僱主或單位爲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爲13.9%、23.6%、16.7%、8%和5.6%,除工傷保險比上年略減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比上年提高4.4、2.4、3.1和2.7個百分點。從輸入地看,不同地區的農民工社會保障狀況差異仍較大,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工參保比例比較接近,落後於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2011年東部地區各項保險參保率進展明顯,與中西部地區差距擴大。東部地區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比上年提高5.5、3.2、3.8和3.2個百分點。

(五)不同行業外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水平差異較大,建築業、住宿餐飲業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狀況仍需重點關注

從主要行業看,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參保情況相對較好,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零售業、服務業參保率進展明顯。需重點關注的仍是建築行業、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僱主或單位爲其繳納各項保險的比例顯著低於其他行業。

  附註:

1.指標解釋

外出農民工:指調查年度內,在本鄉鎮地域以外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本地農民工:指調查年度內,在本鄉鎮內從事非農活動(包括本地非農務工和非農自營活動)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舉家外出:指農村勞動力及家人離開其原居住地,到所在鄉鎮區域以外的地區居住。

2.調查範圍

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899個調查縣、7500多個村和近20萬名農村勞動力。

3.調查方式

農民工監測調查按季進行抽樣調查。

4.東、中、西部地區劃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 (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農民工的就業地區分佈,除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外,另有0.3%的外出農民工在港澳臺地區及國外從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