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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優秀教師評選表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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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激勵全校教職工立足崗位,開展優秀教師評選工作。下面是語文迷網整理的表彰通知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優秀教師評選表彰的通知

  關於優秀教師評選表彰的通知【1】

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山東青年政治學院教職工表彰獎勵管理暫行辦法》(山青院黨辦字〔2014〕6號)等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開展2017年“優秀教師”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條件

凡是在教師崗位直接從事教學科研和專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職工,均可參加評選。具體評選範圍和條件按照學校《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暫行辦法》(山青院黨辦字〔2014〕47號)的規定執行(詳見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單位(部門)推薦。各單位(部門)嚴格根據評選條件,結合教職工現實表現,在廣泛聽取教職工和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單位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確定擬提名推薦優秀教師人選1~2名,向人事處報送相關推薦材料。

2.學校評審、公示。學校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對各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審覈評定,經學校黨委研究審定後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

3.學校表彰。學校組織對優秀教師進行表彰並對其事蹟進行廣泛宣傳,發揮典型示範作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單位(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堅持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原則,做好宣傳發動、推薦評選等工作,充分認識評選優秀教師對選優樹先、示範引領,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意義,真正把本單位教學能力強、教學效果好、專業建設突出、科學研究顯著和敬業愛生、注重學風建設、關心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的優秀教師推選出來,確保推薦人選符合條件、名副其實、羣衆公認。

2.嚴格程序。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或被推薦人選存在重大異議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評資格,並取消所在單位(部門)參加下學年該獎項評選資格。

  四、其它

各單位(部門)需認真組織擬推薦人員填寫《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優秀教師推薦表》(附件2,一式二份),另附事蹟材料,於7月6日前報送人事處人才科,同時將電子版發至人事處郵箱。

  關於優秀教師評選表彰的通知【2】

各學院,機關各部(處、室),各直屬單位:

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激勵全校教職工立足崗位、開拓奉獻,經研究,學校決定開展2017年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人數

2017年學校擬評選表彰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共10名。

 二、評選對象及條件

1.優秀教師的評選對象爲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在職在崗專任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評選對象爲從事管理工作、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輔工作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

2.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評選條件詳見《泉州師範學院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辦法(試行)》(附件1)。

3.原則上副處級及以上幹部不參與評選表彰。

  三、推薦名額

各二級學院、機關各部門、各教輔單位可推薦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人選1名。

  四、時間安排

1.6月30日前,各二級單位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或部(處、室)務會議,研究確定優秀老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人選,並將評選推薦表、推薦參評人選簡明表(附件2-5)紙質材料報送人事處(行政樓814室),電子文檔同時發至。

2.7月3日,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會審,對推薦人選的評選條件、事蹟材料等進行審覈和評議,提出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人名單。

3.7月7日前,學校在校務公開欄和校園網公示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人名單及事蹟材料(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廣泛徵求教職工和學生的意見。

4.7月14日前,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人選,併發文公佈。

5.9月初,學校向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5000元人民幣/人)。

  五、工作要求

1.評選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認真評選,嚴格把關。

2.各二級單位應注意發現和推薦近三年來在實際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在廣泛徵求師生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人選推薦。

3.各二級單位應按時報送推薦人選的紙質材料。逾期未報送的,視爲無推薦人選,並不予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