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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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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紅衝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爲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爲(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牀,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 1」 「 2」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爲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爲(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覈.
  第三十條考覈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爲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覈由各車間主任考覈,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覈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爲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並檢查、考覈。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11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