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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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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

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爲切實做好我區林木種苗執法年活動的各項工作,確保活動有序有效開展,根據《XX省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XX省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牢固樹立“依法治種”的理念,加強種苗行政執法、提高種苗質量,落實種苗許可、標籤、審定、種質資源保護等制度和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製售假冒僞劣林木種苗行爲,維護種苗生產經營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的種苗發展環境。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全區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進一步落實種苗許可、標籤、檔案、審定、種質資源保護等制度,規範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林木種苗行爲,營造誠實守信、依法從業的良好氛圍,全面提高林木種苗質量,強化林木種苗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升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和管理能力。

二、活動內容

(一)完善法規標準。督促轄區內種苗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其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爲林木種苗質量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二)廣泛宣傳發動。利用林業局官網、延林信息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開展執法年活動的重要意義;通過開展《種子法》及其配套法規和種苗行政執法知識問答,提高社會公衆的參與度;利用“12·4”法制宣傳日等平臺,營造全社會種苗執法的濃厚氛圍。

(三)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查處無證生產經營、超範圍生產經營或僞造、變造、買賣、租借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行爲;生產經營假冒僞劣林木種苗和侵犯林業植物新品種權的行爲;銷售種苗無標籤和使用說明、標籤填寫不規範或者塗改標籤的行爲;未建立種苗生產經營檔案或者檔案不齊全的行爲;應當使用良種而未使用良種的行爲;未審先推、搶採掠青、破壞林木種質資源的行爲。

(四)種苗質量抽查。要按照省林業廳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本轄區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造林綠化使用的林木種子和苗木,並加大對造林地使用環節苗木質量的抽查力度,及時通報抽查結果。

(五)雙隨機抽查。要按照雙隨機抽查辦法的有關要求,對轄區內核發的許可證進行雙隨機抽查。抽查結果錄入公共信用體系平臺,向社會公開。

三、實施步驟

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從20xx年4月開始到11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4月)。統一動員部署全區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活動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

(二)組織實施(5—10月)。按照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內容,有序組織實施。

(三)活動總結(11月)。及時對本轄區林木種苗執法年活動情況進行總結,跟蹤查處種苗違法案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二)構建隊伍。要組織種苗站、林業綜合執法大隊、森林公安、科技推廣等人員組成專項執法隊伍開展執法檢查,形成執法合力。

(三)成果運用。對在執法檢查和質量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種苗違法線索,認真核實,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