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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冬季行動活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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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行動”是政府落實民生政策開展的一項活動,目的是爲了促進民生和社會經濟發展。下面是本站小編蒐集的2016年冬季行動活動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冬季行動活動實施方案

  【2016冬季行動活動實施方案2】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的理念和市委、市政府開展“冬季行動”的工作安排,經市局研究,決定從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3月底,在全市系統開展“冬季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1、總體要求和工作重點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結合學習踐行“三嚴三實”,重點圍繞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廉潔和安全發展的要求,立足推進經濟結構優化和發展質量提升“兩大任務”的工作主題,對照年度工作目標和“十二五”收官任務,強化問題意識,突出問題導向,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認真開展回頭看,找差距,擺不足,抓重點,解難題,查漏補缺、細化責任,發揚“釘釘子精神”,以擔當有爲、奮力作爲的作風,聚精會神謀發展,持續用力抓落實,努力破解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

“冬季行動”從2015年12月中旬開始至2016年3月底結束。集中開展企業脫困幫扶行動、精準扶貧年度攻堅行動、“六權治本”落實推進行動、重點工程督查推進行動、冬季招商行動、涉及民生的信訪矛盾積案化解行動、環境治理專項行動、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城中村”改造徵拆行動八項行動,以期有效提振幹部羣衆的精氣神,有效破解各領域存在的問題、困難、瓶頸、短板和難題,有效推動中央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確保項目建設加快實施,確保全年工作任務圓滿完成,確保社會民生安定和諧,爲明年工作打好提前量,贏得主動權,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2、任務分工

(一)企業脫困幫扶行動

認真貫徹中央政治局關於經濟工作的新要求,圍繞推進“六大發展”和“兩大任務”的目標,緊抓跟蹤服務、創優環境、簡政放權不放鬆,從制度創新、稅費減免、社保緩補、用電保障等方面,打好幫扶“組合拳”,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降本增效,走出困境,促進全市工業經濟持續平穩運行。

牽頭人: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1、創新機制,搭建服務平臺,激發企業內生動力。

(1)制定出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制定出臺我市《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通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優化創業環境、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加強宣傳和表彰獎勵等,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推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2)出臺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地方扶持政策。貫徹落實《山西省加快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出臺《朔州市電動乘用車及專用車管理暫行辦法》,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2016年市區充電站(樁)建設規劃,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經信委、市規劃局、市供電公司)

(3)爲企業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實行線上、線下同步運行,爲中小微企業提供事務代理、政策諮詢、創業輔導、投資融資、管理診斷、市場開拓、法律維權、企業信息化等一站式服務。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4)建設中小企業創業基地。新建市級中小企業創業基地2個,申報省級中小企業創業基地1個。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5)開展冬季市場專項整治。加大對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偷稅漏稅、假冒僞劣商品的打擊力度,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爲企業發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2、全面梳理,落實稅費惠企政策。

(6)落實涉企稅費優惠政策。完善並推行國、地稅聯合辦稅制度,提高辦稅效率。組織冬季稅收優惠政策宣傳週活動,2016年1月上旬完成。深入企業解釋稅收惠企政策,並開展業務輔導,確保減免到位、抵扣到位、退稅到位,2016年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7)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及公示制度。將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及實施情況納入各部門政務公開範圍,建立常態化公示機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及各相關單位)

  3、落實各項社保政策。

(8)落實困難企業社會保險優惠政策。按照困難企業認定標準,澄清全市困難企業數量及緩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項社會保險金額,對困難企業應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三項補貼,做到底數清楚,應緩盡緩,應補盡補。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9)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對全市實施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以及其他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發放穩定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爲2014年度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的50%。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4、擴大銷售,破解融資瓶頸,降低企業財務成本。

(10)支持企業開拓市場。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工業穩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晉政發〔2015〕36號)精神,完善併發布市內重點工業產品推薦目錄,搭建產銷對接平臺;政府資金採購項目、政府組織的集中採購項目、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本地產品或服務。開展由市縣兩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和煤炭企業參加的走訪大用戶活動,幫助企業促銷售、保市場。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煤炭局、市重點辦,各縣區)

(11)發揮金融服務企業的作用。按照全市開展“金融服務進企業”活動實施方案,在每個縣(區)組織召開一次銀企對接會,簽訂一批銀企合作意向,促進一批企業、項目信貸資金落地。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12)推進企業土地房產確權。貫徹落實山西省政府《關於推進民營企業辦理完善土地使用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的通知》(晉政辦發〔2015〕77號)精神,加快推進規上工業企業土地和房屋確權工作,做到應辦盡辦。(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房管局)

(13)落實對重點項目企業的獎勵政策。對照省確定的2015年重點項目清單,對全市已投產且新增產值1億元以上的項目企業,爭取省級獎勵(按當年新增產值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2016年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