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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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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認真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與要求,在縣依法治縣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實施依法治縣“三五”規劃和“六五”普法規劃,大力推進水利法制工作,經過近4年多來的精心組織,紮實開展,取得一定成果。現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一、近4年來普法開展情況

1、精心組織,加強領導,紮實開展普法工作。

①建立健全領導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充實了以局長爲組長的“六五”普法領導小組和工作人員。

②投入一定的經費。每年與縣廣電局、梅城報各花0.5萬元聯辦“水利之聲”與“水利之窗”。聘請劉乃魯爲縣水利局法律顧問。

2、開展形式多樣宣傳工作,提高全民水利法制意識。

①每年的(3月22日)“世界水日”暨“中國水周”(3月22日至28日),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和水利部確定的宣傳主題,張貼標語,在縣有線電視臺播放“水周”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新《水法》、《福建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福州市河道採砂管理辦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等水利法規。據不完全統計,四年多來,共組織宣傳車下鄉宣傳15車次,發放各種宣傳材料3000多份。

②分別與縣有線電視臺聯辦《水利之聲》,與梅城報社聯辦《水利之窗》等欄目,大力宣傳水利政策法規,讓水利政策法規進千家萬戶。

③抓好本單位幹部職工的法律法規學習。請法律顧問劉乃魯上課,局領導帶頭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確保每年每人學習法律知識時間不少於40小時。同時,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參加市每年統一的法律知識考試,成績均達優良。

  二、依法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1、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促進依法行政

①開展梅溪等河道非法採砂專項活動。20xx年至2016年近兩年來,由於梅溪等河道非法採砂有利可圖,東橋、白中、阪東、池園、金沙等非法採砂時有發生,給梅溪、芝溪等河道安全行洪帶來隱患,在縣政府的重視下,組織了3次大規模的專項整治工作,取締10個非法採砂場

②開展20xx年至20xx年水資源費徵管清理。20xx年7月至2016年2月根據省水利廳的水政處統一換證要求,結合本縣的實際,加強了全縣小水電企業拖欠水資源的清繳工作。通過清理,對20xx年7月-2016年8月部份電站拖欠的水資源費補交達110萬元。

③加強xxxx段河道採砂管理。20xx年7月以後,xxxx段閩江河道採砂,實行政府主管,統一經營,使閩江採砂實現有序,依法管理的局面。

④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水行政執法水平

落實好以《水行政執法責任制》等爲主要內容的13項制度。同時,根據縣政府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統一部署,做好水利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分解自由裁量權實施,不斷地改進工作作風,較大地提高了水政隊伍的整體執法水平。近幾年來,均未發生執法對象不服水行政處罰而提起申訴和上訴現象

⑤嚴格水政執法,維護水事秩序和社會的安定。

我局的水行執法工作,在縣人大的監督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下,能大膽管理,嚴格執法。據統計,20xx年至2016年5月共調處水事糾紛與案件9起,辦理各級領導、信訪局等批示7件,徵收水資源費20xx年至20xx年2200萬元。

⑥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做好迎檢各項準備工作

根據縣“五五”規劃檢查驗收年“六五”普法規劃中督導年工作要求,爲了搞好迎檢工作。一是認真開展自查,進行補缺補漏。二是對普法教育的內業材料進行整理歸檔。按照“六五”普法中期督導檢查與考覈指標項目進行整理歸類,按評分標準自評84分。

  三、存在的問題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普法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我們清楚地看到,水利法制建設與實際工作需要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受條件和經費限制,每年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課時不得少於40小時難以做到。

2、水政人員少,行政執法強制性差,取證困難,依法行政難度還比較大,個別水事糾紛難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