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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放管服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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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放管服自查報告【篇1】

2016年度放管服自查報告

近年來,市住建局按照中央、省、市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續推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簡政放權,提高審批效率

一是精簡審批服務事項和申報資料,對我局所執行的12項行政許可事項和8項行政監管事項及2項非行政審批事項、流程、依據、標準、時限等進行固化、優化、量化,將所有業務平均辦結時限在原有基礎上再壓縮,其中12項行政許可合計優化時效175個工作日,壓縮環節11個,行政監管8項,合計壓縮時限17個工作日,壓縮環節10個,非行政審批2項,合計壓縮時限33個工作日。其中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的法定辦理時限爲30天,優化後承諾辦理時限4天,減少26天,壓縮幅度達87%。另一方面,將我局的12項行政許可全部進入政務中心,成立行政審批科,進一步配強人員,全面開展行政許可業務。

二、嚴格管理,確保質量安全

一是轉變項目質量安全監管模式,將審批過程中取消的環節納入現場監管必檢範圍。二是創新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改變事先發通知、打招呼的檢查方式,採取隨機、飛行檢查的方式,對工程質量安全實施有效監督,推行閉環管理機制。三是拓寬項目質量安全監管範圍,就項目擋牆、管網及場平工程建設等涉及工程安全及後期使用,但企業不主動報監的建設內容,強制要求企業納入質量安全監督報監和監督範圍。四是重新修訂了《黃驊市建設工程規劃批後監管辦法》,專門成立了批後監管辦公室,從工程放驗線到規劃條件覈實,對建設過程中的八個節點實施監督驗收,對工程建設的32個重要環節實施有效控制。

三、優化服務,方便羣衆辦事

一是實行規委會制度,將串聯審批改並聯審批。改變過去項目審批分步走完規劃編制、規劃審批、人防、節能、地震等諸多環節的串聯審批,實行了局規委會制度,在規委會上集中研究、審批,大大加快了審批流程。提供的申請資料,在符合法律要求條件下,能簡則簡,加快了業務文件的流轉速度和辦事速度。同時爲提高辦事效率,本着流程合理、時限精簡的原則確定辦理方案,要求各科室要全力配合和支持窗口工作,保證業務來文能依法辦理又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完,有效地提高辦事質量和辦事效率。二是開闢“綠色通道”優化投資環境。對重點工程項目、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公共配套設施項目、大型工程項目以及投資企業專門開闢“綠色通道”和“直通車”服務,只要資料齊備有效,符合法定要求的,在規劃、報建、驗收及產權登記等事項的辦理時限上予以最大壓縮,爲企業和羣衆提供了高效優質的服務,進一步優化了全市的招商引資環境,受到了投資商的充分肯定。

四、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企業和羣衆瞭解陽光審批,提高廣大市民、企業參與審批和監督審批的意識和能力,促進我局行政行爲更嚴謹、更規範、更陽光。

二是嚴格依法行政,加強窗口人員法律法規學習,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建設,嚴格依法、合規、簡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項審批服務。

三是圍繞行政審批服務方式,在現有基礎上,力爭審批程序再簡化、申報材料再精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及脫離實際、顯失合理的申報材料一律取消,進一步壓縮時限,大力推進審批流程標準化建設。

  2016年度放管服自查報告【篇2】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質監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檢驗檢測行爲,鹿邑縣質監局近期開展了推進“放管服”改革專項覈查行動。

一是認真學習會議精神

該局迅速召開推進“放管服”改革專項覈查行動專題會議,集中學習,深入討論,統一思想,制定了《開展推進“放管服”改革專項覈查工作實施方案》。

二是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該局共抽調15名工作人員,到企業和工作一線走訪,圍繞覈查重點內容,聽取了服務對象、基層一線的意見和建議,重點梳理了質監“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環節。從反映的情況歸納起來看,該局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檢驗檢測行爲均較爲規範,但也存在個別工作人員服務效率不高、業務素質較低等問題。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該局針對服務對象提出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深入討論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並對工作人員進行了系統培訓,強化了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切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努力樹立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的鹿邑質監形象。

  2016年度放管服自查報告【篇3】

按照市、區有關工作要求,我局對近兩年來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工作進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許可項目精簡、清理行政權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批權下放等三個方面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行政許可項目精簡。20XX年以來,我局根據區裏的總體部署先後完成了兩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第一輪改革是從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11月結束,行政審批事項由25項減至2項,精簡比例爲92%;第二輪改革是從2012年3月開始至20XX年9月結束(期間新增審批事項9項),行政審批事項由18項減爲7項,減少11項,精簡比例爲61.11%。這兩輪改革,結合市、區兩級機構改革情況,大力精簡壓縮審批事項,完善了行政審批配套制度,規範了行政審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進了機關廉政建設。20XX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員進駐區行政服務大廳,統一受理各項行政審批申請。(詳見附件)

(二)清理行政權責。2014年,根據區清理行政權責和編制權責清單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啓動行政權責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權責9類,共計611項行政權責事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行政處罰533項,行政強制21項,行政徵收1項,行政檢查23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指導3項,行政服務3項,其他行政權責19項。

(三)行政處罰案件審批權下放。自2007年3月1日起執法隊全面下放街道,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批權也一併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審批案件作出處罰決定。

經統計,2014年我局行政處罰共立案查處2929宗,決定處罰金額1192800元;共受理戶外廣告許可182宗,許可155宗,受理垃圾轉運證46宗,許可46宗,受理林木採伐許可2宗,許可2宗;簽訂行政徵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運費8961194.88元。截止2015年4月底,我局行政處罰共立案查處992宗,決定處罰金額356000元;共受理戶外廣告許可23宗,許可22宗,受理垃圾轉運證28宗,許可28宗;簽訂行政徵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運費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問題


1.放管服工作自查報告

2.關於放管服自查報告

3.2016年度放管服自查報告

4.放管服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5.2016年放管服工作自查報告

6.落實深化放管服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7.2016“放管服”改革自查報告

8.2016年鄉鎮放管服工作自查報告

9.2016年上半年放管服工作自查報告

10.2016年鄉鎮放管服工作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