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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農村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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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2015農村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人口占全國人口的60%多。農村經濟發展落後,農村社會保障滯後,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妨害了社會穩定。最近,我們結合教育活動,深入基層,就農村社會保障工作進行了抽樣調查。

  一、基本情況

陝西省勉縣武侯鎮杜家壩村有6個村民小組,142戶共455人,其中黨員21名,村幹部四人。該村耕地面積650畝,2012年人均收入7005元。新農合參保率98%,新農保參保率95%,2013年勞動力轉移156人,創經濟收入255萬元。自改革開放以來,該村有了很大變化,各項事業有了顯着發展,但這個村溝壑縱橫,山地丘陵居多,適宜耕種的土地較少。由於地處漢江河畔,漢江阻隔,交通十分不便,資源匱乏,集體經濟較爲落後,大部分青壯年外出務工,留守兒童、老人現象比較普遍。

  二、農村社會保障現狀

(一)傳統的農村社會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舊中國,農村的社會保障是完全依賴着個人家庭的。“百善孝爲先”就是靠着這個“孝”字,靠着孝道,我們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個比較安穩的晚年。家庭成員的生、老、病、死等開支,都是依賴家庭經濟的支持。隨着社會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即一對中年夫婦將要承擔雙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個或兩個子女的撫養責任,這將使未來家庭不堪重負。而爲了解決這個問題,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遠離家鄉,來到大城市裏打工,造成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現象,造成家庭成員精神方面的照顧缺乏,就醫看病困難,晚年養老負擔加重。

(二)農村社會保障任務加重。一是農村人口老年化問題日益突出。該村有6個村民小組,142戶共455人,60歲以上人口占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占該村總人口的8.5%,農村老齡化問題較爲突出。就目前情況來看,人口老齡化問題直接涉及到農村家庭的家庭負擔和家庭和諧。二是疾病問題依然是困擾農民的瓶頸。雖然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在該村實行了很久,但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報銷比例僅爲40-65%。特別是一些貧困家庭,農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維持養家餬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實在堅持不下去則靠東借西湊,變賣糧食或牲畜來支付醫藥費,以致債臺高築,“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調查中,一些羣衆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慢慢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三是外出務工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亟需保障。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涌入城市,但與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種種歧視,不僅就業機會少,而且就業後待遇不公,在保險待遇上也與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別。在調查中,外出務工農民90%都擔心自己的社會保險關係無法轉移接續,85%很糾結自己到底是在家鄉參保還是在務工地參加社會保險,70%搞不懂自己的個人社保賬戶是幹啥的。

(三)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對於杜家壩村農民來說,目前社會保障主要有新農合和新農保,農村低保的社會救濟方式還不規範、不統一,實施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救濟方式以臨時救濟爲主,定期救濟以集體救濟爲主,而且只對五保戶和困難人口提供救濟。

一是新農合羣衆享受的報銷範圍和幅度都不大,對於生大病,一花就是幾千上萬元的根本無濟於事,所報銷的一點費用還不夠往返的車費,儘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五年不生病時,就是不願掏那份“不必要”的錢。特別是今年個人繳費調整到65元后,更不願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二是新農保從制度上是一次重要突破,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建立農民養老保險依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部分農民,特別是老年農民的生活仍比較艱難,個人負擔的部分保險資金根本無法支付。農民自身對養老保險缺乏認識,目光短淺,在“新農保”調查中,85.7%的農民期盼養老金的金額能提高一些。“新農保”實施時,年滿60週歲老人不需繳費就可領取每月55元的養老金,60週歲以下的老人通過15年的繳費,若繳費檔次爲100元/年,60週歲後大約可以領到76元/月的養老金。無論是55元/月,還是76元/月都是一個低水平的狀態,而且物價處於上漲階段,將來這些養老金肯定不能滿足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社會保障體制太複雜。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爲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外出務服務等主要歸人社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衛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戶、村組幹部、殘疾人、特困戶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爲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商業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於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係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在調查中大部分農民搞不清有啥問題該找哪個部門。

  篇2: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廣大人民羣衆尤其是困難羣衆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目前民政部門負責的農村社會保障項目有農村低保、農村五保、農村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臨時救助。近年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社會保障政策法規,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現狀

20**年年底全縣總人口5.8萬人,其中農村人口3.5萬人,佔全縣總人口的60.3%。全縣共有農村低保對象5048戶、12086人,符合供養條件的農村五保對象702人,佔農村總人口的36%。根據國家提出的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要求和在上級民政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我縣實際,按照強化政府領導,拓寬救助渠道,創新救助機制和整合救助資源的思路,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特別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正在穩步推進。

(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完善

我縣自2015年起建立和實施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立了由相關部門組成的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各鄉鎮也成立了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縣、鄉、村三級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農村低保工作領導體系和工作機制。制定了《XX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意見》。農村低保對象全部錄入低保軟件,實行計算機管理,我局工作人員定期、不定期的進村入戶進行抽查、檢查或調研,及時準確掌握低保工作的進展及低保對象情況,農村低保做到了“動態管理”,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農村低保享受羣體爲具有本縣農村戶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補助水平逐年提高,人均月補助由最初的20元提高到了現在的73元。在春節前爲農村低保對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切實保障了農村貧困戶的基本生活。

(二)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不斷提升

目前,我縣有五保對象702人(其中ⅲ度大骨節患者182名),供養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近年來,我縣把做好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工作作爲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初步建立了以集中供養爲核心的農村五保供養體系,有效地保障了農村最弱勢羣體的基本生活。目前,全縣已建XX縣中心敬老院1所,鄉鎮敬老院1所,農村五保家園3處,全縣共集中供養210名老年人,集中供養率不斷提高,預計今年二期敬老院投入使用後供養率將達到40%以上,我局還計劃在多個鄉鎮新建或改擴建農村敬老院(五保家園),滿足更多五保老人的供養需求,逐步實現供養方式由分散供養向集中供養的轉變。

(三)農村醫療救助水平不斷提高

農村醫療救助是一項惠及農村特困羣衆的新工作、新任務,是新時期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我縣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工作自2015年全面開展以來,我局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審批,嚴格把關救助範圍和救助程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給予救助。並對患重病無錢治病的農村低保戶按程序辦理醫前救助,農村五保對象醫療費用全額報銷,還將因病致貧的低保邊緣家庭納入了救助範圍,從根本上解除了低保戶、五保戶、低保邊緣戶重病醫療的後顧之憂。爲有效解決優撫對象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過重問題,我局制定了《XX縣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意見》,建立了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和門診醫療減免制度。經過幾年努力,農村醫療救助逐步規範,救助標準逐年提高,救助病種逐步放寬。救助標準由2015年人均救助54元,提高到2015年的人均救助154元,2015年至2015年累計發放農村醫療救助金560萬元(包括資助農村低保、農村五保對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費用)。

(四)自然災害救助逐步完善

近年來,我縣氣候異常,低溫冷凍、雪災、風雹災、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發生頻繁,每年都會給全縣的農業生產帶來嚴重的損失。當有災害發生時,我局救災救濟股及時做好查災、核災、報災工作,相關股室積極組織災區羣衆抗災自救,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及時下撥救災款物,解決受災羣衆的具體困難,維護了社會穩定。2015年至2015年底,共下撥冬令救濟、臨時生活救助、其他困難救濟款物共2000餘萬元,確保了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爲建立健全應對重大突發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反應能力,我局修訂並印發了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建立了全縣災情信息員制度,組建了“三級”民政災情信息員隊伍,在14個鄉鎮、105個村、3個社區分別配備了兼職的災情信息員,拓展了災情信息基層網絡;全面啓動了XX縣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工程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五)農村困難羣衆臨時救助能力進一步提高

縣政府制定出臺了《XX縣城鄉困難羣衆臨時生活救助實施辦法》,對因病、因殘、因災等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及時緩解城鄉困難羣衆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

通過有效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切實保障了農村困難羣衆基本生活,進一步弘揚了扶弱濟困的精神美德,促進了黨羣幹羣關係進一步密切,爲實現全縣長治久安、跨越式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採取的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

爲保證農村社會保障各項工作運行順暢,落實到位,我縣成立了以縣級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監察等部門爲成員單位的農村低保、五保供養、醫療救助等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構建起了“政府領導、民政負責、部門協作、部門參與”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二)完善制度,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州、縣關於爲民解困、改善民生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五保供養、災民救濟、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各項救助制度,在拓寬渠道、擴大覆蓋面、提高標準、分類施保等方面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滿足困難羣衆的救助需要,更好地保障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

(三)加大宣傳力度,促進社會救助政策全面落實

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欄、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廣泛宣傳救助政策,使救助政策家喻戶曉,保障羣衆的知情權,讓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及時得到救助,讓全社會都來關注支持社會救助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規範完善程序,確保社會保障工作公平公正

堅持陽光操作、民主操作,更認真更嚴格地抓好居民收入覈實準確、村民代表會議評議、成員單位集體評議、社會救助事務公開等關鍵環節,最大限度地體現公平正義,維護救助對象的合法權益。

(五)加強工作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素質

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政策性越來越強,任務日益繁重。只有通過各種方式加大對人員的培訓力度,建立一支相對專業、數量充足、素質較高的工作隊伍,才能更好地讓困難羣衆受惠到救助政策。

  三、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雖然我縣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穩步發展,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初步形成,但農村困難羣衆多方面的需求與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相適應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現在:

(一)救助整體力量薄弱,一是鄉鎮專職民政助理員配置不足,全縣14個鄉鎮有15名民政助理員,僅有2名專職民政助理員,大部分鄉鎮民政助理員都由一村一大、計生乾等兼任,部分人員專業素質較低,很難高質量地完成社會救助的各項工作;二是救助工作經費匱乏,地方財政投入少。

(二)從實施城鄉低保制度以來,我縣大量失地農民違規納入低保範圍,按國家城鎮低保政策,失地農民解決城鎮低保也必須符合城鎮低保條件,才能納入低保範圍,我縣失地農民中絕大部分又不符合城鎮低保條件,低保規範管理難度增大。

(三)民政救助資金投入大,但困難羣衆比較多,救助水平偏低,產生的社會效益不明顯。農村低保補助水平尤爲明顯,儘管我縣農村低保多次提高標準和補助水平,目前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73元,每日人均僅2.4元,相對於當前的物價水平來說,這個補差偏低,僅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其困難,遠不能滿足農村困難羣衆看病、就學等實際需要。

(四)與相關扶持政策的銜接不協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決農村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僅靠有限的低保金難以擺脫貧困。因此,需要扶貧、醫療衛生、人社、教育、住房、司法等有關部門的專項扶持政策更具針對性的幫扶效果來提高城鄉低保工作的整體水平,確保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四、意見建議

(一)增強基層民政力量,增加地方財政投入。一是要加強鄉鎮民政組織建設。每個鄉鎮應單設民政事務所,按照上級的規定配足鄉鎮民政幹部,由縣民政局和鄉鎮對民政事務所人員實行雙重領導。民政事務所負責人的任免須徵求縣民政局的意見,民政幹部的調動應報縣民政局備案,以保持相對穩定,還應當儘量減少兼職,切實解決民政工作有人辦事、民政幹部有時間辦民政的事的問題。二是要加強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上級民政部門應經常性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培訓,使他們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能勝任工作。三是要增加地方財政投入,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

(二)規範失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審覈審批程序。一是失地農民符合城鎮低保條件的才納入城鎮低保範圍解決,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則退”;二是建立失地農民長效保障機制,包括補償安置機制、養老保障機制、醫療保障機制、自主創業扶助和再就業培訓機制、社會保障風險儲備金機制等,多措並舉妥善安置;三是明確納入失地農民城鎮低保後,新入戶人口不再納入城鎮低保。

(三)建立增長機制,適時提高標準。建立農村低保標準隨經濟發展水平、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及物價指數的變化自然增長機制,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既不宜過低也不宜過高,確定過低保障不了貧困羣衆的基本生活,確定過高政府財力又難以承受。

(四)完善配套政策,增強“造血”功能。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醫療衛生、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對低保對象的勞動創業、子女就學、就醫、住房等社會性間接投入給予減免關照。同時,要鼓勵低保戶參與扶貧開發,開展生產自救,在信息指導、技能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在開發和生產的過程中,增強信心、增長才幹、增加收入,通過自身努力達到自我“造血”、脫貧致富的目的。

2015農村社會保障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