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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經(履)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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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履(卦十)

《周易》上經(履)

(兌下乾上)

《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兇。武人爲於大君。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爲於大君”,志剛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九五,夬履,貞厲。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