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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的髭鬚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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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北京,回到已然熟悉的環境中來,感覺甚好。之前在家時的一些突然復發的舊病因環境的改變,怕是不會再復發了。這樣也挺好,玩樂嘛,一時一陣便可,長時間沉醉不醒,太傷身傷神傷平生了。

論我的髭鬚的散文

回到北京,預示着從喧囂流落到平靜,這份平靜甚至可以說是孑然、孤獨的平靜,雖然這裏的人與景與物不曾有大的改變,依舊熟悉,然而從本質上講,我的心卻是異乎平靜的,並不會因爲再次的相遇而感慨萬千。只是我會感到幸福和滿足,這個氛圍,是我喜歡的。

我迫不及待想要擁抱它,這樣就能安撫自己了——大把的時間等着我去創作,而不是被突如其來的電話鈴聲驚擾,玩樂無度。

回來,躺在牀上,注視着同樣跟我一起回到北京的略顯老舊的筆記本電腦,我便進入了另一個空間,浩渺宇宙之中,只有我一個生物的奇妙空間。寫點兒東西,再寫點兒東西的,誰讓我雖不多愁,但卻特別善感呢。但我卻不想“感”了,這個時代,雞湯文已氾濫成災,我可不想再給自己灌雞湯了,我只想寫點兒關於自己的東西,真實而又虛僞的自己,整日介伴着瑣屑與玩樂,卻還要在半睡半醒、半迷半醉間凝神執筆,痛罵瑣屑與玩樂。想想,我的自嘲不算自嘲,是實事求是,是無病呻吟。我的直,是挺直的,但我的真,卻並不真,感覺好虛僞。

我也常疑惑,何故挑自己的刺,扎自己的心呢?形象應該加以維護纔對,人嘛,最重要的莫過於面子。所以說,該抹化妝品得抹化妝品,該噴香水得噴香水,實在覺得照着明亮的鏡子,那上面的自己還是那麼的難堪,令自己反胃到嘔吐,那麼不妨去韓國來一次正宗的整容吧。沒錢?沒錢也不是什麼大問題,我有一個姨夫是幹大白的,就是塗牆的那種,把自己的臉,以及有疤有痕的部位當成牆,塗上潔白細膩的大白膏,扮成自己喜歡的形象,完全可以。不過有一點需切記,拋開動刀整容不談,其它無論哪種做法,都不能沾水,因爲水是生命的源泉,也是探測虛假的天眼,一碰,就全都清亮了。

關於維護形象,我又爲何不曾重視維護自己的形象呢?總結下來,大概有四點,懶惰、厭惡、沒錢、自信。嗯,對,就這四點,還算很公正、很客觀的對自己的評價。與此同時,我也懶得去管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只是有些人的評價我能躲避,但有些人的評價我卻壓根躲避不了。

母親,我這一輩子都無法繞開的人物,她就經常講我不修邊幅,不重視,甚至都不注意自己的形象,特別是面貌上的形象,其中被她說得最厲害的莫過於我鼻下脣上的髭鬚。人言“老愛鬍鬚少愛發”,可我卻背道而馳,獨愛鬍鬚不愛發,不僅要留髭鬚,還要時常修剪髭鬚。爲此,母親很不高興,“哪有大小夥子留鬍子的,人家都說父母尚在,不留鬍子,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萬沒想到母親會把我留鬍鬚的問題提升到如此之高度,好像我留鬍子是在詛咒他們。真奇怪,我又怎麼可能會詛咒他們呢?雖然沒做過親子鑑定,不過我認爲,他們應該是我的親生父母。說句不好聽的,我留鬍子也有好些年了,即便詛咒,也有好些年了,可是完全沒效果呀。所以我說,所謂詛咒之談,不過扯淡罷了,無非父母看不慣自家孩子扮相老氣。

但我還是得跟母親說清楚我之心聲,簡單、直白,“爲什麼留鬍子?因爲我是男人。”

我想我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了,正因爲我是男人,鬍子纔會在我臉上長出來,與其給人感覺像是缺少雄性激素似的,把臉颳得乾乾淨淨,甚至不惜在長鬍須的地方留下幾道淺淺的刮鬍刀片造成的血印,以此證明自己對於鬍鬚的憎恨,對臉面之光潔的喜愛,倒不如默認上蒼對自己的嘲謔,給自己塑造一個至少在外貌上符合男子漢氣概的這麼一個形象。套用一句頗有道理的古話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既然長鬍子,那就留着唄,況且我又沒全留,只留下了對生活影響不是很大的髭鬚。

我就是這麼一個在外貌上符合男子漢氣概的人,記得在我十六七歲的時候,我就開始長鬍茬了,鼻下、臉頰、下巴,都有。那個時候,我不光會留髭鬚,下巴上的,臉頰上的鬍鬚也一併留着,再配上一個大如三十斤重的西瓜似的腦袋殼子,感覺自己像極了經常在電視上引吭高歌的`意大利著名男高音帕瓦羅蒂。然而我卻從未因此而欣喜過,隔三差五望着鏡子裏的自己,準確地說,是望着鏡子裏自己臉上的鬍子在不斷地增長。哎,要是收入能像鬍子似的,僅靠雄性荷爾蒙的刺激猛長的話該多好啊。那時候的我經常會感到苦惱,無論是與人交談時,還是在一些聚會時,我的鬍子都會成爲他們的調侃對象,“哎喲,孫鶴啊,人長得五大三粗的,鬍子也這麼重,到底是老爺們,純的。”“這麼大點兒歲數,鬍子就這麼密,這麼重了,難怪肥豬老胖的,補多了吧。”“有一句說一句,挺帶派的,就是瞅着噁心點兒,感覺不夠乾淨整潔。”

面對他們的閒言碎語,我懶得回擊,只是會在心裏頭默唸,“誰讓我是男人呢,比起你們這些本來是男人的,卻偏偏要往女人堆那邊湊合,弄得自己半男不男,半女不女的,可是強太多了。”

我這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從不隨波逐流,把人家認定爲正確的觀點汲取過來,成爲自己的座右銘。然而,對於金錢的態度,卻又與大衆是一致的,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至於對鬍子的態度,卻與大衆截然相反,他們認爲鬍子是骯髒的體現,無論一些女人鼻下脣上那或輕或重的茸毛,還是男人一臉的胡茬子。正好,他們既然不喜歡,我偏偏非常喜歡,既不曾剪,也不曾刮,全都留着嘞,這樣既彰顯了我作爲男人的雄姿,也凸顯出了我之與衆不同的性格來。

怎奈,在某一天的晚飯上,我的鬍子卻給我惹了不小的麻煩。母親親手烹製了幾道家常小菜,外加一大碗紫菜雞蛋湯,搭配上香噴噴、白胖胖的大米飯,甭提多誘人、多可口了。食物尚未入口,我就已垂涎三尺,欲罷不能了,哎,誰讓我是個徹頭徹尾的吃貨呢。

可就是那碗清香鮮美的紫菜雞蛋湯,在短短的不到十分鐘的進餐的時間裏,總是與我的鬍子作對,再趕上我這個人吃起飯來一向狼吞虎嚥的,既不懂所謂的養生,也不懂所謂的修養,只求節省時間,切勿浪費,要不也不可能在十分鐘裏就把晚飯吃完了呀。就這麼地,吃飽喝足,倒在椅子上,直打飽嗝,不停揉着肚皮的我,總感覺下巴上不得勁,輕捋鬍鬚,頓覺手上黏糊糊的。攤手一瞧,媽呀,紫菜、雞蛋液、湯水,全都掛在鬍子上了。也就一寸長的柔軟的鬍子,像極了浸到髒水溝裏的柳枝,那景象,慘不忍睹。

我剛要去洗,卻猛地瞥見母親向我投來一束極其冷淡嚴厲的目光,卻還要擺出一副看似溫柔和藹的態度出來,“兒子,咱商量個事兒唄。”

“啥事?你說。”我明知故問回了句。

“你看,你能不能幫我把鬍子颳了?”

幫你?這貌似徵詢商量的語氣,可實際上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若我同意,母親自然非常滿意。倘使我不同意,怕是母親定會大發雷霆的。

“必須刮嗎?”我問。

“你說呢?”

母親的臉色變換之快,相信沒幾個人見識過,我有時候都替她感到惋惜,她要是去學川劇,上臺表演一段變臉,壓根就不需要事先準備道具,她的臉就是道具。

我說呢?我還能說什麼呢?啥也別說了,刮吧。我立即跑到廁所衝了個熱水澡,並拿出一片嶄新的刮鬍刀片,鑲在嶄新的刮鬍刀具上。看着手上新買的漆黑透亮的廉價刮鬍刀具,我不由得撇了撇嘴,母親早就惦記上我的鬍子了,若我不主動表現,大義滅親,恐怕當我酣睡時,母親也會爲我清理掉臉上的“骯髒”。

我從未使用過刮鬍刀,那是我第一次使用刮鬍刀,未免戰戰兢兢、哆哆嗦嗦,生怕一個不小心,連同鬍子將皮肉一併給颳去了。肥皂沫塗滿整張臉,我拿着刮鬍刀,生疏地、緩慢地從鬢角開始向下刮,先將左右臉頰刮淨,再刮下巴,直到洗淨肥皂沫,用手輕撫臉頰,感覺確實挺滑溜的,這纔算完。只是有一樣,我並未把鬍子全都刮掉,鼻下脣上的髭鬚還留着呢,因爲我想給自己留下一點兒屬於男人所獨有的印記。

然而母親見狀,頗不高興,誰讓髭鬚處在最最顯眼的位置呢。

“你什麼意思?讓你刮鬍子,怎麼還不刮乾淨呢?”

“這地方的鬍子不影響吃飯,也不影響呼吸,就留着吧。再說了,作爲一個男人,若是連鬍子都沒有了,那就說明這個男人根本就不是個男人。”我儘量用另類的思想減緩母親對我髭鬚的關注。

“少扯沒用的!哦,照你的話說,這個世界上這麼多男人不留鬍子,合着他們就都不是男人了唄。”母親氣道。

“差不多吧。”

“差不多?你小子可真敢說呀。趕緊地,別跟我倆磨嘰了,痛快兒刮乾淨嘍,瞅着就犯惡心。”

“不刮。”我斬釘截鐵地說。

“你說什麼?你再說一遍?”

“再說一百遍我也不刮。我說老太太,你讓我刮鬍子,我颳了。可你也不能太過分了啊,怎麼着你也得讓我留點兒吧。再者說了,這髭鬚,可不是一般的髭鬚,這可是我在向偶像表達自己的敬意的一種方式啊。”

“偶像?什麼偶像?”母親大奇。

“還能什麼偶像,當然是我的偶像了。”

“你的偶像?”

“是啊,讀的書多了,認識的事物和人物也多了,我突然發現,敢情留着這樣髭鬚的人都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大人物?”母親明顯是被我給說懵了。

“是啊,大人物。你像軍政界的阿道夫·希特勒,文學界的奧諾雷·德·巴爾扎克,音樂界的弗雷迪·墨丘利,電影界的查理·卓別林,以及科學界的尼古拉·特斯拉,他們都留着與我類似的髭鬚。而且你無可反駁,他們在所處的領域裏,都是偉大的存在,都是不朽的豐碑。”

“你……”

母親被我說得是辨無可辨,罵無可罵,只能苦笑以對,淡淡地說道:“你小子啊,就是不聽話,你看現在這個社會,誰還留鬍子啊,也就你這麼一個。我可跟你說,你這鬍子遲早會影響到你!”

十七八歲的我,根本就無法理解母親這句話的真正含義,畢竟傾心著文的我,早已把自己當成了文學家,凡所謂文雅之士,要麼瀟灑脫俗,要麼放浪形骸,要麼不修邊幅,要麼邋里邋遢,那麼髭鬚的倖免於難,於我來說便是莫大的幸事。有文,有才,有髭鬚,有性格,倒也說得過去,符合文學家的基本要素。

不過,恍惚間十多年過去了,現在我才明白一個更爲切實的道理,敢情文學家也是要吃飯的,文學家的要素不是文、才,更不是什麼髭鬚、性格,而是錢,總不能餓着肚子空談文學、空著文學吧。我呢,跟十多年前一樣,還是那個固執己見的我,還是那個閉門造車的文學家。爲此,我再不會像那時那般清高孤傲了,該去融入社會,務必得融入社會;該去低聲下氣,務必得低聲下氣;該去零散雜活,務必得零散雜活。不得不說,經歷多了,文章也不似十多年前那麼幼稚天真了,只是現在的筆觸會苦、會痛、會悲、會怒……而我自己,卻再也不會哭。

我未變,只是心變了,變得比以前更冷、更硬了。髭鬚呢,也未變,連硬度都沒變,軟軟的,因爲我從未刮過,只是會隔三差五拿小剪刀修剪修剪。至於其它地方的胡茬,一經長出,宛如鋼鐵一般,不卑不亢,不彎不折,只許被刮掉,不許被凌壓。猶記得那次在工廠工作的時候,我受挺嚴重的工傷,右邊臉頰被燒了,我原以爲毀容了,第一天晚上大夫在我臉上抹了厚厚的藥,第二天早上,居然粘在臉上,結成了殼,硬邦邦的。可就在這時候,早班到病房探望我的大夫,還有我自己,我們倆全都被這一幕震驚了——小小的,黑黑的胡茬,像是被掩埋在都市磚路之下的那棵野草,堅強、無畏、果敢、意念決絕地衝破了藥物的層層封鎖,凌駕於藥物之上,重新接觸到了陽光,彰顯了它超凡的生命力和誰也想不到的卓越精神。多麼偉大的野草啊,多麼偉大的鬍鬚啊。

而十多年前母親那句對我的逆耳忠言終於應驗了,我特意留下的髭鬚屬實給我帶來了不小的麻煩,無論結朋會友,還是選擇工作,作爲注重形象的眼下的人類社會,我像是個極端的另類,始終被人小覷,始終被人不屑,由講我髭鬚的長短,到講我的長短。他們每每跟我講話,在問我的姓名與年齡之後,第三句保準是,“才這麼大歲數就留鬍子,不好看,趕緊颳了吧,現在哪兒還有留鬍子的呀,影響形象。對了,你爲什麼要留鬍子呀?”

爲什麼要留鬍子?因爲我是男人。就因爲這麼一個理由,我直到現在都不曾刮掉髭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