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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集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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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明白,在匆忙的時光裏,需要想念。那於腦海邊緣漸漸淡化的記憶,在快節奏的生活裏,竟也能清晰的顯現。或許這一次執筆,保存了它最初的模樣,下一次,說不定會有些許改變。

趕集的散文

看慣了城市的車水馬龍,聽厭了金屬質感的絲竹管絃。靜心冥想,不能忘的還是那小橋流水人家,和那毫無掩飾的集市喧譁。

大概在童年,依稀在初冬。

年的腳步漸行漸近,傍依山麓的百餘戶人家,自然也開始張燈結綵。一整年的辛苦耕耘,收穫不多,卻也換得了安逸平穩的生活。

爲了在新年能過得喜慶一些,於是大夥便開始張羅一些事兒,對我來說,最具回憶的當然是買年貨了,有時,趁着趕集之時,還能買獲一些鍾愛之物。

三天五天一小集,十天半月一大集。臘月中旬,趁着最後一場,也是最熱鬧的一場集,我隨着母親到十五里遠的小鎮上買年貨。

早早的,我就迫不及待地起了牀,只爲早一些抵達小鎮。合着微亮的晨光,母親準備好了同行的物品,其實,帶上的物品並不多,只是一袋幹辣椒和一袋辣椒粉,加起來約莫七八斤。這些天然家種的辣椒,是小鎮居民所喜愛的東西。將辣椒全部賣出,亦能換一些零碎小錢。

喚幾個鄰里親人,一同前往小鎮。大人們挑着一些準備販賣的物品,孩童們緊跟身旁,顛簸在瘦瘦長長的山道上。結夥搭隊,閒話家常,時而熱鬧,時而沉靜,風或奔或止,鳥時叫時息……遙遠的山路,因而不再漫長。有人說,走山路,慢是因爲敬,顛簸是因爲留戀,這大概只有常走山路的人才能悟出來的漫語。

未至小鎮,遠遠的就能感受到淳樸的氣息。極目遠望,路的一端化成小點的米黃一色樓房整齊林立,簇擁着唯一的高聳的鼓樓。再走近些,又能看到許多忙碌的人,或憑或立,影影綽綽,婦搗衣而欣,稚玩樂而喜。直到步入小鎮,纔看清鼓樓上的花雕,栩栩如生,亦幻亦真,耕耘者安然自在,採藥人仙風道骨,黃髮垂髫,各具神姿,最是芙蓉出浴之仙女,曼妙婀娜,遠山之遠亦是山,臨水之處皆是水……鼓樓所呈現的仙境,彷彿就是小鎮的真實寫照。

此刻的小鎮,並沒有如流的人潮,或許是我們來得早了,或許是其他人不經意迷失在小鎮畫意裏了。

母親四處巡視一番,找了一處偏僻的地方“安營紮寨”。我疑惑,問母親爲什麼不在路邊一些人多的地方擺設出售的辣椒。母親笑道,好東西自然會有人買的。我便不再多言,攥着母親給的零碎小錢,自顧找樂去了。小鎮不大,母親自然放心我獨自走動,她也忙着處理待售的辣椒去了。

不久,也就半盞茶的時間,人們斷斷續續趕來,商人、顧客、戲子、看客……人們通過一場集,不僅是爲了生活,而是爲自己與他人的一次不期而遇。

商人們一生都在行走。一個地方的集趕完了,另一個地方的集便開始了。他們充當着我們的生活的紐帶,物質的中轉站。雖然生活裏少了他們一樣能照舊過,但,與他們的一次次不經意的遇見,讓我對生命多了一種期待。其實,有時我們也在某個特定的場合,成爲他人的因緣過客,匆匆擦肩,只留下一個遇見的想念。生命,本就是一場角色扮演的戲,戲裏戲外,都是自導自演。

商人們擺攤完畢,接着人潮漸漸擁擠。我和幾個小夥伴在人海里穿行,東瞧瞧,西看看,漫無目的,最終還是被一個講故事的老先生吸引住了。藉着瘦小的身軀,我們擠到人們前面,豎起耳朵細細品味那撲朔迷離的故事。老先生似乎看出了我們的好奇心,越發高興地講述更爲怪異的故事,山妖鬼怪、牛頭馬面、黑心妖女、黑白無常……無所不有,千奇百怪!老先生所虛構的故事,對那時的我們來說,很是奇異,讓人不由神往,亦有一些“高深”的人,驚歎連連,拍案叫絕。看着大家都讚歎自己的故事,老先生撫着長鬍,也跟着大家樂起來了,似乎這樣,纔是小鎮原色。

聽完了老先生的故事,我們又順着人流,尋找下一個趣事。

人潮擁擠,熙熙攘攘,叫賣聲一聲高過一聲。東側的服裝老闆賣力叫賣,西側的水果攤位的.老闆娘扯開嗓子喚客,但這些叫賣聲,都不能吸引我們小孩子,除了一種清脆的“叮、叮、叮”的金屬碰撞聲。這是丁丁糖的叫賣聲,由遠及近,不管位於哪一個位置,只要還在小鎮裏,都能聽見這充滿穿透力而又充滿誘惑力的聲音。遁着聲音的方向,我們如魚穿行,映入眼簾的是一個挑着重擔的中年男子,復古的布衣從脖子延至腳踝,灰黑的辮子蒼勁有力,被壓彎的扁擔發出咯咯的怪叫,彷彿他挑的是一擔奇珍異寶。丁丁糖是最受我們小孩子的青睞的。不一會兒,買丁丁糖的人就被小孩子裏裏外外圍了三層,我費了好大的勁才擠了進去,將早就捏成了皺巴巴的毛票伸了過去,換了一塊大大的白溜溜的丁丁糖,之後便連蹦帶跳地鑽入人羣,消失不見,唯有“叮、叮、叮”的空曠回聲在小鎮迴盪,激起無數心的漣漪。用紙細心包住丁丁糖,帶回家去,和其他人一起分享,也是一件樂事。

小鎮內,無論哪條街,或巷,都擠滿了人,或許這是最後一場集的緣故,又或許人們已經將趕集當做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每一次趕集,都虔誠前往。

在人潮裏轉了幾圈過後,我們聽見鼓樓裏傳來熱鬧的歡呼聲,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們毅然前往。走進鼓樓裏,才發現他們在“鬥鳥”。

“鬥鳥”是一種民間活動,具有悠久的歷史。閒暇時,人們通過飼養鳥來尋趣,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種文化,有的愛鳥人士還寫道“養得鳥中鳥,留住春外春”,可見人們對鳥深愛,這或許只有大山深處的人才擁有的天然情趣。

衆人說話間,其中兩隻鳥已經“鬥”起來了。竹製鳥籠便是一個戰鬥場地,一隻鳥揮動翅膀一躍而起,另一隻也跟着飛起來,腳、鳥喙、甚至是翅膀都是進攻的武器。兩隻鳥時而糾在一起,時而目怒相對,鳥的主人則在一旁大聲叫囂,教鳥怎樣進攻,怎樣防禦,鳥似乎也聽懂了主人的暗語,越發興奮,技巧層出不窮,又是啄又是踢。鳥與人,似乎就這樣形成了一種無法解釋的密切關係。直到有一隻鳥敗退示弱,衆人才制止兩鳥。能一路披荊斬棘的鳥,被封爲鬥王,它的主人因而也沾了光,成爲鳥王。贏的人高興,輸的人亦開懷歡笑,於是衆人在比賽結束後微笑離去,人與人,在這時只有一次心跳的距離。

看完“鬥鳥”趣賽,集的尾聲也即將來臨。

原先的叫賣的人,在售完貨物之後,便不再叫賣。“叮、叮、叮”的聲音,也在某一刻拐入街角,躥進巷裏,消失不見。母親的辣椒在早上就售空了,母親也買了一大袋年貨,在原來的地方等我回去。我跟小夥伴在觀賞許多趣事之後,也乖乖地回到大人身邊,和他們一同按原路返回。

我們趕在夕陽落山之前,回到了家。

這段喧譁的回憶,於記憶邊緣徘徊,將之存入心底,保存最初的記憶。或許將來沒發再次趕家鄉的集,或許人生還有許多集,都抵不過最初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