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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下的衣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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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裏,陽光慢悠悠的上來,帶着春天的氣息。這氣息,不知爲何讓人充滿了希望。我站在寢室門口,斜倚着門框,還沒來得及升到中天的太陽正好照向了我。對面是晾曬的衣服,掛在了曾經用來遮風擋雨的鋼架上。鋼架上曾經搭着薄膜,薄膜早已被風吹掉,空空如也。下面是簡易的繩子,理所當然被我當作了晾衣繩。

陽光下的衣服散文

風大的時候,衣服就跟着風開始擺動,雖然沒有安全感,但這無疑加速了風乾的過程。洗衣服並不是一件讓人很愉快的過程,但到了這會兒,我很滿意這樣的結果。衣服被晾乾或者被曬乾,就像一個過去被漂洗,新的容貌,湛湛而現。被一同洗滌的還有一雙鞋,它則更加鮮明的在牆體上被光輝沐浴着。那是我一貫喜歡的運動鞋,極其符合我的個性,適合我的追求。鞋的顏色是我鍾愛的藍色,透露着我的心思。一個人要去哪裏,看他穿的鞋就知道了,這是《阿甘正傳》裏說的,好像我也是那個帶些癡傻的人。

故鄉是一個多雨潮溼的地方,沒有這樣一個樓頂,可以讓我孤獨的曬太陽。有時候,我會覺得孤獨的滋味很美,天氣那麼好,孤獨和好天氣簡直就像伯牙和子期一樣。我的微笑雖然不明顯,但我知道它一直在我臉上。把自己收拾得整潔一點,如果可以充滿青春氣息,我是不會拒絕的。因此在這個春天來臨的時候,我已經在期待夏天了,那可以讓我穿得很少卻很自在,同時還可以把紅的綠的,清新的張揚的都穿出來。好像記憶裏的青春都在夏天,我總喜歡捏住青春的尾巴,不放手。

去年,其實才過去幾天而已,冬天的時候爲了擋風,我在沒有窗簾布的玻璃窗上遮上了一層報紙。之後的日子,看窗就成了看報紙。密封得不嚴實的窗,老是在晚上風大的時候,吹得報紙時時作響。那味道,常常給人破落飄零之感。我不得不加厚了衣服,深居簡出,直到今天的到來,我可以痛快的撕掉它們,把明媚的太陽,放進來。我先撕掉了一小塊,其他的本想保留,用於隱私的遮擋。可我覺得還不過癮,乾脆一點不留,全然撕掉——放更多的'陽光進來,放更純的春風進來。

早起跑步,並不像心靈雞湯裏說得那麼美,至少在這個乍暖還寒的季節,早晨的風和被窩裏的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高下立判,任何一個聰明人都知道該怎麼做。我只能說,我是笨的,但同時也換來了更多的晨光相伴。在某個路途的轉角,我漸漸聞到了桂花香,那是四季桂在應節。枝頭上有鳥聲和鳥影,行道上有還未褪去冬容的垂柳,仔細一看,芽已經出來了。迎春花的芽則是蹦出來的,趕得急的已經開出了黃色的花。我總是來不及去尋春,春就已經落落於眼前。

天亮得越來越早,而我更喜歡躲在忽明忽暗的黎明裏跑步,那樣可以讓我孤獨的跑。一個人在大亮的時候跑,總有作秀的感覺,而這樣的行爲應該是自然而然的,不應該有評價和觀衆。身體在動,頭腦也在動,那半個小時裏,我可以想一切所想,甚至憑藉全身的活絡,讓我想明白更多日常不能想明白的事。沒了干擾的想,即便是想些無趣的事,亦能得出最明智的道理。

聽過一種說法,讀書與跑步缺一不可,一個是身體的靈活,一個頭腦的靈活,相輔相成。在我看來,生活裏除了這兩者,音樂怎麼可以缺乏呢。但聽着音樂跑步,我覺得那是愚蠢的,這模糊了兩者,也損害了兩者。當生活的話語失去了意義,只有增加旋律才能讓簡單的生活增添悠然的趣味。

在這樣的上午,曬着太陽,聽聽音樂,總是美的。音樂總是容易觸動神經,一不小心就陷入了某一種思潮裏,那是屬於愛和詩歌的。現實輕易就被忽略,我喜歡這種暫時的遠離。

在風和陽光的作用裏,衣服和鞋子很輕易的幹了,那青楚的表情,彷彿在望着陽光微笑。摸上去,還帶着陽光的餘溫。我真希望時光留在這一刻,生命停滯於這一刻,雖然還有更美的春,但我不願看到太陽落山,不願看到黑夜瀰漫。

每當看到太陽落山,我總會在心裏升起一種愁緒,而每逢過年,我就忍不住的感嘆。生命如此容易老去,我甚至害怕一步步走向死亡,再也看不到陽光,穿不到陽光曬過的衣服。最美的生命和時光一定是充滿愁緒的,因爲過猶不及,總有潛藏的悲涼等待着;即便最孤寂的生命一定是暗藏歡心的,因爲冬至盡頭,總有枯木逢春,翩翩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