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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七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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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七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作文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七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作文3篇

七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作文 篇1

祕密就像瓶子中的水,打開了才得以流出來;祕密像人們所渴望的寶藏,深深的埋沒在心中的砂石間;祕密像一塊哽住喉嚨的糖,怎麼也說不出口。

我有一個深藏已久的祕密。記得二年級時,期中考前夕的我非常疲倦,再也不想複習功課了,爸爸的叮嚀化成了風一般,在瞬間煙消雲散,一顆心急着飛入夢鄉,與周公相伴。

第二天,我才猛然驚覺考試將至,立刻拿起書本,一本接着一本仔細的看,希望在考試中能有好的表現。未充分準備好考試的我,隱約中聽到考試的鐘聲響起,我馬上提起筆,在考卷上寫上一行行淺灰的字跡,但過了二十分鐘,我擱下了筆,開始努力思索答案,沒有十足把握的我猜了一下後,又繼續作答,窸窸窣窣的寫字聲顯 得格外響亮,大家的呼吸聲急促帶着緊張的感覺,窗外的雨淅瀝淅瀝的下着,像是一聲聲掌聲,當考試結束鐘響後我拿着考卷交給老師,繼續複習下一節要考的科目。

終於到了發考卷的時刻,我提心吊膽的在座位上,恍惚中聽到:“四號,一百分。”。我的心像停止跳動似的,飛快地奔出去領考卷,忽然,眼睛一瞄,立刻嚇了一跳,有一題答案錯誤,可是老師沒扣到分數,我的心馬上陷入善與惡的拉鋸!良心道:“快去吧!被發現可是很丟臉的!”惡念卻反駁:“你“自首”的話,禮物就 沒囉!”我被雙方的爭奪弄得暈頭轉向,但爲了保住第一名的寶座,最後終究偏向惡魔的誘惑。

事後,我得到了第一名,卻沒有勝利者歡樂的感受,反而爲自己當時的舉動愧疚不已,我當時違背了良心,換來當今的陰影,值得嗎?這件事已隔了一年,我仍舊隱瞞着,如果當時我選擇良心相伴,我就可以像鳥兒一般自由的在天空翱翔了。

至今,我仍深受良心的責備,不誠實,而招惹今日揮之不去的一片髒污。一滴滴慚愧的淚沿着臉頰滑落了下來,以欺騙換取了榜首,其實一點也不值得。今天,我終於勇敢地寫下這個祕密,除了試圖誠實面對自己當時的錯誤之外,更希望他人能引以爲戒,別像我一樣,成了一個爲了追求一時利益、排名而失去快樂的人!

七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作文 篇2

又是同樣下着大雨,又是同樣沒有拿傘,又是同樣站在馬路邊等着媽媽來接我。我看向馬路對面,那個屋檐下已經空無一人,只是少有人從那裏路過,卻沒有一個人往那裏看一眼,當然,現在那裏已經什麼都沒有了,除了我,誰會再看啊。就算空空的什麼都沒有,可我看見那裏,我就會想起那一瞬間。

同樣下着大雨,同樣沒有拿傘,同樣站在馬路邊等着媽媽來接我,只是,我站在馬路的另一邊,那個屋檐旁邊。其實我是不想站在那的,因爲那個屋檐下有一個乞丐。

那個乞丐是我見過最年輕的,我從前見過他站起來,雖然背是彎的,但是看樣子也是要有一米八幾的個子了。除了他的個子,還有一處我始終忘不掉,就是他那一雙眼睛。那眼睛很大,卻不能用上炯炯有神這一詞,想反,暗淡無光這一詞用到他那雙眼睛上恰好。真的,那就好像是一個深不見底,怎麼填也填不上的.空洞,看着看着,好像自己被推了進去,恐懼、無助,卻無人能發現。

我不敢離他太近,也不願離他太近,可是那屋檐就那麼點兒,我總不能淋着雨吧。他好像注意到了我一直在往邊上擠,默默的往一邊移了移,而我卻裝着看不見的樣子,靠在牆邊,好像很平靜的看着馬路對面,心卻亂亂的,不知不覺中竟然抖起了腿,直到我發現他充滿笑意的眼神,和微微上彎的嘴角,我才停下,臉也紅了起來。

這樣過了很久,媽媽終於來了!我停也不想再停一會了,正要跑,他叫住了我,我微微把頭轉過去了一點兒,剛好能看見他的眼睛,和他的視線對上,他眨了眨眼,說:“你,你的錢包。”這時,他的手微微往前伸了點,可是好像想到了什麼,又默默收了回去,接着說:“掉了。”說完,那眼睛裏剛剛亮起的微弱的光沒了,又只有一個填不滿的洞。我感覺我好像抖了一下,心裏酸酸的,撿起包,我說了聲謝謝,走了。

我不願看裏面是不是丟了錢,不知道爲什麼,我相信他。我不知道他把手收回來是因爲覺得自己手不乾淨,還是知道我會嫌棄他,不過,如果他沒有把手收回去的那個動作,我真的會嫌棄他。

好像是一個學期後,他不見了,我想,他應該是厭煩了吧。

七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作文 篇3

“舍與得”的意義何在?“舍”是指把一切的事物都拋棄、丟棄嗎?“得”是指一定要獲得世間所有榮華富貴嗎?其實“舍”與“得”的定義會隨個人的思想而改變。我從小就被父母灌輸“施比受更有福”這句話,所以“舍”對我來說就是幫助他人,給予他人協助;師長也常告訴我們:“唯有幫助他人向上,他人才會帶給你快樂。”所以“得”是幫助他人所得到的回報——快樂。

“舍”與“得”之間有着非常緊密的關係,俗話說;“施比受更有福”我們可以試着去給予他人幫助不求回報,這樣纔有達到“舍”最終的意義;而“得”呢?只要我們不貪得無厭,懂得珍惜眼前的一切,就是“得”真正的涵義了!

還記得有一次,那天晚上我正在往棒球場的路上,我心花怒放的期待着晚上的球賽,在車上我可以感受到大家的心“噗通!噗通!”的跳着。到達球場,看到人山人海許多的球迷,都支持着自己喜歡的隊伍,熱烈的歡呼着。在如火如荼的比賽中,青年隊打出了再見全壘打,我正欣喜若狂的拿着帽子歡呼,萬萬沒想到,球就直飛到我的帽子裏,當時我真是又驚又喜,真的是“天外奇蹟”啊!旁人無不以欣羨的眼光看着我,在一旁的小弟弟原本想要接殺這個全壘打球,但因爲看到“自動”的掉進我的球帽裏,他就淚流滿面的跑過去找他媽媽。我看看兩眼淚汪汪的他,再看着爸爸媽媽,我在那一課感到“良心不安”,於是我做出了神聖的決定,我決定要把這顆“天外奇蹟”送給那個小弟弟。看見小弟弟喜出望外的表情,我內心的喜悅也溢於言表!

捨棄一顆全壘打球,卻讓我得到一個爛如陽光的盈盈笑臉和滿滿的喜悅。那一個夜晚,我心滿意足的進入甜美的夢鄉,歡呼聲此起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