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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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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合10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15歲。15歲的我,15年的夢想,15年的收穫……漫長而短暫的15年,我學會了許多,但也失去了許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東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惱。它是什麼?它在哪裏?我還不問道,何時能去尋找,尋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總認爲春天是沉思的季節,反省的季節。 我帶着70分的物理試卷興沖沖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試常常“落第”,誰料想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雖說有許多人超過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後面,可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啦。這不,我放學後趕快向母親報喜訊嗎?

屋裏靜悄悄的。我這纔想到,母親不會這麼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級的妹妹怎麼還沒回來,不是該放學了嗎?我輕輕打開了房門,意外地發現她巳經睡着了,臉上還有駐着亮晶晶的東跗、那是淚痕。我驚奇了,靠近了她。發現她肘壓着一張滿是淚痕的數學試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觸摸到我那一張70分的試卷。望着妹妹那晶瑩的淚珠。

“你不感到羞恥嗎?你使是我嗎? ”我反問自己,責備自己,“你便是小時好勝的我嗎……”

我隱隱約約意識到我失去了一種東西,只是隱隱約約。

灼熱之夏

我覺得這個夏天很熱很熱。

我騎着車於去買冰糕,掏錢吋一個5毛錢硬幣調皮地滾進了污水溝。我沒有去撿也不想撿。“大哥哥,你的錢! ”當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時,一個清跪的童音在我耳邊響起。扭頭一看,一個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滿污泥的硬幣。 “討厭。’,我一手將硬幣打飛,燈起車子就走。回頭看時,那個男孩咬着嘴脣仍站在那裏,我突然覺得臉很燙,頭上沁出汗珠,雖然我還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個聲音說,它是什麼?我不知道。

苦悶之秋

我去看錄相,但母親並不知道。

我回家已經很晚,母親一直在等我吃飯。“怎麼今天晚上放學這麼晚? ”母親輕輕地問。“噢,不是,我到同學家裏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會引起別人的懷疑,但母親沒有起疑,只是溫和地說,“快吃飯吧,飯快涼了。’母親爲什麼沒起疑,也許我在她的心目中還是小時候誠實的我。可母弗親你想到沒有,你的兒於在剛纔竟騙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騙了你的!母親一一

那頓飯我吃得很苦很苦。爲什麼小學時我那樣誠實,而現在卻變得這樣呢?噢唉,過去擁有它,而現在卻沒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麼啦!

懺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這可惡的雪使我將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沒有起來,似乎傷到了哪裏。我當時就愣了,腦子思想的是: 我得賠錢嗎?我攙扶她起來嗎? ”在朋友們慫恿下,我倉皇而狼狽地逃離了現場。

晚上我失眠了,邪惡與善良衝突得很厲害。但大錯已鑄, 因爲我當時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會跑了。不知道爲什麼,我又想到小時候,這似乎又是那個“它”有關0。我夢見了上帝,他沒有懲罰我,也沒有讓我下地獄,因爲他回答:“你還不算太壞,因爲你知適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東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麼?尋找着什麼?我先落的是童心,尋找的也是童心。我將拭去童心的灰塵,將它的純真,它的善良,它的誠實永遠永遠保存着、保存着。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磕磕絆絆地走過了十八個春秋,站在人生的轉折點上,我以更驕傲的姿態,演繹出更華麗激情的新人生。

兩個月前,我還在高考的考場上奮筆疾書,兩個月後,我懷着緊張、期待的心情踏進了大學的校門,踏上了人生的新起點。

三年了,整整奮鬥了三年。三年後的今天,又是一個如火的季節,伴隨着我的熱情,和我一起踏進了曾經只在夢中見過的美麗大學。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園裏,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來報到時的歷歷情景,突然間意識到自己已不再是一個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兒時那樣,放學後跑出幼兒園的大門,舉着髒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撲進爸爸的懷中,嘟着小嘴,揚着小臉要爸爸親了;也不能像個小希特勒一樣,在家裏東跑西跑,這翻那翻,把家裏弄得像是二戰後的戰場一樣了;媽媽也不會再揚言要把調皮的我送給老妖婆了。

十八歲的我,是個小大人了。面對歲月的侵蝕,煩惱越來越多,需要考慮的問題也原來越現實。面對角色的轉變,我總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無法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

我常常在想,在殘酷的現實與激烈的競爭中,是選擇蝸居,成爲蟻族之一員,還是選擇直面風浪,挑戰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當然是選擇後者。要說爲什麼,那是因爲生活就是這樣一種艱難的嘗試,是一場日益更新的戰爭。面對未知的將來,我們應該是挺直脊樑、挺起胸膛,堅強而勇敢的挑戰一切阻礙,挑戰未知的人生。

華中科技大學校長李培根曾說過:“成功更容易光顧磨難和艱辛,正如只有經過泥濘的道路纔會留下腳印。”生命永遠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峯,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遠。我始終銘記這着一句話:人生的意義不在於走得更快,而在於走的更遠。

而走進新的校園,踏上新的起點,所有的一切都將從頭開始。未來的歲月必定將經歷艱辛,也會走得磕磕絆絆,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與樂觀,生活永遠是華麗激情、陽光燦爛的。這一切在最後都會變成甜蜜的人生經歷。

廣西玉林市第一中學高一:黃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一個人的成長離不開學校。三年前、我慶幸我選擇了南興。因爲這裏充滿了自由與歡樂、知識與奉獻:諾大的校園充滿了快樂與溫馨。寬闊的操場上充滿了活力體現了無限魅力。兩座教學樓相互對望、任憑風吹雨打、他們依舊用高大的身軀爲我們遮風擋雨。如今中考已過。三年的初中生活被畢業所洗禮,成爲了一段用時間換不回來的記憶。往事歷歷在目。在這裏、我們經歷了十五歲的懵懂、十六歲的叛逆、十七歲的懂事。是學校讓原本叛逆的我們開始懂事、是學校給了我們原本失落的心重生一絲希望。給我們鼓勵、給我們勇氣。讓我們在困難面前學會堅強,升起心中那輪照亮希望的太陽。讓我學會奮鬥;同學們的互幫互助、共同進步是學校的無限包容。

20xx年那年那一羣心中只有玩耍、毫不懂事的我們屁顛屁顛地來到這所學校、在三年裏經過老師的孜孜不倦的教誨、無微不致的關懷、已經在6月22號以“成功懂事”大步地跨出了南興那道沒有門檻的門。三年的學習與奮鬥、玩耍調皮中的喜怒哀樂已伴隨流下的汗水被中考化爲一粒粒飽滿的種子撒落在南興這片大地上開出了最真誠、最飽含深情的花朵。給我們的母校增添了一絲風采。

今天我們以南興爲榮、明天南興將以我們爲驕傲!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在初中的時總覺得高中離我是幾百裏後的事情,卻不料時間過得太快,我還來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時間,那三年的友誼就進入了高中。

如果說小學年少太無知不懂世界那麼大也不知道未來會有那麼多的煩惱,相信着世界有潮人這一類人,那麼我認爲小學是暖色的,因爲它是我青春當中最天真的時期;如果說初中是剛剛進入青春期,我們都是十三四歲的少男少女還不太會爲自己的前途未來所迷茫,走投無路那麼我認爲初中是彩色的,因爲它承載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時期;如果說高中是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因爲你該爲你的將來做打算,那麼我認爲高中是黑與彩所結合的,因爲它代表着我們不再是小孩而是邁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時期的好朋友很多個,下課的總是三五結伴地說着有的沒的。初中時很討厭學校,討厭食堂卻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結束的那一天卻發現自己竟那麼喜歡那個曾叫做“地獄”的學校還有那個班級。當時對未來還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讀哪所學校如同迷路的兒童等待着一個人牽引他回家。

剛進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樣了,好朋友也就那麼一兩個,接觸的人和事物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再後來發現是自己成長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夠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現在要的不僅是能玩得起來,還要真心交談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這句話真的說到我心底兒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時候伸出援手的纔是真的摯友,而在你風光時討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過一個摯友。朋友是你青春當中的一味添加劑,他會給你的人生畫紙上增添出紅、黃、藍、黑,她會成爲你離開家後堅強的後盾。未來的十幾年中,你的朋友會越來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將變得單一,在你還未老去時請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顏色!

“青春”這一詞是無形的.,但它總會出現在有形當中。比如當你聽到別人說你居然長這麼大了,你會發現自己真的已長大了,你的父母已滿頭白髮,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大家一起去海洋公園啦。老師詢問大家懂不懂魚的種類,大家紛紛表示鯊魚、鯨魚等等,原來老師告訴大家,未來大家一起要去海洋公園遊玩了,青陽同學去另一間屋裏拿相片,卻因爲屋子太暗而不敢去。這時小善去看看青陽,爲什麼這麼久還沒回來。小善拿回來了魚類照片。耶魯看到了也很開心。

老師提醒大家,不要亂跑,因爲人數太多,如果不跟緊會丟掉的。當老師告訴大家要寫觀後感的時候,大家一直不樂意。但是也沒有影響心情,大家一起來到了海底。可是青陽很難過,因爲他怕黑。大家都在震驚於魚類的可愛時,他卻很害怕。

小精靈想去和鯊魚老大做朋友,但是沒有追上,有點難過。隧道突然變的越來越暗,因爲海底有很多自身會發光的生物,關上燈之後可以更加方便的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發現青陽暈倒了。

原來青陽真的很怕黑。回憶起小時候,他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時候被鎖在了櫃子裏,從此以後對於黑暗就有了很大的恐懼。他一邊哭一邊大喊哥哥,這給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陰影。青陽被帶到了遊客休息室,裏面的光線突然間就沒了,青陽被灰色入侵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每個人都會有一個他自己喜愛的職業,有人喜愛當一名空姐,有人喜歡當一名護士,而我喜愛的職業是做一名人民教師。

小時候,我的老師問我以後的職業會是什麼時,我低下頭羞澀的說:“我想當一名像老師您一樣受同學們喜愛的老師。”後來,我漸漸長大,我越來越確定我以後的職業是當一名老師。特別是在高一歷史公開課上,我的歷史老師問我,我未來想做什麼。我用鏗鏘有力和堅定不移的聲音說:“我想當一名老師,和老師您成爲同門。”我的歷史老師當時笑了,並用她那溫柔又肯定的語,鼓勵了我,並讓我好好努力,爲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爲我未來的職業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認真學好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夠站在三尺講臺上實現我小時候就有的願望。

我想當老師這個職業,有很多原因。一開始,我或許是喜歡老師這個職業所帶來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週末,工資高等等。但現在的我更喜愛這個職業所帶來的價值。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書育人是一名老師的天職。我喜歡孩子們那渴望知識的眼睛;我喜歡在知識的海洋裏和孩子們一起遨遊,從而不知疲倦,樂在其中;我喜歡生活在永遠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這樣我能告訴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輕,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輕的,因爲我的生活裏圍滿了風華正茂的年輕人。

我喜歡老師這一個職業,我不求名滿天下,願求桃李滿園。或許有一天你會在教室裏看到我,那時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講臺,正用我平生學來的知識,帶着祖國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我聽得太多關於同學們不想讀書的理由,比如家裏沒錢、認爲讀書無用、認爲讀書太辛苦、不喜歡等等。要說作爲一個人讀書是一種權力,但就我來看吧,讀書倒成了我們這一代人的義務了。

家長總是逼迫我們要抓緊時間多學習,要考個好成績,遇到與我同齡的人第一件事就是比成績。

而老師吧!總是對我們說:“你們一定要全力應對高考,認真學習。只有這樣才能考個好大學,將來找個好工作,過好的生活。”我們做錯了一點事,就說:“這怎麼行,現在不說你以後你又會怪我,我也是爲了你好,你不好好學習怎麼能考個好成績,怎麼對得起你的父母。”真好笑,好像我們到了學校只有考好纔對得起我們的父母一們。他們總是把我們所學的每一樣東西都與高考掛鉤,好像我們高考過後全忘了也沒什麼,好像我們的學習就是爲了高考考個好大學一樣。我很反感這樣的教育,真的很反感。因爲我覺得我們學習是就爲了學習,而不是爲了考試,也不需要老師把知識向我們的大腦中擠,而是要我們主動學。還不只是我,幾乎有一半的同學和我一樣。我有點搞不懂,老師如此賣力的當應試教育的幫兇是爲了什麼,不錯,從現實生活中就可以看出有很多老師教書是不圖回報的,但所有的老師教書都是有報酬的,難道現在教育工作只是一種任務嗎。

那更不用說學校領導,年級領導。我真有些懷疑學校成了企業,今天這個領導說要發什麼資料書要收錢,明天那個領導說補課費要收錢……經濟壓力是難免,但對於精神壓力呢?我們每天要在校學習15個小時,從早上6點多到晚上9點多,晚上誰能睡個飽覺哪!他們還偏不准我們遲到,遲到,好說,先饒操場跑幾圈,再記你的名字並批評你一頓,到了教室,還會有人批評你。有時與其他學校一起聯考,考試的前幾個星期連假也不讓我們放,要知道我們一個星期才5個小時的假。我有時候真懷疑自己是不是在監牢裏。有時別人問我爲什麼這麼不長肉,我也不知道怎麼說,有人說我是讀書用多了腦子。是就好了,我的成績就不會這麼糟了。我倒覺得是在學校吃得太“好”了,只有在新生報名和有領導來檢查的時候才能見到大片的肉和幹靜的菜。平時肉少得可憐,菜乾靜得可憐。就這樣年復一年過來的,我能胖起來纔怪。所以我一直都很佩服天天吃學校的飯還能長胖的人。即使這樣,學校領導也能找到一本帳本在全校學生面前說學校食堂虧了很多錢。真傷腦筋啊,呵呵!

我記得讀小學的時候,老師總愛問我們的理想是什麼,我們滿是嚮往的回答了一遍又一遍,但就是說不夠。現在呢?要的有老師問我們的理想是什麼,總沒有多少人願意回答,當回答的人說“考個好大學,找個好工作,娶個好老婆”的時候總會有人笑。但事實又有多少人是這樣想了的呢?我們曾經的理想呢?我想應該還在,只不過已經被現在的教育壓成了幻想。爲什麼?因爲幾乎我們的老師都教導我們要一心讀好書,考個好成績呀!這纔是現實。

過去的學生吵着要讀書,但是再看我的身邊,有多少人不想讀書呀?數不清,也不敢數。該說的我說了,不該說的我也說了。有什麼意見你說吧!就是不要問我爲什麼不愛讀書。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古人云:“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可見書是多麼的重要與珍貴。天下的好書趣書數不勝數,但我唯獨鍾愛美國著名作家萊曼弗·萊克·鮑姆的《綠野仙蹤》

本書主要寫了一個叫多蘿茜的美國小姑娘,他本來和自己的叔叔、嬸嬸住在堪薩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龍捲風中他與她的小狗被捲入了奇怪的奧芝國,並在這個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沒有腦的稻草人”“沒有膽的獅子”和“沒有心的鐵皮人”。他們一行人一起去尋找仙人,並在途中遇到了許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後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領,獅子成爲了一個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鐵皮人成了溫基人的領導者,而多蘿茜與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薩斯州的大草原上,與他的叔叔、嬸嬸一起生活。

本書的精彩之處不僅在於它的格式情節跌宕起伏、生動有趣,使讀者聯想不斷;還在於本書之中個性鮮明、有趣可愛的主人翁們。作者不僅巧妙地賦予了主人翁們人類所常有的性格缺點,並且又賦予了他們人類所追求的美好品質,是的他們特別惹人喜愛。精彩的故事內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節使得《綠野仙蹤》這本書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歡《綠野仙蹤》裏面的稻草人、鐵樵夫和膽小獅。她們各有個的缺點,但他們各有各的優點。本書因他們的加入而變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個聰明的大腦。因爲他總嫌棄自己不夠聰明,在平常總犯糊塗。我以爲他其實挺聰明的。比如在那次與西巫女搏鬥時,他沉着冷靜,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幫助同伴趕走了烏鴉,爲他們打敗西巫女增添了一份勝算。這就是他聰明的體現。

鐵樵夫全身刀槍不入,而他卻希望自己能有一顆心,成爲個“正常人”。在與同伴一路闖關後,因爲他的善良、純潔、勇敢、有愛心,愛之國國王不僅給了他一顆心,還讓他成爲溫基人的領導者。

膽小獅之所以這麼叫他,名副其實他就是個膽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難時,他都會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後,就連多蘿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與西巫女搏鬥時,膽小獅拿出了足夠的勇氣,他的一聲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隸。

他們一行人過五關,斬六將,最終找到了仙人,各自實現了各自的願望。經過一路的艱難,他們不僅收穫了友誼,還爲名除害,殺死了邪惡的東、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們機智勇敢,團結友愛、都爲着各自的夢想而努力,不屈不撓同惡魔進行鬥爭,他們有恆心、有毅力、執着。教會了我許多做事對人的態度,《綠野仙蹤》的主人翁們得品質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所以我纔會這麼喜歡這本書。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我的爺爺離開我們已經半年多了。當新年的爆竹聲響起的時候,當大家圍坐在年夜飯的飯桌前的時候,我們是多麼想念爺爺啊!窗臺上的水仙花開了,那是爺爺最喜歡的花。每個農曆新年,爺爺都會早早就買好了水仙花,把它種在好看的小水盤中,看它們發芽,長大,開花……

今年,媽媽也買回了水仙花,雖然今年的冬天特別冷,可它依然盛開着,房間裏常飄動那淡淡的花香,而爺爺已經再也聞不到了!

當醫生告訴爸爸,爺爺得的是胰腺癌的時候,爸爸媽媽都驚呆了,他們不敢告訴爺爺奶奶。那段時間,他們回家前總是先在外面哭過之後纔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爺爺和奶奶,裝做沒事的樣子。爸爸和媽媽都特別孝敬爺爺和奶奶,天冷了,總是買新的羽絨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說,爸爸、媽媽給她和爺爺買的衣服一輩子都穿不完。爺爺住醫院,爸爸媽媽跟醫生說,要用最好的藥。鄰牀的那位爺爺,因爲家裏沒錢給他安那種方便打吊針的針頭,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腫了。而爺爺不必受這樣的罪,因爲爺爺用的是最先進的針頭,埋在皮下,可以儘量免除皮肉之苦。爺爺常常跟病友說,兒子和媳婦真孝順。爲了怕爺爺在醫院太悶,爸爸去買了小電視機,讓爺爺可以常常看電視。爺爺難受時,爸爸會讓爺爺靠在他身上,幫爺爺輕輕地拍背。爸爸媽媽還去了好幾次杭州的靈隱寺,爲爺爺祈福……

這一切,我都看在眼裏,我也在心裏爲爺爺祈禱。雖然最後病魔還是奪去了爺爺的生命,可爺爺臨終時是安詳的。不知是不是上天聽到了我們的祈禱,爺爺比醫生所說的只有三個月時間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樣痛苦。

爸爸說,爺爺從小就是個孤兒,在伯伯家長大,十一歲隻身去上海前,爺爺是個江蘇海門鄉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舉目無親,爺爺寄人籬下當了學徒工,從早到晚地幹活,夜裏只能睡在別人的牀底下。可是,爺爺認真幹活,不怕苦不怕累,還用一點點休息時間自己看報,學習。後來競去讀了中學,高中畢業進而考上了大學,最後成爲上海輕工設計院的工程師。

工作上爺爺任勞任怨,在家裏,爺爺是好丈夫、好父親、好爺爺。鄰居也常常誇爺爺,當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門,爺爺總是幫他們買菜、做家務。

爺爺那一代人的經歷是我們這代人無法想象的。可是,爺爺的奮鬥精神,爺爺對工作的認真,爺爺的刻苦學習,爺爺對家人、對朋友、對鄰居的關愛卻讓我看到了一個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爺爺在時,我和爸爸、媽媽一樣愛爺爺,孝敬爺爺。爺爺走了之後,我會好好孝敬奶奶,也會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爲先,我知道,爺爺最後能安詳而去,也是因爲我們大家對爺爺的愛給了爺爺很大的勇氣和安慰。而現在,我看到爸爸、媽媽那樣孝順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後應該如何孝敬他們了。

我也知道,對於已經離開我們的爺爺來說,我對爸媽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對爺爺的孝敬。

爺爺去世後,我轉學到了新學校。雖然我在澳門出生,但這是我第一次在這個城市真正紮根,在這裏學習和生活。學校的老師、同學都對我很好,我很快習慣了這裏的校園生活。我知道,看到我這麼快就融入了澳門的生活,爺爺一定會在天國對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們都會在案上擺上爺爺喜愛的水仙花。爺爺永遠是我最敬愛的人,我把對爺爺的愛和想念寫下來,希望爺爺能知道,我會努力的!孫女會以學業上的進步來告慰爺爺在天之靈,一定盡最大的努力,爭取考上爺爺希望我讀的那所大學。爺爺,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提起“生命”這個意義深刻的詞語,就像一位忠誠的粉絲突然見到了他夢寐以求的偶像,雖好似對它瞭如指掌,但在這一瞬卻近乎喪失了對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吶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壓抑住就會走出誇張的動作。對,對於生命的感覺,是真正的深有體會,卻也是真正的難以言喻。我卻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軀在這深奧的詞語裏穿梭徘徊,探尋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豐富的意義。

小時候,生命在我心裏總是那麼神祕,那麼讓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樣永恆,一切都是那樣無盡。慢慢地開始成長了,小小的我終於還是懂得了生命的來之不易,我所認爲最寶貴的東西原來都始於生命。就這樣,生命的地位在這顆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現在,我是多麼熱愛生命。

常常會這樣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無論過程如何,結果都將是一樣,倒不如在這場生命的旅途中,演繹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時光在路上。旅行,是對心靈沐浴與昇華的最好途徑。看過千姿百態的山,賞過勾魂攝魄的水,撫過柔若輕紗的霧。心靈變得純淨,靈魂的殼層層褪去。旅行,能讓人舒緩地成長,那些看過的異域風光,嘗過的風味小吃,聽過的陌生的語言,領略的風土人情,終將成爲生命中的積澱,讓生命變得令人眷戀。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讓靈魂豐盈。

最真的情感在書裏。無數次穿梭在文字彙成的時光隧道里,聽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語,思想的弦被重重彈撥,大腦越發聰慧,心靈愈發開闊,兩眼更加清澈。

最純的東西是自然。自然,是無數文人感慨過的對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聯想,花開花落是美,風吹樹葉是美,水花蕩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聲音是美,動物是美,靜物是美,它們與各式各樣的好詞一起構成了獨具風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於以一顆悲天憫人的心去對待世間萬物,同情弱者,善待身處不幸的人,以真誠豁達的態度對待有幸與我們相識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個從出生到老去的過程,但生命的過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細地對待我的生命,傾盡自己的全部熱情讓它變得有質感,讓它變得有價值,有內涵,有意義。恐怕,生命的意義就是我們這些擁有它的人,把它當做生命,並賦予它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