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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手抄報設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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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手抄報設計圖1

民族精神手抄報設計圖

民族精神手抄報設計圖2

民族精神手抄報設計圖3

民族精神手抄報設計圖4

民族精神手抄報設計圖5

  民族精神手抄報內容:中華民族精神之法治精神

  “以遵紀守法爲榮”的法治精神

中國歷史上雖有過“人治”、“禮治”,但也不乏“法治”思想。在治理國家方面,儒家主張仁政、禮治和德治,而法家主張法治、嚴刑峻法。從表面上看涇渭分明,實質上二者有不少一致性與互補性,即禮與法相通,刑與德可以並用。儒家道德制度學派的代表荀子就贊成法治,主張禮法並舉,相互爲用。他說:“治之經,禮與刑,君子以修百姓寧”(《荀子·成相》)。春秋戰國時期一些改革家主張以法治代替禮治。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管仲、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倡言“法治”,力圖變革,以富國強兵。商鞅把法視爲治國之道的根本基礎,指出:“國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商鞅書·修權》)。法家後期代表人物韓非繼承了前期法家的思想,形成了一套法術之學,主張實行嚴刑峻法。他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韓非子·有度》說:“法不阿貴,繩不繞曲……刑過不避大夫,賞善不遺匹夫”。雖然他的思想具有階級侷限性,但這些話都是反對貴族制的,有其積極意義。後來秦王朝短命而亡,說明君主僅以嚴刑峻法實施統治是行不通的,必須做到德法兼治。賈誼認爲,人主仁而境內和,人主義而境內理,人主公而境內服,人主法而境內輕,主張仁與法、德與刑並用。這一思想被漢朝統治者採納並定爲基本國策。在中國歷史上主張建立“綱紀”、申明法紀,倡導遵章守紀、清正廉明的思想並不少見,類似“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觀點也比比皆是。黃宗羲也提出“有治法而後有治人”的命題。這說明歷史上中國的法治精神雖然相對薄弱,但法家思想對民族精神的影響還是比較深遠的。今天我們黨領導人民大力建設民主與法制,提出既要以德治國,更要以法治國,增加了許多傳統法治精神中沒有的新內涵,爲豐富、發展當代民族精神做出了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