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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樂爲法》閱讀理解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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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1~3題。

《以樂爲法》閱讀理解習題

以樂爲法,以樂治國,在今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事。因爲,依現代觀念,能用來治國者須具國家強制力,而音樂只屬娛樂人、教育人、感化人的藝術門類。然而,中國古代的四大“法”——禮、樂、政、刑,它們都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都是治國工具。《禮記》中對這四種“工具”分工講得極爲清楚:“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政、刑,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禮記·樂記》把“禮樂”置於優先位置,把“刑”放在最末位,正是儒家重禮樂、“德主刑輔”、“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思想的集中體現。《尚書大傳》記載,周公“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王,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成王”。《禮記·明堂位》也說:“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頌度量而天下服。”這兩種記載清楚表明,周公用以治國的根本大法,首要工具只是禮與樂。

以樂治國即爲樂治。具體講,樂治是指用“良樂”作用於人,使人心理髮生良性的變化,從而促使人們行爲規範、有序、和諧;使天、地、人合爲一體,達到安人寧國,順應自然的境界。

《史記》中曾對樂治原理有精闢論述:“聞宮音,使人溫舒而廣大;聞商音,使人方正而好義;聞角音,使人惻隱而愛人;聞徵音,使人樂善而好施;聞羽音,使人整齊而好禮。夫禮由外作,樂自內出。故君子不可須臾離禮,須臾離禮則暴慢之行窮於外;不可須臾離樂,須臾離樂則奸邪之行窮於內。故樂音者,君子之所養義也。夫古者,天子諸侯聽鐘磬之聲未嘗離於庭,卿大夫聽琴瑟之音未嘗離於前,所以養行義而防淫佚也。夫淫佚生於無禮,故聖王使人耳聞《雅》、《頌》之音,目視威儀之禮,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義之道。故君子終日言而邪辟無由入也。

爲什麼音樂對人的影響這麼大?現代腦神經學早已解開音樂之所以神奇的奧祕。在人類腦神經中,聽覺神經成熟最早且起着主導作用。原來,是大自然先天賦予人類聽覺神經以優先、特殊地位。大自然似乎要讓音樂主宰人類的精神和行爲。

樂治之外的其他治國方式比如法治,它是以“身外之物”強加於人,強制人們遵守某種規範。音樂則是常人喜聞樂見、發乎內心、自覺追求的。樂治是通過奏樂、唱樂、享受樂、推行樂制實現的。在這些看似娛樂的活動中,人們不知不覺被化作規範之人。法律不是萬能的,樂與國家興衰有很大的關係。中國歷史表明凡重禮樂之治的王朝總能長久治安,如周、漢、唐,而重法治的王朝都速亡,如秦、三國。

法治實際上是不完善社會不得已使用的工具,未來理想的社會將是新型禮樂大放異彩之時。當然,現時的世界,仍需要以法律爲槓桿去治理,“樂”或許是治世的絕佳輔助工具。實際上,中國已經正在復興着樂及樂治,“禮樂之邦”也正在復活。我們在重法、提倡法治的同時,應給樂及樂治重要的地位,使其儘量發揮作用。

1.下面對“樂治”的理解,最不準確的一項是( )

A.在中國古代,樂治同禮、政、刑一樣,都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治國工具。

B.《禮記·樂記》認爲禮、樂、政、刑幾種治國方式各有作用於民的渠道,但是它們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用來統一百姓的思想,走上治國正道,實現國家的安定興旺。

C.在中國古代,既有關於樂治的理論闡述,如《禮記·樂記》;又有實行樂治的偉大實踐,如周公的治國之策。

D.良樂作用於人,能使人心理、生理髮生質的變化,從而促使人們行爲規範、有序、和諧,達到安人寧國、順應自然的境界。

2.下列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

A.司馬遷對於樂治原理的表述很具代表性。他認爲,宮、商、角、徵、羽五聲能對人的行爲性格產生一定的感化作用,能提高人的思想修養。

B.樂治的奧祕在於人的聽覺神經成熟最早且起主導作用。大自然給人聽覺天賦,讓音樂主宰人類的精神與行爲。

C.禮由外作,樂自內出。樂治之外的其他治國方式比如法治,它是以“身外之物”強加於人,強制人們遵守某種規範。音樂則是常人喜聞樂見、發乎內心、自覺追求的。

D.樂治是通過奏樂、唱樂、享受樂、推行樂制實現的,它能讓人在音樂的薰陶下不知不覺中被教化爲規範的人。

3.根據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斷不正確的一項是( )

A.樂治是儒家藉助音樂來輔政治國思想的集中體現,儒家重禮樂輕刑法

B.歷史的經驗和教訓表明,樂治和國家的興衰、社會的治亂有密切的關係:凡重禮樂之治的王朝總能長久治安,而重法治的王朝都速亡。

C.樂治不僅可以把國家治理得規範有序,亦可由此實現社會、自然的和諧統一。

D.古爲今用,治理現代中國,構建和諧社會,要把樂治作爲主要的治國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