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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區寄傳的文言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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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區寄傳》是唐代文學家柳宗元創作的一篇傳記文學作品,寫了一個真實的故事:兒童區寄被兩個強盜劫持後,憑着自己的勇敢機智,終於手刃二盜,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徵,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刻畫出一個勇敢機智、不畏強暴而又純樸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小編爲你整理了童區寄傳的文言文翻譯,希望對你有所參考幫助。

童區寄傳的文言文翻譯

一、原文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2,生男女,必貨視之3。自毀齒以上4,父兄鬻賣以覬其利5。不足,則取他室6,束縛鉗梏之7,至有須鬣者8,力不勝9,皆屈爲僮10。當道相賊殺以爲俗11。幸得壯大12,則縛取幺弱者13,漢官因以爲己利14,苟得僮15,恣所爲不問16。以是越中戶口滋耗17,少得自脫18。惟童區寄以十一歲勝19,斯亦奇矣20。桂部從事杜周士爲餘言之21。

童寄者,柳州蕘牧兒也22。行牧且蕘23,二豪賊劫持反接24,佈囊其口25。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26。寄僞兒啼27,恐慄28,爲兒恆狀29,賊易之30,對飲,酒醉。一人去爲市31,一人臥,植刃道上32。童微伺其睡33,以縛背刃34,力下上35,得絕36,因取刃殺之。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37:“爲兩郎僮38,孰若爲一郎僮耶39?彼不我恩也40。郎誠見完與恩41,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計曰42:“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43?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44。愈束縛,牢甚。夜半,童自轉 ,以縛即爐火燒絕之45,雖瘡手勿憚46;復取刃殺市者。因大號47,一虛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爲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48。”

虛吏白州49,州白大府50。大府召視兒,幼願耳51。刺史顏證奇之52,留爲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53。鄉之行劫縛者54,側目莫敢過其門55。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56,而討殺二豪57,豈可近耶!”[1]

  二、註釋

1. 童:兒童。區寄:姓區名寄。

2. 越人:古代指嶺南一帶的少數民族。恩:慈愛。

3. 貨視之:把他們當作貨物一樣看待。

4. 毀齒:指換去乳牙。兒童至七八歲乳牙脫落,換生恆牙。

5. 鬻(yù)賣:出賣。覬(jì):希圖,貪圖。

6. 他室:人家的孩子。

7. 鉗梏(gù):用鐵箍套頸,用木銬銬手。

8. 至有須鬣(liè)者:甚至有因拘禁年久而長了鬍鬚的成年人。鬣,髭鬚。

9. 力不勝:體力支持不住。

10. 僮:僕人。當道:在大路上,指明火執仗。

11. 賊殺:傷害殘殺。

12. 幸:僥倖。

13. 幺(yāo):幼小的兒童。

14. 漢官:唐王朝派往少數民族地區的官吏。因以爲己利:藉此爲自己謀利。

15. 苟:如果。

16. 恣所爲:放任他們胡作非爲。恣:聽任,放縱。

17. 滋耗:增加消耗,指死亡人數增多,人口減少。滋:加多。

18. 少得自脫:很少有人能逃脫被劫持被殺害的命運。

19. 以十一歲勝:以只有十一歲的小小年紀就戰勝了綁架他的強盜。

20. 斯:這。

21. 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後分嶺南道爲廣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統稱“嶺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故又稱桂管,即桂州都督府。從事:官名,州都地方長官的副手。

22. 柳州:原爲郴(chēn)州,陳景雲《柳集點勘》經過考證,認爲“‘郴’當從《文苑》作‘柳’”,並認爲區寄的故事是柳宗元在永州聽杜周士說的。可信。蕘(ráo)牧兒:打柴放牧的孩子。蕘:打柴。

23. 行牧且蕘:一面放牧,一面打柴。行:從事。蕘:打柴。且,連詞。

24. 豪賊:強盜。豪,強橫;賊:古代時指強盜。反接:反揹着手捆起來。

25. 佈囊其口:用布捂住他的嘴。囊:口袋,這裏做動詞用意爲捂住。

26. 虛:通“墟” ,集市。

27. 僞:假裝。

28. 恐慄:恐懼發抖。慄,發抖。

29. 爲兒恆狀:做出小孩常有的那種樣子。恆狀:常有的情態。

30. 易:意動用法,輕視,不在意。

31. 爲市:去做人口買賣,談生意,指尋找買主。

32. 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33. 微伺:暗地等候。伺:窺察。微:偷偷地。

34. 以縛背刃:把捆他的繩子靠在刀刃上。

35. 力上下:用力上下來回磨。

36. 絕:斷。

37. 遽(jù):急忙。

38. 郎:當時奴僕稱主人爲郎。

39. 孰若:何如,哪裏比得上。

40. 不我恩:不好好對待我。

41. 郎誠見完與恩: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並好好待我。完:保全。

42. 良久:很久。計:盤算。

43. 專:獨自佔有。

44. 主人:指墟所窩藏豪賊的人家。

45. 即:靠近。

46. 瘡:通“創”這裏指燒傷。憚(dàn):害怕。

47. 大號(háo):大聲呼叫。哭叫。

48. 願以聞於官:希望把這件事報告給官府。

49. 虛吏:管理集市的官吏。白:報告。州:指州官。

50. 大府:“大”通“太”指州的上級官府。

51. 幼願:年幼而老實,願,老實。

52. 刺史:州的行政長官。顏證:唐代大臣和書法家顏真卿的.從侄,曾任桂州刺史、桂管觀察使。

53. 護還之鄉:護送他回鄉。之,代區寄。

54. 行劫縛者:專幹綁架,搶東西的人。

55. 側目:不敢正視,形容畏懼。

56. 秦武陽:戰國時燕國的少年勇士,他十三歲時就能殺強暴的人。

57. 討殺:殺。討:討伐。

三、譯文

柳先生說:越地的人寡恩薄情,無論生男生女,都把他們當作貨物一般看待。孩子七八歲以後,父母就爲貪圖錢財而把他們賣掉。如獲得的錢財還不能滿足他們的貪慾,便去偷他人的子女。得手後就用鐵箍套頸,木銬銬手,以防逃跑,甚至有的成年人因敵不過束縛者也被逼爲奴僕。當時在大路上互相殘殺已習染成風,有幸而能長得強壯高大的人就去綁架那些力小體弱的人。漢族官吏則利用這種惡習爲自己謀利,只要能得到僮僕,他們就放縱而不加追究。因此,越地人口減少,很少有人能逃脫作僮僕的悲慘命運。只有區寄,以十一歲的小小年紀卻戰勝了綁架他的強盜,這也算夠奇特的了。桂州都督從事杜周士對我講了這件事。

兒童區寄,是郴州地區打柴放牛的孩子。一天,他正一邊放牛一邊打柴,有兩個蠻橫的強盜把他綁架了,反揹着手捆起來,用布矇住他的嘴,離開本鄉四十多裏地,想到集市上把他賣掉。區寄裝着小孩兒似的哭哭啼啼,害怕得發抖,做出一幅孩子常有的膽小的樣子。強盜並不把他放在心上,相對喝酒,喝醉了。其中一個強盜離開前去集市談買賣孩子的生意,另一個躺下來,把刀插在路上。區寄暗暗看他睡着了,就把捆綁自己的繩子靠在刀刃上,用力地上下磨動,繩子斷了;便拿起刀殺死了那個強盜。 區寄逃出去沒多遠,那個上集市談買賣的強盜回來了,抓住區寄,非常驚恐,打算要殺掉他。區寄急忙說:“做兩個主人的奴僕,哪裏比得上做一個主人的奴僕呢?他不好好待我,主子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並好好待我,無論怎麼樣都可以。”強盜盤算了很久,心想:“與其殺死這個奴僕,哪裏比得上把他賣掉呢?與其賣掉他後兩個人分錢,哪裏比得上我一個人獨吞呢?幸虧殺掉了他,好極了!”隨即埋藏了那個強盜的屍體,帶着區寄到集市中窩藏強盜的主人那裏。他越發把區寄捆綁得結實。到了半夜,區寄自己轉過身來,把捆綁的繩子就着爐火燒斷了,雖然燒傷了手也不怕;又拿過刀來殺掉了做買賣的強盜。然後大聲呼喊,整個集市都驚動了。區寄說:“我是姓區人家的孩子,不該做奴僕。兩個強盜綁架了我,幸好我把他們都殺了,我願把這件事報告官府。”

集鎮的差吏把這件事報告了州官。州官又報告給府官。府官召見了區寄,年幼老實罷了。刺史顏證認爲他與衆不同,便留他做小吏,區寄不願意。刺史於是送給他衣裳,派官吏護送他回到家鄉。鄉里幹搶劫勾當的強盜,都斜着眼睛不敢正視區寄,沒有哪一個敢經過他的家門,都說:“這個孩子比秦武陽小兩歲,卻殺死了兩個強賊,怎麼可以靠近他呢?”